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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2014-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1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孙万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维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曹浪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3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5 重要事项

      2.6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应收账款较期初有较大增加,主要系全程物流链条延长,结算周期增长所致。

      注2:预付款项较期初有较大增加,主要系本期子公司重庆港九两江物流有限公司和重庆久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预付款增加所致。

      注3:其他应收款较期初有较大减少,主要系本期单位之间的往来余额减少所致。

      注4: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有较大增加,主要系本期预交的税费及附加增加所致。

      注5:在建工程较期初有较大增加,主要系子公司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工程食堂工程投入所致。

      注6:短期借款较期初数有较大增加,主要系本期增加借款所致。

      注7:应付票据较期初有较大增加,主要系本期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注8:预收款项较期初有较大增加,主要系本期子公司重庆港九两江物流有限公司预收款增加所致。

      注9:应交税费较期初有较大增加,主要系子公司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应交企业所得税的增加。

      注10:应付利息较期初有较大减少,主要系本期支付中期票据利息所致。

      注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有较大减少,主要是本期归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注12: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增加,主要系本期新设立子公司重庆港九两江物流有限公司导致业务量增长所致。

      注13: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减少,主要系自2013年8月1日起,公司提供的装卸业务、客货代理业务等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所致。

      注14: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减少,主要系上年同期处置子公司重庆港盛船务有限公司和重庆市万州区万港船务有限公司获得投资收益所致。

      注15: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增加,主要系自2013年8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获得航运及航运服务业增值税财政补贴所致。

      注16: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增加,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增加所致。

      注17: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和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增加,主要系本期单位之间往来增加所致。

      注18: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增加,主要系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缴纳的增值税增加所致。

      注19: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减少,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重庆市地产集团支付的九龙坡港土地收储一期价款所致。

      注20: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增加,主要系本期取得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注21: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减少,主要系上年同期发行中期票据所致。

      注22: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减少,主要系本期偿还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2.7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事项进展情况:2014年9月12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审核通过(该事项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14年9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14-042号公告)。

      2014年10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该事项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14年10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14-043号公告)。

      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事项前期进展情况请查阅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关临时公告。

      2.8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见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

      2.9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0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2.1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执行新会计准则,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会计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合并财务报表的净利润和净资产没有影响。

      公司名称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万发

      日期 2014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600279 股票简称:重庆港九 公告编号:临2014-045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信息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今日公司临2014-047号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今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重庆大宗生产资料交易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在两江新区鱼复工业园区设立“重庆大宗生产资料交易有限公司”,内容详见今日公司临2014-048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向“国际海运(中国)年会”提供赞助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国际海运(中国)年会”提供人民币20万元赞助。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设立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重庆银行朝天门支行和交通银行朝天门支行各设立1个募集资金专户,并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股票简称:重庆港九 股票代码:600279 公告编号:临2014-046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信息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4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600279 股票简称:重庆港九 公告编号:临2014-047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合并财务报表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没有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2014年10月28日,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信息调整的议案》。 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

      1、变更原因:

      从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 ——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共七项具体会计准则,并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上述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4项具体会计准则(38项具体准则中,剔除本次被替换的2、9、30、33号)、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2014年财政部发布的2、9、30、33、39、40、41号新会计准则。

      4、变更日期:从2014年7月1日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2014年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修订后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定义,不再规范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要求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处理。

      公司采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前期比较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公司对华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成本500万元,持股比例2.94%,采用成本法核算,截止2013年12月31日,已确认减值准备376.92万元。

      除此之外,公司采用其他上述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损益和权益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

      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的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

      2、公司监事会认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600279 股票简称:重庆港九 公告编号:临2014-048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 重庆大宗生产资料交易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投资金额: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

      一、投资概述

      随着果园港建设的推进,果园港后方物流园区作为大宗生产资料交易市场的条件基本形成。为此,公司拟出资设立重庆大宗生产资料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宗生资交易公司”),建立大宗生产资料交易服务平台,为市场主体提供公共服务。

      根据本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重庆大宗生产资料交易有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重庆大宗生产资料交易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2.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在公司设立时一次性足额出资)。

      3. 出资形式:货币。

      4. 注册地址:重庆两江新区鱼复工业园。

      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 经营范围:为社会提供大宗生产资料信息服务、交易服务、会员服务(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三、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出资设立的大宗生资交易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故无需签订投资合同。

      四、该项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出资设立大宗生资交易公司,有利于打造果园大宗生产资料交易市场,增加港区物流聚集量,从而夯实公司主业,进一步推进公司“前港后园”发展战略。

      五、投资风险与控制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市场预期较好。本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