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理由是:
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4 公司负责人刘威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子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5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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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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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2,994.86万元,较上年度期末减少8,913.02万元,减幅74.85%,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3,900.22万元,较上年度期末增加3,937.67万元,增幅39.52%,主要是应收货款增加所致。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2,268.89万元,为当期根据新准则要求调整的长期股权投资项目。
4.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431.16万元,较上年度期末减少2,249.80万元,主要是本期根据新准则的规定,将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调整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所致。
5.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1,907.55万元,较上年度期末增加522.10万元,增幅37.68%,主要是子公司计提本期减值准备后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6.应付票据期末余额10,210.00万元,较上年度期末增加7,350.00万元,增幅256.99%,主要是子公司鸿基焦化票据增加所致。
7.应交税费期末余额907.32万元,较上年度期末减少2,708.82万元,减幅74.91%,主要是本期末应交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减少所致。
8.应付利息期末余额0万元,较上年度期末减少100.00%,主要是利息支付所致。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10,418.06万元,较上年度期末减少18,411.60万元,减幅63.86%,主要是本期支付所致。
10.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29,300.67万元,较上年度期末增加15,290.66万元,增幅109.14%,主要是子公司鸿基焦化增加应付的设备融资租赁款。
11.专项应付款期末余额2,828.54万元,较上年度期末增加1,088.54万元,增幅62.56%,主要是子公司豫新煤业公司收到的六师财务局拨付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
12.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8,035.14万元,较上年度期末增加亏损14,016.98万元,主要是子公司鸿基焦化、豫新煤业增加亏损所致。
13.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798.1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53.57万元,减幅36.24%,主要是由于子公司鸿基焦化本期应交增值税减少致使相应的附加税金减少和煤炭产量减少致使资源税减少。
14.销售费用本期941.9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15.73万元,减幅30.62%,主要是运输费、装卸费减少所致。
15.资产减值准备本期3,928.8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503.68万元,增幅175.68%,主要是子公司鸿基焦化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16.投资收益本期5.6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1.47万元,主要是子公司较上年同期增加净利润所致。
17.营业外收入本期1,038.6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763.98万元,减幅78.37%,主要是减少上年同期的预计负债解除收益。
18.营业外支出本期725.8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98.77万元,增幅471.25%,主要是子公司豫新煤业公司事故赔偿支出增加。
19.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本期-14,016.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亏损11,764.64万元,主要是子公司鸿基焦化、豫新煤业公司增加亏损所致。
20.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12.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769.24万元,增幅62.08%,主要是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21.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8.0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497.08万元,减幅80.73%,主要是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受国际形势及国内市场的影响,"煤-焦-钢"和"煤-焦-化工"产业链仍处于低迷状态,需求量下降,公司煤焦化产品价格大幅下滑。
2.百花村拜城煤业没有达产达效,影响了公司的经营业绩。
3.豫新煤业公司由于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致使该公司停产,对公司的效益造成负面影响。
公司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预计为亏损。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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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将“长期股权投资”22,548,889.84元调整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司对新疆同信物业公司持股比例为10%,投资成本为100,000.00元,计提减值准备100,000.00元,净值为0.00元,调整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司对新疆百花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3.11%,投资成本为974,584.07元,计提减值准备974,584.07元,净值为0.00元,调整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科目核算调整对公司2013年度报告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未产生影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014年8月对乌鲁木齐百花映像数码摄影有限公司出资140,000.00元,出资比例10.71%,根据准则规定,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5.2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影响(二)
无影响
3.5.3职工薪酬准则变动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和要求,就职工薪酬准则对公司的影响进行分析,鉴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需定量测算并聘请专业机构进行精算,考虑到公司职工数量较多,且精算专业机构稀少近期难以聘请,公司暂时无法提供定量调整数据。因此在2014年三季报中暂缓披露相关内容。
3.5.4合并范围变动的影响
无影响
3.5.5准则其他变动的影响
无
3.6本期合并报表情况说明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本期报表的比较报表项目调整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年度期间一直存在。公司2014年8月控股合并新疆百花恒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期合并报表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了调整。
公司代码:600721 公司简称:百花村 公告编号:临2014-029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本公司进行定向增发,以5.62元/股的发行价格共发行股份127,160,595股,其中向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统众国资”)定向发行17,028,469股,购买其持有的新疆拜城百花村煤业(以下简称“百花村煤业”)30%股权;向农六师国有资产有限责任公司定向发行25,495,889股,购买其持有的新疆大黄山豫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51%的股权。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与六师国有资产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关于盈利补偿的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
因多种原因,百花村煤业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均未完成盈利预测。依据《补偿协议》测算,共需补偿:17,028,469股。
豫新煤业未能完成2012年、2013年盈利预测。依据《补偿协议》测算,共需补偿: 3,299,179股。
(以上测算详见《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关于百花村利润补偿执行情况说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百花村股份回购并注销事项的核查意见》2014 年7月19日公告)
本公司201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4年5月20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分别以一元总价回购并注销六师国资公司3,299,179股、阿拉尔统众国资公司17,028,469股补偿股份的决议。
到2014年9月25日,上述回购并注销的股份锁定期已满,但由于回购注销股份事宜还在办理之中,经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沟通,上述股份将继续锁定,待回购注销股份事宜办理完毕后,其余股份再上市流通。
公司会对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7日
公司代码:600721 公司简称:百花村 公告编号:临2014-030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1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7日
公司代码:600721 公司简称:百花村 公告编号:临2014-031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根据《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制作及报送等相关规定,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公司2014年三季报后认为:
1、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14年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2014年三季度报告 和审议期间,没有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27日
公司代码:600721 公司简称:百花村 公告编号:临2014-032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本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科目核算调整对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中期报告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未产生影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召开公司司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以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自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和新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新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本次准则修订未涉及部分,本次准则修订未涉及部分,公司仍执行财 政部2006年2月15日起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对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
公司对新疆同信物业公司持股比例为10%,投资成本为100,000.00元,计提减值准备100,000.00元,净值为0.00元,转入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司对新疆百花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3.11%,投资成本为974,584.07元,计提减值准备974,584.07元,净值为0.00元,转入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科目核算单位调整对公司2013年度报告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未产生影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014年8月对乌鲁木齐百花映像数码摄影有限公司出资140,000.00元,出资比例10.71%,根据准则规定,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和要求,就职工薪酬准则对公司的影响进行分析,鉴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需定量测算并聘请专业机构进行精算,考虑到公司职工数量较多,且精算专业机构稀少近期难以聘请,公司暂时无法提供定量调整数据。因此在2014年三季报中暂缓披露相关内容。
3、其他准则的变动对公司没有影响。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7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