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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4-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4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内容截止日:2014年9月19日

      重要提示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7年8月31日证监基金字[2007]244号文核准募集,基金合同已于2007年9月19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境外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在投资本基金前,投资者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风险,一是境外投资产品风险,包括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政治风险等;二是开放式基金风险,包括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会计核算风险、税务风险、交易结算风险、法律风险、金融模型风险等。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9月1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2014年06月30日(未经审计)。

      一、基金名称

      南方全球精选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的类别

      基金中基金

      三、投资目标

      通过基金全球化的资产配置和组合管理,实现组合资产的分散化投资,在降低组合波动性的同时,实现基金资产的最大增值。

      四、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境外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主动管理的股票型公募基金,在香港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组合为:对基金和股票投资占本基金基金资产的目标比例为95%,可能比例为60%-100%,其中投资于基金的部分不低于本基金基金资产的60%,投资于股票的部分(仅限于香港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不高于本基金基金资产的40%;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占本基金基金资产的0-40%。

      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将投资于全球主要证券市场,主要投资于与中国证监会签订了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投资于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如与中国证监会签订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增加、减少或变更,本基金投资的主要证券市场将相应调整。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五、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基金资产的配置上采取战略性资产配置和战术性资产配置相结合的配置策略,在有效分散风险的基础上,提高基金资产的收益。

      (一)战略性资产配置策略(Strategic Asset Allocation):

      1、在宏观经济与地区经济分析、掌握全球经济趋势的基础上,通过量化分析,确定资产种类 (Asset Class)与权重,并定期进行回顾和动态调整。

      2、本基金将全球股票市场分为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两类,在基金和股票投资部分,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资产配置的目标比例为60%、40%,可能比例为60%±15%、40%±15%。本基金根据全球经济以及区域化经济发展,结合全球范围的资本流动,确定两类市场具体的资产配置比例并定期进行调整,争取构建具备中长期发展潜力的资产组合。

      (二)战术性资产配置策略(Tactical Asset Allocation):

      在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中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及证券市场的发展变化对资产进行国家及区域配置,在不同国家或地区的配置比例上采用全球资产配置量化模型进行配置和调整。由于短期市场会受到一些非理性或者非基本面因素的影响而产生波动,基金经理将根据对不同因素的研究与判断,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投资风险;

      1、本基金的大部分资产将投资于ETF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由于在成熟市场,市场效率比较高,投资于ETF可以享受市场发展的平均收益,而在新兴市场中利用系统化基金筛选流程,构建主动投资组合,创造出超额回报。

      (1)ETF的选择标准:

      a)指数的代表性;

      b)ETF的跟踪误差;

      c)流动性。

      (2)主动型基金将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式进行筛选。

      a) 定性选择:

      对基金的选择主要考虑该基金的投资策略是否符合本基金精选配置的投资思路,包括股票和衍生品等的选择方法,以及本基金对投资的稳定性、风险和收益的要求;该基金的管理和研究团队应该有较长期良好的历史记录,并且能够即时了解公司人员的变动;该基金的管理人应该有稳健良好的财务状况,有良好的风险控制制度和记录,基金管理人目前管理2,000亿以上资产规模,其经营理念和本基金产品的目标一致或者接近。

      b) 定量选择:

      i、该基金的过往历史业绩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好于其业绩基准,或者管理该基金的基金经理有长期优良的表现。

      ii、中立机构(如晨星等基金评级公司)对公司的评级在同类基金中处于中等(50%)以上水平。

      iii、基金的超额收益和标准差的比率(夏普比率)好于同类基金的中值。

      iv、基金买卖证券的交易成本处于同类基金中的合理水平。

      2、在香港市场投资于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选股策略为:

      在扎实的基本面研究的基础上,发掘企业价值。主要选股标准有:

      (1)市场及行业地位(market position):是否拥有市场主导能力,并能获取超额利润;

