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4-11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届监事会监事5人,参与表决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广发证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广发证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对广发证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出具以下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发证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上报告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4-12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5日通过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9名,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内容同时通知了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广发证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以上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其中正文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披露。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4-12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要
1、变更日期:2014年7月1日。
2、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14年1月和2月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并自2014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财政部于2014年3月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准则2号(2014)”)及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披露》(以下简称“准则41号”)并自2014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本集团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部分会计政策发生了变更,并根据相关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对于比较数据需要进行追溯调整的,进行了相应的追溯调整。
3、本次变更涉及的追溯调整内容
采用准则2号(2014)之前,本集团将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作为其他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准则2号(2014)之后,本集团将这类投资改按金融工具的相关政策核算,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了调整。
4、上述追溯调整对前期比较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期会计政策变更对201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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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会计政策变更对2013年年初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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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调整对比较期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均无影响。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2014年10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修订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修订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已全面了解了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全部内容。现根据有关规定,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披露》。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
刘继伟 杨 雄 汤 欣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