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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4-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尹洪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丽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玉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1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4年7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经2014年8月18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201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5,72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股,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85,72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62,868,000股。公司于2014年8月26日完成了权益分派后,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14年9月4日取得了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由85,720,000元变更为162,868,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7月28日、2014年8月18日、2014年8月19日、2014年9月11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4-028、2014-029、2014-030、2014-042、2014-043、2014-046)。

      2、本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发行公司债的议案。

      2014年9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4年9月25日召开的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等相关事宜,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公司债券可以一次或分期方式在境内公开发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9月9日、2014年9月25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4-044、2014-048)。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尹洪卫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园林公告编号:2014-052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上午9:0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尹洪卫、冯学高、刘勇、陈刚、秋天、章击舟参加了现场会议,董事朱心宁、包志毅、岳鸿军以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尹洪卫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订。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经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章程》变更等相关报备登记事宜。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14年11月17日(周一)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园林公告编号:2014-053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梅云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全体监事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园林公告编号:2014-054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公司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章程修订具体条款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经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章程》变更等相关报备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园林 公告编号:2014-055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于2014年11月17日下午14:00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1月17日(周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16日(周日)至2014年11月17日(周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6日下午15:00 至2014年11月17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东城区光明大道27号岭南园林大厦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一)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二)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2日(周三)

      6、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2014年11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此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及补选公司监事的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4年11月12日—2014年11月16日工作日:9∶00 至11∶30,14∶00 至17∶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东莞市东城区光明大道27号岭南园林大厦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秋天、李艳梅

      联系电话:0769-22500085

      联系传真:0769-22492600

      联系邮箱:ln@lnlandscape.cn

      邮编:523125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717;投票简称:岭南投票

      3、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 元代表总

      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岭南园林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 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6日15:00 至2014年11月17日15:00 的任意时间。

      (三)网络投票的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如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

      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

      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视为对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在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

      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其他

      (一)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秋天、李艳梅

      联系部门: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9-22500085

      传真号码:0769-22492600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区光明路27号岭南园林大厦三楼

      邮编:523125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六、备查文件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1、回执

      2、授权委托书

      回 执

      截至2014年11月12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附注:

      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日 期: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1月17日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园林 公告编号:2014-056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