      (2)估值(intrinsic value):价格是否被市场低估;

      (3)盈利预期(earning surprise):目标公司盈利稳定并持续增长,超出市场预期;

      (4)良好的趋势(investment trend):目标公司的长期成长被投资者所认同,在资产持续增值的拉动下,股价有良好的上涨趋势。

      (三)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金融衍生品的投资中主要遵循避险和有效管理两项策略和原则:

      1、避险。主要用于市场风险大幅累计时的避险操作,减小基金投资组合因市场下跌而遭受的市场风险;

      2、有效管理。利用金融衍生品流动性好,交易成本低等特点,通过金融衍生品对投资组合的仓位进行及时调整,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

      六、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60%×MSCI世界指数(MSCI World Index)+40%×MSCI新兴市场指数(MSCI Emerging Markets Index)。

      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指数 (MSCI) 是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公司主持开发的一系列全球性证券市场指数,是全球投资组合经理作为投资基准最为广泛应用的指数,目前有2000多家国际机构投资者采用MSCI指数作为基准。

      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公司世界指数 (MSCI World Index):为一经市值自由浮动调整后的指数,用以衡量全球成熟市场的股票业绩表现。目前指数涵盖 23个成熟市场国家地区。

      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公司新兴市场指数 (MSCI Emerging Markets Index):为一经市值自由浮动调整后的指数,用以衡量全球新兴市场的股票业绩表现。目前指数涵盖 25个新兴市场国家地区。

      本基金采取60%的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公司世界指数与40%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公司新兴市场指数之和作为基金的投资基准。指标范围已涵盖全球主要市场,包含48个国家地区市场,充分反映全球股市综合表现,是市场中兼具代表性与权威性的指数。该基准不但涵盖了几乎整个全球市场,同时也是反映全球经济成长的良好指标。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基准的指数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七、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属于中等偏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低于全球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10月1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4年06月30日(未经审计)。

      (一)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注:上述货币市场工具均为货币市场基金投资。

      (二)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

      (三)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注:本基金对以上行业分类采用彭博行业分类标准。

      (四)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

      注:本基金对以上证券代码采用当地市场代码。

      (五) 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六)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七)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八)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九)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

      (十)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声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声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 其他资产构成

      ■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九、基金的业绩

      (一)本基金在业绩披露中将采用全球投资表现标准(GIPS)

      1、在业绩表述中采用统一的货币;

      2、按照GIPS的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计算;

      3、如果GIPS的标准与国内现行要求不符时,同时公布不同标准下的计算结果,并说明其差异;

      4、对外披露时,需要注明业绩计算标准是符合GIPS要求的。

      (二)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

      十、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6号免税商务大厦塔楼31、32、33层整层

      成立时间:1998年3月6日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电话:(0755)82763888

      传真:(0755)82763889

      联系人:鲍文革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4号文批准,由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西信托投资公司共同发起设立。2000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0]78号文批准进行了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人民币。2005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201号文批准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1.5亿元人民币。目前股权结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5%、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0%、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15%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吴万善先生,董事,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金融管理处科员、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市分行江宁支行科员;华泰证券证券发行部副经理、总经理助理;江苏省证券登记处总经理;华泰证券副总经理、总裁,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副书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张涛先生,董事,中共党员,毕业于河海大学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获博士学位。1994年8月加入华泰证券,历任总裁秘书、投资银行一部业务经理、上海总部投资银行业务部副总经理、公司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副总裁、党委委员。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华泰长城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姜健先生,董事,中共党员,毕业于南京林业大学经济及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1994年12月加入华泰证券并一直在华泰证券工作,历任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投资银行总部业务总监、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等职务。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副总裁、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华泰瑞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余钢先生,董事,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大学本科毕业于湘潭大学英语专业,研究生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经济法专业。曾在广州军区、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深圳市国资委、深圳市地铁集团等单位工作,长期从事投融资、股权管理、股东事务等工作。2010年4月加入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项建国先生,董事,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大学本科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财务会计专业。曾在江西财经大学任教并担任审计教研室副主任,其后在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任职,2004年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至今,历任公司投资部部长、投资发展部部长、企业一部部长,长期从事投融资、股权管理、股东事务等工作。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部长、中国深圳对外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长城润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华润五丰肉类食品(深圳)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深投华控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自成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厦门大学哲学系团总支副书记、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办公室主任、营业部经理、计财部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厦门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党总支副书记。现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

