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邱建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菊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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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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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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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4年5月19日,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实施业绩承诺履行方案之后,仍有7,209股应赠送股份保留恒逸集团的股东账户中。因此,截止报告期末,恒逸集团实际持股数量为807,813,021股,持股比例为70.03%。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报告期内,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对应原股东刘寿忠、张帆分别进行了约定购回初始交易,交易数量分别为1,570,000股、713,100股,总占公司总股份的0.20%。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 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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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限售股解除限售事项进展如下:
7月16日,公司前次重大资产重组承诺方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及天津鼎晖股权投资一期基金(有限合伙)、天津鼎晖元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所持限售股上市流通。
2、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取得以下进展:
9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议案;
9月25日,公司召开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3、报告期内,公司PTA节能技改扩产项目取得以下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PTA节能技改扩产项目完成装置调试,并于近日顺利进入试生产运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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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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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无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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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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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的部分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中资产负债指标有正面影响,同时因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不影响当期净利润,故不会对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影响。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6)。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4-064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