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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江端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爱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贞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的原因分析: ■

      (1)交易性金融资产比年初增增长180.91%,主要为公司银行理财产品及子公司货币基金、理财计划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比年初增长124.00%,主要是由于回款政策导致年中应收账款增加。

      (3)预付款项比年初增长68.44%,主要为子公司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预付购地款增加及子公司湖南千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增长343.53%,主要原因为子公司备用金、医院配送保证金增加,子公司增加预付房租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比年初增加33.55%,主要为预缴增值税增加所致。

      (6)在建工程比年初减少56.43%,主要为子公司株洲神农千金医药食品物流有限公司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

      (7)生产性生物资产比年初同期增加10.06万元,主要为孙公司陇西千金药材有限公司种苗投入增加所致。

      (8)递延所得税资产比年初同期增加37.38%,主要为子公司湖南千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递延得税资产增加所致。

      (9)应付票据比年初增加234.60%,主要为本期子公司湖南千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应付票据所致。

      (10)预收账款比年初减少30.59%,主要为本期子公司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千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预收账款减少所致。

      (11)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减少37.98%,主要为本期支付上年度计提的年终奖金所致。

      (12)应付股利比年初增加220.89%,主要为子公司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分红将于四季度支付所致。

      (13)其他应付款比年初减少31.94%,主要为子公司株洲神农千金医药食品物流有限公司根据协议将往来款转入资本公积所致。

      (14)长期借款比年初增加3200.00万元,主要为子公司株洲神农千金医药食品物流有限公司本期增加长期借款所致。

      (15)资本公积比期初增加42.26%,主要为子公司株洲神农千金医药食品物流有限公司根据议将往来款转入资本公积所致.

      (二)、报告期,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的原因分析: 

      ■

      (1)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比上年同期增加387.86万元,主要是是上年同期交易性金融资产减持转回前期计提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本期市价上升增加所致。

      (2)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63.38%,主要是本期递延收益转入政府补助同比增加所致。

      (3)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31.14%,主要是公司本年处置固定资产损失同比减少所致。

      (4)少数股东损益比去年同期增加445.01万元,主要原因为控股子公司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净利较去年同期增加。

      (三)、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的原因分析:■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6788.2万元,主要是本期支付交易性金融资产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 8,874.01万元,主要是本期公司收到银行借款净额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2014年9月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将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43,177,893股,发行价格为11.5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9月9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事宜已获得湖南省国资委批准,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准则,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对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相应调整。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2、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自2014年7月1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公司名称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江端预

      日期 201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79 证券简称:千金药业 公告编号:2014-024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0月28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内容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并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要求,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自2014年7月1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