      庄园芳女士,董事,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兴业证券交易业务部总经理助理、负责人,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投资总监;现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兴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兴证(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杨小松先生,总裁,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注册会计师。历任德勤国际会计师行会计专业翻译,光大银行证券部职员,美国NASDAQ实习职员,证监会处长、副主任。2012年加入南方基金,担任督察长,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香港)董事。

      姚景源先生,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国家经委副处长,商业部政策研究室副处长、国际合作司处长、副司长,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商业行业分会副会长、常务副会长,国内贸易部商业发展中心主任、中国商业联合会副会长、秘书长,安徽省政府副秘书长、安徽省阜阳市政府代市长、市长,安徽省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现任国务院参事室研究员、中国统计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吉林大学、浙江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心丹先生,独立董事,金融学博士,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全国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历任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院长、金融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南京大学创业投资研究与发展中心执行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省省委决策咨询专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及公司治理委员会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国信证券等单位的博士后指导导师、上海证券交易所金融创新实验室兼职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教授、教育部金融开放实验室副主任(兼)、中国金融学年会常务理事、国家留学基金会评审专家、江苏省资本市场研究会会长、江苏省科技创新协会副会长,国家开发银行江苏分行咨询顾问、南京市江宁区、秦淮区政府顾问、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锦涛先生,独立董事,工商管理博士,历任香港警务处(黄大仙及油尖区)警务督察,香港警务处(商业罪案调查科) 警务总督察,香港证券及期货专员办事处证券主任,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法规执行部高级经理、总监、顾问,现任香港汇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旗下汇业证券有限公司、汇业金融期貨有限公司、汇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郑建彪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及工商管理硕士,20年以上证券从业经历。毕业于财政部科研所,曾任职于北京市财政局、深圳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京都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先后担任干部、经理、副主任等工作。现担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董事合伙人,兼任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职务。

      周蕊女士,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于西北大学宣传部、陕西电视台新闻部、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信利(深圳)律师事务所任职,现任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全联并购公会广东分会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女律师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证券、期货和基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中小企业改制专家服务团专家、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松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骆新都女士,监事,经济学硕士,经济师。历任民政部外事处处长、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顾问;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舒本娥女士,监事,15年的证券行业从业经历。毕业于杭州电子工业学院会计专业,获学士学位。曾任职于熊猫电子集团公司,担任财务处处长工作。1998年10月加入华泰证券,历任计划资金部副总经理、稽查监察部总经理,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华泰长城期货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华泰瑞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姜丽花女士,监事,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大学本科毕业于深圳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学专业。曾在浙江兰溪马间专厂、浙江兰溪纺织机械厂、深圳市建筑机械动力公司、深圳市建设集团、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工作,2004年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至今,历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经理,财务预算部副部长,长期从事财务管理、投融资、股权管理、股东事务等工作,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深圳市科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董事、中国科技开发院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深福保(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苏荣坚先生,监事,中共党员,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三明市财政局、财委,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部业务主办、副经理,自营业务部经理;现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部总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林红珍女士,监事,投资经济管理专业学士学位,后参加人民大学金融学院研究生进修班。曾任厦门对外供应总公司会计、厦门中友贸易联合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厦门外供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部经理,1994年进入兴业证券,先后担任计财部财务综合组负责人、直属营业部财务部经理、财务会计部计划财务部经理、风险控制部总经理助理兼审计部经理、风险管理部副总监、稽核审计部副总监、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兴业证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兴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苏民先生,职工监事,博士研究生,工程师。历任安徽国投深圳证券营业部电脑工程师,华夏证券深圳分公司电脑部经理助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副总监、市场服务部总监、电子商务部总监;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监。

