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徐冠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建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万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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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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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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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较上年期末减少41.37%,主要系公司应收票据贴现、托收回款所致;
2、应收账款较上年期末增加84.22%,主要系公司是公司赊销政策具有年初年末较低、年中较高特点及公司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3、预付款项较上年期末增加153.51%,主要系公司预付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4、在建工程较上年期末增加49.32%,主要系浙江传化天松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传化凯岳化工有限公司工程投资增加所致;
5、预收款项较上年期末减少51.74%,主要系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浙江传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预收款发货开票结算所致;
6、应付利息较上年期末增加264.61%,主要系公司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7、应付股利较上年期末增加799.99%,主要系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分红增加所致;
8、长期借款较上年期末增加329.84%,主要系公司美元借款及合成材料公司借款增加所致;
9、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78.25%,主要系公司发行公司债及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0、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55.16%,主要系泰兴锦汇化工有限公司本期盈利所致;
11、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38.85%,主要系公司对光彩事业捐款所致;
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79.84%,主要系公司供应付款的承兑增多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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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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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本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0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