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84 股票简称:中葡股份 编号:临2014-050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星期一)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4年10月19日以书面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该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4-051)。
一、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度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84 股票简称:中葡股份 编号:临2014-051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落实施行2014年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共七号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而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科目核算的调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以及本年度三季报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并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014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要求,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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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新疆新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成本96,956,415.94元,减值准备54,500,000.00元,净值为42,456,415.94元。
“四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投资成本15,000,000.00元,减值准备15,000,000.00元,净值为0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自2014年7月1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并对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会议决议公告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84 股票简称:中葡股份 编号:临2014-052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星期一)上午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14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以电话方式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4-051)。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68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