      张德伦先生,职工监事,中共党员,硕士学历。历任北京邮电大学副教授、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处长、汉唐证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海王生物人力资源总监、华信惠悦咨询公司副总经理、首席顾问,2010年1月加入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人力资源部总监。

      林斯彬先生,职工监事,民商法专业硕士,先后担任金杜律师事务所证券业务部实习律师、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资产保全部职员、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法务主管、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职员,2008年12月加入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经理、高级经理、总监助理,现任监察稽核部副总监。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吴万善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杨小松先生,总裁,简历同上。

      俞文宏先生,副总裁,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江苏省投资公司业务经理、江苏国际招商公司部门经理、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江苏国信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3年加入南方基金,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郑文祥先生,副总裁,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湖北省荆州市农业银行、南方证券公司、国泰君安证券公司。2000年加入南方基金,历任国债投资经理、专户理财部副总监、南方避险增值基金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兼养老金业务部总监,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朱运东先生,副总裁,中共党员,经济学学士。曾任职于财政部地方预算司及办公厅、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2002年加入南方基金,历任北京分公司总经理、产品开发部总监、总裁助理、首席市场执行官,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秦长奎先生,副总裁,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南京汽车制造厂经营计划处科员,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基金部总经理、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兼债券部总经理。2005年加入南方基金,曾任督察长兼监察稽核部总监,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纪委委员。

      鲍文革先生,督察长,中国民主同盟盟员,经济学硕士。历任财政部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投行部及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1998年加入南方基金,历任运作保障部总监、公司监事、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助理,现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为:2007年9月至2008年2月,谢伟鸿先生;2008年2月至2008年4月,谢伟鸿先生、温亮先生;2008年4月至2009年6月,谢伟鸿先生、温亮先生和李浩东先生;2009年6月至2010年2月,谢伟鸿先生、李浩东先生和黄亮先生;2010年2月至2010年4月,李浩东先生和黄亮先生;2010年4月至5月,李浩东先生、黄亮先生和徐明宇先生;2010年5月至2012年12月,黄亮先生和徐明宇先生;2013年1月至2月,黄亮先生;2013年2月至2014年4月,黄亮先生和曲扬先生;2014年5月至7月,黄亮先生、曲扬先生和朱富林先生;2014年7月到2014年9月,黄亮先生、朱富林先生;2014年9月至今,黄亮先生。

      黄亮先生,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职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加入南方基金国际业务部,负责QD II产品设计及国际业务开拓工作,2007年9月至2009年5月,担任南方全球基金经理助理;2009年6月至今,担任南方全球基金经理;2010年12月至今,任南方金砖基金经理;2011年9月至今,任南方中国中小盘指数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总裁杨小松先生,总裁助理兼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监、产品开发部总监、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香港)董事李海鹏先生,总裁助理兼权益投资总监史博先生,国际业务部总监朱富林先生。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十一、基金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的管理费;

      2、基金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的管理费

      基金的管理费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和境外投资顾问的咨询费两部分(若基金管理人聘请境外投资顾问),其中境外投资顾问的咨询费在境外投资顾问与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顾问协议》中进行约定。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8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8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的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的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基金境外投资顾问的咨询费由基金管理人进行支付,具体支付程序在《顾问协议》中列示。

      2、基金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与基金销售相关的费用

      1、 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1.6%,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

      ■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10万元申购本基金,对应费率为1.6%,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168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0/ (1+1.6%)=98,425.20元

      申购费用=100,000-98,425.20=1,574.80元

      申购份额 = 98,425.20/1.0168 = 96,798.97份

      2、 本基金赎回费率不高于0.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

      赎回费的25%归基金资产所有。

      赎回费用 = 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 = 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万份基金份额,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8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费用 = 1.0168×10,000×0.5% = 50.84元

