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许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锡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俊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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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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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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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减少是因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大幅减少所致;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销售费用大幅增加是因为公司加大销售力度所致;
营业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下降是因为公司产品毛利下降,人工成本增加,同时上年同期有大额资产减值损失转回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原董事长在未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情况下,与有关方签订《委托融资协议》、《融资服务框架协议》。在签订上述协议后,上海优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管理的有限合伙企业通过发行国创能源定增基金募集资金转入公司监管账户净额770,139,166.66元,公司根据有关付款指令全部划出(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3月14日、3月19日《澄清公告》及《澄清公告的补充公告》)。这些资金的转入、转出及支付未纳入公司2012年、2013年财务核算。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的要求,通过追溯重述法将这些转入和转出及支付资金纳入公司的财务核算。公司年报审计机构对这些资金的转入、转出及支付实施了包括函证、询问的审计程序。但审计机构认为仍无法判断该融资事项的真实情况以及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另外,由于公司人事变动等原因,审计机构认为未能获得完整的担保诉讼资料。因上述事项的存在,审计机构无法确定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以及这些影响将导致公司持续经营存在的重大不确定性。因此,审计机构对公司2013年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国创能源”变更为“*ST国创”。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特别是在公司新的一届董事会领导下,公司积极清理历史遗留问题,并有针对性的采取一些补救措施,尽力减少对公司的负面影响,避免公司退市风险。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2014年6月18日,贵州国创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编号为:黔证调查通字2014001号),因公司信息披露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根据调查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仍为亏损。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贵州国创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许锡
日期 2014年10月29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