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4-092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0月27日(周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年10月27日上午9:30至 11:30,下午13:00至15:00。
现场会议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友谊南路与外环线交口东北侧环岛西路天湾园公建1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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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曹立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董事齐琳女士、李亚林先生、徐洁女士、王艳妮女士和独立董事李莉女士、张惠强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曹鸿波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议案表决情况
经参会股东认真审议并逐项投票表决,大会通过了如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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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述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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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侯为满律师、曾达前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侯为满律师、曾达前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