      赎回金额 = 1.0168×10,000-50.84 = 10,117.16元

      3、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十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018,545,827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赵会军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4年6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170人,平均年龄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4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380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44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 基金托管人的职责的内容

      基金托管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3、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4、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6、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7、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1、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职责。

      (五)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继2005、2007、2009、2010、2011、2012年六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SAS70(审计标准第70号)审阅后,2013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第七次通过ISAE3402(原SAS70)审阅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管理人选择存款银行、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对上述事项的监督与核查中发现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投资运作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上述监督内容的约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整改,整改的时限应符合法规允许的投资比例调整期限。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在规定时间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改正,如基金管理人未能在通知期限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十三、境外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纽约梅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Corporation)

      注册地址:One Wall Street New York,NY10286

      办公地址:One Wall Street New York,NY10286

      法定代表人:Gerald L.Hassell (CEO - 首席执行官)

      Karen Peetz (President - 行长)

      股东权益:375亿美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

      托管资产规模:27.6万亿美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信用等级:AA-(标准普尔), Aa2(穆迪)(截至2013年12月31日)

      纽约银行有限公司 (The Bank of New York Company, Inc. ,NYSE: BK) 和梅隆金融公司(Mellon Financial Corporation ,NYSE: MEL) 2007年7月宣布,双方已经完成合并,形成 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Corporation(纽约梅隆集团),催生出一家资产管理和证券服务领域的全球领先企业。纽约梅隆银行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代码为BK。

      纽约梅隆创建于1784年,拥有数百年的专业服务经验,已成为金融服务业界最卓越的领导者之一。该行的资产管理和证券服务等业务凭着独道的见解、精深的专业知识和全面的业务能力,来支持每一客户的独有需求。

      纽约梅隆是一家全球性的金融服务集团,帮助客户管理并经营其金融资产,业务范围涵盖 36 个国家/地区的 100 多个市场。本公司是一家面向机构、公司和高净值人士等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领先企业,通过以客户为中心的全球团队提供卓越的投资管理和投资服务。公司资产托管规模达 27万亿美元,资产管理规模达 1.6万亿美元。纽约梅隆是纽约梅隆集团(纽交所代码:BK)的企业品牌。

      有关其他信息,请访问 www.bnymellon.com。

      (二)托管业务介绍

      纽约梅隆的托管业务是其主要的业务组成部分。截至2013年12月31日,资产托管规模达27.6万亿美元。纽约梅隆的核心托管处理系统称为全球证券处理,简称GSP业务。该项业务于1996年推出,并由内部人员结合Vista概念进行开发。

      随着业务和技术的变化,支持系统也将随着时间而变化,因此定期进行重新评估是重要的。纽约梅隆非常关注业务运营的恢复和技术持续性解决方案的实施,并继续进行所需要的投资,确保所有关键业务都可以在足以满足业务要求的时间框架内得以恢复。

      纽约梅隆在全球每一处理中心,已经建立了清楚、有深度的指引。业务恢复与危机管理活动被密切监督,并在所有时间得以坚持。专家团队被分配到各个小组,在组织内部对所有级别的员工进行定期演习和更新。

      (三)境外托管人的职责

      1、安全保管受托财产;

      2、计算境外受托资产的资产净值;

      3、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及时办理受托资产的清算、交割事宜;

      4、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和所适用国家、地区法律法规的规定,开设受托资产的资金账

      户以及证券账户;

      5、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提供与受托资产业务活动有关的会计记录、交易信息;

      6、保存受托资产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7、其他由基金托管人委托其履行的职责。

      十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6号免税商务大厦塔楼31、32、33层整层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755)82763905、82763906

      传真:(0755)82763900

      联系人:张锐珊

      2、代销机构

      代销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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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转B15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