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龚曙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丽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丽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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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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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分析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19,649,470.16元,较年初余额增加116.21%,主要系报告期末收到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196,837,101.28元,较年初余额增加77.61%,较上年同期期末余额增加52.24%,主要系报告期农村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单一来源政府采购资金拨付流程调整,导致3亿元教材销售款未按时到账,加之省内教辅选用政策出台较晚,导致2.1亿元教辅销售款的结算期延至10月份;
3、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99,060,200.81元,较年初余额增加83.85%,较上年同期期末余额增加5.85%,主要系电子教育定制产品预付款项增加所致;
4、应收利息期末余额为42,430,157.49元,期初无余额,主要系财务公司应收存放同业存款的利息收入;
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28,486,589.13元,较年初余额减少87.23%,主要系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所致;
6、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为7,316,017.01元,较年初余额增加72.63%,主要系不属于国家所得税减免政策范围内的合资公司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7、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42,554,037.94元,较年初余额减少36.63%,主要系新华书店等流通企业享受图书批发、零售业务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导致应缴纳的增值税及相关税费减少所致;
8、应付利息期末余额为1,184,764.61元,年初无余额,主要系财务公司计提吸收存款需支付的利息;
9、应付股利期末余额为6,152,440.08 元,较年初余额增加13.92倍,主要系报告期合资公司已分配的股利暂未支付所致;
10、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185,103,154.90元,年初无余额,主要系财务公司吸收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存款;
11、其他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117,418,993.89元,较年初余额增加45.09%,主要系报告期收到政府相关部门拨付的项目资金;
12、少数股东权益期末余额为554,823,068.62元,较年初余额增加119.43%,主要系报告期新设财务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相关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分析
1、营业税金及附加2014年1-9月发生额为22,090,675.51元,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减少44.45%,主要受“营改增”税收政策及图书批发、零售业务增值税免征因素的共同影响,导致报告期计提的营业税及附加税费减少所致;
2、财务费用2014年1-9月发生额为-171,465,630.87元,上年同期发生额为-123,363,068.95元,主要系报告期强化资金管理、优化资金运营,资金利息收入大幅增加;
3、投资收益2014年1-9月发生额为12,284,885.31元,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减少30.12%,主要系报告期随着自有金融平台的建立和资金归集、管理模式的改变,委托贷款、银行理财业务的投入呈现下降的趋势,导致相关业务收益减少;
4、营业外收入2014年1-9月发生额为103,535,914.39元,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增加40.10%,主要系报告期收到返还的出版业务增值税增加所致;
5、营业外支出2014年1-9月发生额为8,844,368.10元,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增加369.08%,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对贫困山区学校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6、所得税费用2014年1-9月发生额为15,675,153.37元,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增加109.04%,主要系报告期不属于国家所得税减免政策范围内的合资公司利润增加导致当期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7、少数股东损益2014年1-9月发生额为18,661,513.31元,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增加19.10倍,主要系报告期合资公司收益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4年1-9月发生额为170,596,600.41元,较上年同期发生额减少325,095,125.10元,减少65.58%,主要系新设立的财务公司报告期末缴存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准备金477,351,450.47元的影响,上年同期无此项资金流出;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4年1-9月发生额为146,087,572.37元,上年同期发生额为-241,934,375.98元,主要系安全收回银行理财产品资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4年1-9月发生额为-78,737,469.06元,上年同期发生额为-321,748,213.73元,主要系报告期新设立的财务公司收到少数股东投资款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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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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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的说明
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对北京鹏远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已全额计提减值,不影响报表项目列报。
公司名称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龚曙光
日期 2014-10-25
证券代码:601098 股票简称:中南传媒 编号:临2014-034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龚曙光先生召集,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规定,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要求进行核算和披露并对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做出变更和追溯调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适用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的核算,其他权益性投资的核算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因此,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由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调整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对本年相关的期初数进行追溯调整,具体数额为调增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04,485,195.57元,调减长期股权投资104,485,195.57元,对公司201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对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具体影响如下(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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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对北京鹏远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已全额计提减值,不影响报表项目列报。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列报未产生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098 股票简称:中南传媒 编号:临2014-035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一九召集,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编制和审议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3、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4、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