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百利电气 股票代码:600468 公告编号:2014-035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现场会议:2014年10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民和道12号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0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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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文利先生主持。
(四)公司在任董事七人,出席五人,独立董事张立民先生、独立董事盛斌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公司在任监事三人,出席三人;董事会秘书刘敏女士出席会议;副总经理孙文志先生、财务总监李军女士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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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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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中第2、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均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第5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液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76,003,271股)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天津本诚律师事务所杨莹律师、王梅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