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周晓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和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文斌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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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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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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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星宇车灯(香港)有限公司收购neue I&T 有限责任公司70%股份的议案》,星宇车灯(香港)有限公司出资460万欧元收购neue I&T公司70%股权,截至2014年9月29日,本次收购手续全部履行完成。具体见《星宇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19)、《星宇股份关于子公司收购neue I&T公司7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20)和《星宇股份关于子公司收购neue I&T公司7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21)。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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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新会计准则的过程中,无需对上年同期或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变更或调整。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晓萍
日期:2014年10月28日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14-023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董事会秘书
及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黄和发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黄和发先生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职务。黄和发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黄和发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将尽快确定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的人选。在公司董事会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前,暂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晓萍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及董事会对黄和发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