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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73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4年10月27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建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网刊登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网、《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76)。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发出。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吴建、施晓越、沙明军、吴云、LOH Swee Peng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网、《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77)。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发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网、《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7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74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4年10月27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汤敏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网刊登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网、《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76)。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网、《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77)。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等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网、《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告编号:2014-07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76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概述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2015年1月1日至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拟与公司关联方南通威和船用配件有限公司(简称“南通威和”)、芬兰卡哥特科公司(简称“卡哥特科”)以及江苏蓝潮海洋风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简称“蓝潮海洋”)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0,700.00万元。

      2014年10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公司9名董事会成员中,吴建、施晓越、沙明军、LOH Swee Peng、吴云回避表决。

      此项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南通威望实业有限公司、China Crane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须回避表决。

      2、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注: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公司与关联方已发生关联交易情况为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核算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1)南通威和

      成立于2000年7月27日,注册资本1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徐南生,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通市唐闸镇街道都市产业园区长泰路687号,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船用配件、钢铁结构件、机械零配件及相关产品;收购、出口船用橡胶制品、船用铜制品及相关产品。

      2014年1-9月南通威和实现营业收入8,589.71万元,净利润为-1,068.39万元。2014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5,548.08万元,净资产12,518.24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同受实际控制人吴建、施晓越控制。

      (2)卡哥特科

      住所:Sornaisten Rantatie 23 00500 Helsinki, Finland

      董事长:Herlin, Ilkka Heikki

      股本:64,304,880.00欧元

      主营业务:卡哥特科公司致力于提高陆上和海上货物流动的效率。卡哥特科公司旗下的品牌麦基嘉、卡尔玛和希尔博是全球公认的货物和装卸处理解决方案的引领者。它的全球网络密切贴近客户,提供广泛服务,确保设备连续、可靠、可持续运作。

      2014年1-9月卡哥特科实现营业收入23.95亿欧元,净利润0.78亿欧元。2014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6.92亿欧元,所有者权益为12.22亿欧元,(以上数据摘自卡哥特科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关联关系:卡哥特科持有本公司第二大股东China Crane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 49%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及10.1.6的规定,卡哥特科构成公司关联方。

      (3)蓝潮海洋

      成立于2013年2月20日,注册资本5018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施晓越,注册地址为南通市港闸区长泰路128号D座,经营范围:风电工程的施工;海洋工程设备、港口工程设备的安装;海洋工程设备的租赁及技术咨询服务。

      2014年1-9月蓝潮海洋实现营业收入439.33万元,净利润为-1,306.70万元。2014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3,118.79万元,净资产3,373.98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与公司同一控股股东。

      2、履约能力

      南通威和、卡哥特科、蓝潮海洋依法存续经营,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交易结算

      1、公司向南通威和采购的商品主要为产品零部件等原材料。交易双方以同期市场价格为基准,双方协商确定。

      2、公司向卡哥特科销售的产品主要为舱口盖、甲板克令吊、集装箱桥吊、劳务等。公司向卡哥特科采购的商品主要为产品零部件等原材料。双方交易价格以同期市场价格为基准,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另外,卡哥特科许可其有关技术给公司有偿使用,公司向其支付一定的技术许可费,同时卡哥特科还将向公司提供咨询服务并收取一定的咨询费用。卡哥特科许可其有关商标给公司无偿使用。

      3、公司向蓝潮海洋采购的商品主要为产品配件、技术。公司向蓝潮海洋销售的商品主要为产品配件、技术支持、码头租赁。

      4、公司与南通威和、蓝潮海洋之间的交易结算在货到、票到后2或3个月的月末支付。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发展与稳定经营。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除本公告以外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审议和披露。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15年1月1日至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将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交易事项,各交易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协议进行,定价公允,关联交易行为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因生产经营需要,2015年1月1日至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拟与南通威和船用配件有限公司、芬兰卡哥特科公司以及江苏蓝潮海洋风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0,700.0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77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4年10月27日,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润邦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邦海洋”)计划向客户或供应商提供公司保函,包括但不限于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付款保函、质量保函等,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润邦重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邦重机”)为润邦海洋上述公司保函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2、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润邦重工(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邦香港”)计划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远期结售汇保证金、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履约保函、项目贷款等,同意润邦重机为润邦香港上述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因生产经营需要,润邦香港计划向客户或供应商提供公司保函,包括但不限于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付款保函、质量保函等,同意公司为润邦香港上述公司保函提供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同意润邦重机为润邦香港上述公司保函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3、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通润邦工程船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邦船舶”)计划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远期结售汇保证金、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履约保函、项目贷款等,同意润邦海洋为润邦船舶上述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因生产经营需要,润邦船舶计划向客户或供应商提供公司保函,包括但不限于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付款保函、质量保函等,同意润邦海洋为润邦船舶上述公司保函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润邦海洋

