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覃永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吉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东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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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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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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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及广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一报告期,公司以23,018.30万元的交易价格受让广东中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中成”)所持湖南中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中成”)95.5%的股权以及以4,661.52万元的交易价格受让广东中成所持东莞振华泰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实业”)95%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29日、2014年6月6日、2014年6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拟收购股权的关联交易进展公告》及2014年6月27日披露的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报告期内,湖南中成及振华实业已经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7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收购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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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名称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覃永强
日期 2014-10-29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