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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孙佃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瑞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田效磊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4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公司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该类权益性投资应重新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按照成本法进行计量。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2014年度公司投资6,000,000.00元入股山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取得12%的股权。公司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98%的股权,使得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增加399,096,505.17 元。这两项新增的权益性投资应重新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按照成本法进行计量,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1)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元

      ■

      (2)母公司报表

      单位:元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 ”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以及2014年第三季度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由于上述情况,公司调整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应报表项目。

      3.5.2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影响(二)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3.5.3 职工薪酬准则变动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的规定和要求,就职工薪酬准则对公司的影响进行了定性分析,鉴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公司需要聘请专业机构进行精算,暂时无法提供定量调整数据。因此,公司暂无法披露有关长期职工福利对公司期初数及第三季度会计报表的具体影响,但经初步测算,预计此项追溯调整数据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证券代码:600784 证券简称:鲁银投资 编号:临2014-029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12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通讯表决结果,会议决议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临2014-030)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84 证券简称:鲁银投资 编号:临2014-030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4年,财政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陆续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3项企业会计准则,并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4项企业会计准则,上述7项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份,财政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前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变更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公司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该类权益性投资应重新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按照成本法进行计量。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1)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元

      ■

      (2)母公司报表

      单位:元

      ■

      2014年度公司投资6,000,000.00元入股山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取得12%的股权。公司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取得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98%的股权,使得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增加399,096,505.17 元。这两项新增的权益性投资应重新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按照成本法进行计量,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1)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元

      ■

      (2)母公司报表

      单位:元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以及2014年第三季度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由于上述情况,公司调整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应报表项目。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就职工薪酬准则对公司的影响进行了定性分析,鉴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公司需要聘请专业机构进行精算,暂时无法提供定量调整数据,因此,公司暂无法披露有关长期职工福利对公司期初数及第三季度会计报表的具体影响,但经初步测算,预计此项追溯调整数据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期财务报表中关于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金融工具列报、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本期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新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和披露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