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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14-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454 公司简称:松芝股份 公告号: 2014-073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7月16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松芝轨道车辆空调有限公司分别于2014年10月27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签署了购买“稳健系列人民币91天期限银行间保证收益”产品的协议,合计购买理财产品76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购买北京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一)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稳健系列人民币91天期限银行间保证收益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稳健系列人民币91天期限银行间保证收益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3、产品投资方向:理财计划下募集资金的投资范围为在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及其他交易场所交易的各项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具体投资品种包括存/拆放交易、同业存款交易、同业借款交易、国债、金融债、企业债、银行次级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债券回购交易、现金、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回购/逆回购交易等。

      4、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4%

      6、起息日:2014年10月27日

      7、到期日:2015年01月26日

      8、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到期日(或理财行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支付本金及收益,本金及收益支付币种与理财本金币种相同

      9、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北京银行没有关联关系

      (二)上海松芝轨道车辆空调有限公司购买“稳健系列人民币91天期限银行间保证收益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稳健系列人民币91天期限银行间保证收益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3、产品投资方向:理财计划下募集资金的投资范围为在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及其他交易场所交易的各项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具体投资品种包括存/拆放交易、同业存款交易、同业借款交易、国债、金融债、企业债、银行次级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债券回购交易、现金、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回购/逆回购交易等。

      4、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2600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4%

      6、起息日:2014年10月27日

      7、到期日:2015年01月26日

      8、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到期日(或理财行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支付本金及收益,本金及收益支付币种与理财本金币种相同

      9、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北京银行没有关联关系

      二、理财产品风险:

      (1)产品不成立的风险:发生下述任一情形,理财行有权宣布本产品不成立,客户将承担本产品不成立的风险:①符合产品合约约定的产品不成立的条件(如有);②本产品募集期结束时募集资金总额未达到必要的规模上限或/及下限;③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政策或要求出现重大变更,或者金融市场情况出现重大变化,经理财行谨慎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合同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产品。如果本产品不成立,则届时客户交易账户内已止付的理财本金将自动解除止付,已从客户交易账户转出并计入理财账户的理财本金将于本合同约定的起息日后3个工作日内返还至客户交易账户;在此情况下,客户仅能获得理财本金按届时适用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的利息。

      (2)市场风险:由于金融市场内在波动性,市场利率可能发生变化,关联标的价格走势可能对产品结构不利,本产品所投资的金融工具/资产的市场价格也可能发生不利变化,这些都可能使客户收益低于以定期存款或其他方式运用资金而产生的收益。

      (3)流动性风险:本产品不允许客户提前终止或仅允许客户在特定期间并按照特定要求提前终止(具体以理财产品交易合同约定为准),客户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可能使客户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4)提前终止及再投资风险:理财期限内,如果理财行认为有必要,有权随时提前终止本产品,一旦本产品被提前终止,则本产品的实际理财天数可能小于预定的理财天数,客户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并且可能届时面临较差的再投资环境和机会。

      (5)信息传递风险:本产品不提供对账单和报告,客户可根据理财合同所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由于客户原因所致联系信息有误、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本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另外,客户预留在理财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理财行;如客户未能及时告知,理财行很可能在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客户,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6)法令和政策风险:本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发生变化,将影响本产品发行、投资、兑付等工作的正常进行。

      (7)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战争、自然灾害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金融市场危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变化、重大政治事件、银行系统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计算机病毒攻击及其它非理财行故意造成的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本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理财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理财产品管理制度》来执行,拟采取措施如下: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计划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委托理财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公司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影响

      (一)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提高收益”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

      ■

      截止2014年10月27日,我公司持有未到期理财产品32800万元。

      详情请参见刊登《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五、备查文件

      1.《北京银行机构理财产品合约》SRB1410126-1

      2. 《北京银行机构理财产品合约》SRB1410126-2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