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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付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玉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夏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4年8月22日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通过。2014年9月22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63号),核准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366.4825万股新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4年10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公司于2014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发起人股东宜章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临武县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汝城县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为解决同业竞争作出如下承诺:在作为本公司的股东期间,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可能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报告期内上述承诺事项均严格履行承诺。

      3.4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7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会计准则,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

      (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3.4.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4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其中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无重大影响

      3.4.2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影响(二)

      无重大影响

      3.4.3职工薪酬准则变动的影响

      无重大影响

      3.4.4合并范围变动的影响

      

      无重大影响

      3.4.5合营安排分类变动的影响

      

      无重大影响

      3.4.6准则其他变动的影响

      无重大影响

      证券代码:600969 证券简称:郴电国际编号:公告临2014-053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2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在湖南省郴州市万国大厦十三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付国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公告的《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交所www.sse.com.cn《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通过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公告的《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公告的《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第一项、第二项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69 证券简称:郴电国际编号:公告临2014-054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2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我们保证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谨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1、季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公告的《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公告的《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没有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69 证券简称:郴电国际 编号:公告临2014-055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9月17日《关于核准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63号),公司已经完成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工作。根据发行结果和《验资报告》验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4,054,054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4.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999.2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30,944,339.5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9,055,659.61元,已经全部转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银行账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4,054,054.00元,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64,321,774.00元。因此,需要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修改如下:

      一、修改公司《章程》第三条

      公司《章程》第三条原为: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有关规定规范运作,于2004年3月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2004】 32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00万股,全部为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经上证上【2004】字第32号通知批准,于2004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挂牌交易。

      现修改为: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有关规定规范运作,于2004年3月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2004】 32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00万股,全部为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经上证上【2004】字第32号通知批准,于2004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挂牌交易;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9月17日《关于核准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63号),公司于2014年10月10日向符合认购条件的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405.4054万股,在股份锁定限售期限届满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修改公司《章程》第六条

      公司《章程》第六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亿壹仟零贰拾陆万柒仟柒佰贰拾元。

      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亿陆仟肆佰叁拾贰万壹仟柒佰柒拾肆元。

      三、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公司《章程》第十九条原为:公司现有的股份总数为21026.772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现修改为:公司现有的股份总数为264,321,774股,全部为普通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69 证券简称:郴电国际编号:公告临2014-056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11月18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4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8日(星期二)14:30时,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15:00时至2014年11月18日15:00时。

      4、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5、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青年大道万国大厦十三楼会议室。

      6、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15:00时至2014年11月18日15:00时。

      (2)未办理过身份验证的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之前,需至少提前一天办理身份验证,取得网上用户名、密码(电子证书用户还须取得电子证书),具体流程见附件二《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

      (3)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股东可使用网上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具体流程见附件三《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4)有关股东办理身份验证及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查询(网址同上)。

      (5)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14年11月14日(星期五)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持委托书代理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其他相关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代理人于2014年11月17日上午9:00-17:00时,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权凭证和法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及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的,应亲自签署个人授权委托书)到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青年大道万国大厦1408室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先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到公司登记。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一,网络投票事项见附件二、附件三。

      3、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青年大道万国大厦1408室本公司证券部。

      邮编:423000

      电子邮箱:cdgj-zqb@163.com

      联系人:袁志勇、王晓燕

      收件人:证券部(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特此公告。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8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2014年月日

      对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表决指示:

      ■

      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已的意思表决:

      是()否()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做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已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二:

      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

      已开账户的投资者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证券网络查询等网络服务身份验证业务,遵循“先注册,后激活”的程序,即先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自注册,再到注册时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现场一次性办理身份验证手续,激活网上用户名,选择使用电子证书的投资者同时在身份验证机构领取电子证书。投资者网上用户名一旦激活,即刻生效,并可长期使用,投资者需牢记网上用户名、密码,选择使用电子证书的投资者还需妥善保管电子证书。

      已开账户的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上自注册

      ■

      注1: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首页右上角“注册” 。

      注2:在用户注册页面输入以下信息:

      (1)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2)A股、B股、基金等账户号码;

      (3)投资者姓名/全称;

      (4)网上用户名;

      (5)密码;

      (6)选择是否使用电子证书;

      (7)其他资料信息。

      注3:根据系统提示,投资者在系统列出的身份验证机构备选名录中选择一个身份验证机构(例如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身份验证手续。

      注4:注册成功后,提示页面列出了后续操作需要的各项材料。投资者须牢记网上用户名及密码。网上用户名需提交给身份验证机构以办理身份验证手续,身份验证完成后,网上用户名可与密码配合使用,登录网络服务系统。

      (二)现场身份验证

      ■

      注:注册成功的网上用户名未被激活前,不能用来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证券查询等业务。自然人、境内法人和境外法人投资者须分别携带以下申请材料,到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办理身份验证:

      1、自然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境内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境外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有效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与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可证明其机构设立的文件及复印件;

      (3)董事会或董事、主要股东或其他有权人士授权委托书,能证明该授权人有权授权的文件,以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附件三:

      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一次性办理身份验证并激活网上用户名后,即可参加今后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投资者使用已激活的网上用户名、密码(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在有效时间内按以下流程进行网络投票:

      ■

      注1:使用电脑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首页右上角“登录”,电子证书用户选择‘证书用户登录’,非电子证书用户选择‘非证书用户登录’。

      注2: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非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验证码,验证码由系统自动产生,并显示在页面上。

      证券代码:600969 证券简称:郴电国际 编号:公告临2014-057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以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此等变更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 年10 月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年7月1日

      2、会计政策变更的依据

      国家财政部从2014年1月26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订,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的新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行。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国家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从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9号、第30号、第33号、第39号、第40号、第41号等七项准则和2014年7月23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4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其中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7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会计准则,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

      (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3、职工薪酬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披露。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4、合并范围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0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通过投资方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来判断某个被投资方是否应被合并。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5、公允价值计量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修订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政策和程序,并在财务报表中对公允价值信息进行更广泛的披露。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6、合营安排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1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 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变更了合营安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7、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6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樊行健、刘兴树、龚艳萍、叶多芬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没有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8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