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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83 证券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定2014-004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日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明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184,335,151.32元,比期初数减少54.68%,主要原因是付款及时所致。

      (2)预付款项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52,669,605.73元,比期初数增加47.83%,主要原因是预付原材料款所致。

      (3)应收票据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0,211,836.64元,比期初数增加225.22%,主要原因是本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进行结算的货款增加。

      (4)其他应收款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为64,484,758.76元,比期初数增加30%,主要原因是孚日地产保证金增加。

      (5)其他流动资产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为26,973,314.92元,比期初数增加97.86%,主要原因是预交税金增加。

      (6)持有至到期投资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为260,000,000.00元,比期初数增加30%,主要原因是持有至到期投资资增加60,000,000元。

      (7)应交税费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为30,389,776.26元,比期初数减少47.31%,主要原因是税款已经缴纳。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为457,242,108.00元,比期初数增加65.44%,主要原因是长期借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9)其他流动负债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为25,627,734.70元,比期初数增加235.14%,主要原因是预提费用增加。

      (10)长期借款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为300,000,000元,比期初数减少40%,主要原因是从长期借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长期应付款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5,907,562.87元,比期初数减少70.9%,主要是偿还融资租赁款。

      2、利润表项目

      (1)资产减值损失2014年1-9月发生数为3,423,150.00元,比上年同期数减少85.98%%,其主要原因是去年计提约翰纳资产减值损失。

      (2)投资收益2014年1-9月发生数为16,459,489.07元,上年同期数-2,082,593.42元,主要是持有至到期投资投资收益增加。

      (3)所得税费用2014年1-9月发生数为69,165,424.7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0.78%,其主要原因系本年利润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有关的现金2014年1-9月发生数为41,633,122.7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1.92%,其主要原因系热电公司收回垫付的城区供热管网工程款。

      (2)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014年1-9月发生数为0元,上年同期发生数为39,649,782.64元,其主要原因系去年收回埃孚光伏投资。

      (3)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014年1-9月发生数为15,776,438.35元,比去年同期增加876.66%,其主要原因系持有至到期投资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增加。

      (4)处置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014年1-9月发生数为860,894.7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4.19%,其主要原因系本期处置部分资产收到的现金增加。

      (5)购建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支付的现金2014年1-9月发生数为460,741,914.7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9.04%,其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新建高档家纺面料项目购建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6)投资支付的现金2014年1-9月发生数为60,000,000.00元,比去年同期减少70%,其主要原因系去年新增持有至到期投资今年又追加投资。

      (7)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2014年1-9月发生数为4,671,918,259.7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9.25%,其主要原因系本年贷款比去年增加所致。

      (8)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14年1-9月发生数为687,903,654.39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26.85%,其主要原因系收回受限制的资金。

      (9)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2014年1-9月发生数为4,411,957,363.6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8.36%,其主要原因系偿还贷款增加。

      (10)分配股利或利润、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2014年1-9月发生数为209,152,594.7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4.43%,其主要原因系分配股利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日贵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40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0月17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董事共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孙日贵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正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二、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山东孚日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鉴于公司投资的光伏项目未能实现收益,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拖累较大,故公司决定吸收合并山东孚日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日光伏”),由本公司承接孚日光伏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后,注销孚日光伏法人资格。同时,授权董事长及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处置光伏项目相关资产,退出光伏行业的发展。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