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14-015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监事及有关人员。公司现有董事7人,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其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和调整财务报表的议案
国家财政部于2014年1月26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订,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的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1、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7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会计准则,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8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4、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0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通过投资方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来判断某个被投资方是否应被合并。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2009年3月公司进行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为避免同业竞争与宁波海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盛投资)签订《关于宁波海盛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的托管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依据协议公司全权行使除处置权(含股权转让、质押、赠予等)及收益权(含收益分配请求权及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以外的基于托管股份而产生和存在的股东权益股东权利。基于托管协议的如下情况:1、从投资关系看,公司以《协议书》对海盛投资进行管理,但无实质投资关系;2、从设立的目的看,海盛投资的设立系其股东宁波海城投资有限公司为开发月湖?盛园项目赚取租金收入和实现项目增值为目的,公司对其无设立目的; 3、从相关活动决策程序看,公司依据《协议书》主要决定海盛投资的商业运营,但无权决定海盛投资主要资产的购买和处理、抵押担保、投融资活动及利润分配提案等;4、从参与相关活动享有可变回报看,《协议书》约定海盛投资的全部收益均归股东宁波海城投资有限公司所有,公司按其全部经营收入的2%收取托管费用。综上所述,公司认为与海盛投资之间的股权托管是为回避大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而赋予的一种保护性权利的,对照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对合并范围的相关认定依据,公司不再将宁波海盛投资有限公司纳入报表合并范围并对相关报表项目进行追溯调整。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因本次合并范围变动,追溯调减海盛投资年初资产总额675,510,272.55元、负债总额383,066,646.65元和少数股东权益292,443,625.90元及相关资产负债表明细科目;追溯调整报告期年初公司与海盛投资债权债务金额60,410,676.21元,分别调增报告期资产负债表资产与负债项目的年初数;因合并范围变动,追溯调整2013年度及2013年1至9月的收入、成本、费用、利润总额及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对公司合并利润表的影响,但不影响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其中:调减营业收入2013年度41,683,425.05元、2013年1-9月31,153,506.76元,调增利润总额2013年度12,190,386.98元、2013年1-9月8,688,682.83元;因合并范围变动,追溯调整2013年度及2013年1至9月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调增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13年度896,007.80元、2013年1-9月1,028,995.13元,其中:调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3年度27,762,760.46元、2013年1-9月18,937,508.49元,调增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3年度1,131,981.09元、2013年1-9月5,579.00元,调增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3年度27,526,787.17元、2013年1-9月19,960,924.62元。
5、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1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变更了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6、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4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公司按新准则对持有的太原五一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宁波市杭州湾大桥发展有限公司的年初投资进行追溯调整,调减长期股权投资年初数32,185,000.00元,调增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年初数32,185,000.00元。
7、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和调整财务报表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和调整财务报表。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及调整财务报表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和调整财务报表。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与会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正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14-016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公司现有监事5人,参加表决监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其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和调整财务报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及调整会计报表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和调整财务报表。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与会监事认真审核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第68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监事会全体成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保证《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