      1、公司名称:南通润邦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江苏省启东市海工大道3333号

      3、法定代表人:吴建

      4、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海洋工程作业平台、海洋工程作业船、特种工程船、海洋工程起重装备、海洋工程配套装备、重型机械的设计、制造、安装、销售及服务,10万吨及10万吨以下钢质船舶的制造、销售及修理。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

      6、成立日期:2011年1月30日

      7、与本公司关系:润邦海洋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期财务状况:2014年1-9月,润邦海洋实现营业收入251,435,671.39元,实现净利润-20,287,256.35元。截止2014年9月30日,总资产1,022,875,875.39元,净资产487,867,637.12元。(数据未经审计)

      (二)润邦香港

      1、公司名称:润邦重工(香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FLAT 2, 19/F,HENAN BLDG,90-92 JAFFE RD,WANCHAI,HONG KONG.

      3、董事:吴建

      4、注册资本:200万港元

      5、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际市场开发。

      6、成立日期:2014年1月7日

      7、与本公司关系:润邦香港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期财务状况:2014年1-9月,润邦香港实现营业收入69,974,994.41元,实现净利润139,753.71元。截止2014年9月30日,总资产15,610,078.39元,净资产219,134.71元。(数据未经审计)

      (三)润邦船舶

      1、公司名称:南通润邦工程船舶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江成路1088号内3幢1262室

      3、法定代表人:吴建

      4、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工程船舶技术的研发、设计、销售及咨询服务;船舶工程项目的管理;自营和代理船舶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6、成立日期:2014年2月10日

      7、与本公司关系:润邦船舶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最近一期财务状况:2014年1-9月,润邦船舶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实现净利润-2,701,896.68元。截止2014年9月30日,总资产7,275,168.32元,净资产748,103.32元。(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具体事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合计最高担保额度:人民币95,000万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担保的额度为40,000万元,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55,000万元)。

      3、有效期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到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以上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润邦重机法定代表人、润邦海洋法定代表人与银行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担保数量

      截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担保额度为383,95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104,997.65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2013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3.57%和49.29%。其中,已批准的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308,95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104,997.65万元。

      本次担保获得批准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度为478,950万元,占2013年末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53.11% 和224.85%。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担保的总额度为348,950万元,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130,000万元。(以上计算均为合并报表口径)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按照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次对外担保有利于子公司开展业务、加快拓展市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其业务发展,增强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且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对各子公司提供担保将更有利于其生产经营发展,可进一步促进其提升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对外担保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公司上述担保行为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78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共涉及七项具体会计准则。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上述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38项具体准则中,剔除本次被替换的2、9、30、33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2014年财政部颁布的2、9、30、33、39、40、41号新会计准则。

      4、变更日期:从2014年7月1日起。

      二、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意见。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文件要求实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未来本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追溯调整事项,未产生重大影响。

      2、职工薪酬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的披露。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追溯调整事项,未产生重大影响。

      3、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对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部分的列报,划分为两类:(1)后续不会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2)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后续可能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公司按此准则进行列报。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追溯调整事项,未产生重大影响。

      4、合并范围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公司管理层在确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控制权时,必须且合理运用重大判断。

      公司以前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均满足该修订后准则所规定的控制权判断标准。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追溯调整事项,未产生重大影响。

      5、公允价值计量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修订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政策和程序,并在财务报表中对公允价值信息进行更广泛的披露。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追溯调整事项,未产生重大影响。

      6、合营安排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执行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追溯调整事项,未产生重大影响。

      7、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公司比较财务报表中披露的该准则施行日之前的信息将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产生追溯调整事项,未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新发布的七项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等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79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南通威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望实业”)关于威望实业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2014年4月28日,威望实业将其所持本公司股权7,80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17%)质押给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4月28日,回购交易日为2014年10月24日。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详见2014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2014-029)。

      2014年10月24日,威望实业购回上述所质押的股票,质押双方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数为7,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

      威望实业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52,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38%。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威望实业未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