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均审议并签字确认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书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锦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程欣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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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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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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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847,772,577.07元,较年初增长133.73%,主要系公司于本期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27,263,566.49元,较年初减少43.08%,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以票据结算的电费款减少所致。
预收款项期末余额为5,109,364.85元,较年初减少67.58%,主要系公司本期将预收的CDM款项结转收入所致。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2,987,186.06元,较年初减少65.44%,主要系公司本年第三季度应交所得税较上年第四季度减少、上年末的应交个人所得税在本年支付所致。
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为12,517,546.00元,较年初增长76.80%,主要系公司于本期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应支付的审计费、律师费及信息披露费所致。
资本公积期末余额为604,178,064.89元,较年初增长33.25%,系公司于本期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股本溢价所致。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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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营业利润为86,308,976.65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5.82%,主要系本期相比去年同期公司风电场平均风速下降、平均利用小时数下降,营业收入增幅低于营业成本增幅所致。
本期所得税费用为13,328,467.4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9.48%,主要系公司本期税前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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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收到的税费返还为12,473,692.03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7.21%,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的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减少所致。
本期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13,684,577.1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48%,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的代收代拨863项目专项资金所致。
本期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4,261,492.82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3.64%,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收到了国产设备退税所致。
本期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为349,282,600.0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49,282,600.00元,主要系公司于本期收到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本期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为252,750,000.0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2.34%,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与本期还款安排差异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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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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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持有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0.81%的股权,对其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账面价值为12,112,800.00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所称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根据上述规定,本公司对内蒙古呼和浩特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不属于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范围,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故本期末减少长期股权投资12,112,800.00元,增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2,112,800.00元,同时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减少期初长期股权投资12,112,800.00元,增加期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2,112,800.00元,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除上述情况外,其他会计准则的变动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