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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董事吴永林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崔萱林先生代为表决,独立董事沈建国女士、邱洪生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均委托独立董事王立彦先生代为表决。

      1.3 公司负责人魏宝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胜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祖斌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资产负债表相关数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公司报告期财务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的要求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依据公司章程和投资合作协议及目前管理现状,对持有的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和采用成本计量的4家单采血浆公司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进行追溯调整,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职工薪酬准则变动影响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和证监会《关于在2014年三季度季报表中做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对截至2013年12月31日退休人员和内退人员的福利计划进行了精算评估,金额总计为38,340,000.00元,上述福利负债金额调增2014年7月1日应付职工薪酬38,340,000.00元、调减年初未分配利润38,030,600.00元和少数股东权益309,400.00元。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魏宝康

      2014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61 证券名称:天坛生物 编号:临2014-025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六届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六届四次会议于2014年10月17日以书面文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六人,董事吴永林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崔萱林先生代为表决,独立董事沈建国女士、邱洪生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均委托独立董事王立彦先生代为表决。监事会五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人数,会议按预定程序审议了议程中全部议案。会议做出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实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长春祈健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成都蓉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金额合计84,747,782.63元。按财政部有关文件要求,该住房补贴支出调减年初未分配利润,由此造成期初未分配利润的负数,年终经审计后,依次以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及以后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弥补。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依据忻州、聊城、山阴、浑源等4家单采血浆公司的公司章程和投资合作协议及目前管理现状,对持有的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和采用成本计量的4家单采血浆公司的股权投资45,955,680.00元,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进行追溯调整,不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同意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和证监会《关于在2014年三季度季报表中做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截至2013年12月31日退休人员和内退人员的福利计划进行了精算评估,金额总计为38,340,000.00元,上述福利负债金额调增2014年7月1日应付职工薪酬38,340,000.00元、调减年初未分配利润38,030,600.00元和少数股东权益309,400.00元。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 审议通过《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做出如下修订:

      (一)将第八条修订为:“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决定”;

      (二)将第一百七十条修订为:“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遵守下列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本章程规定的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三)将第二百一十条修订为:“本章程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以外’、‘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61 证券简称:天坛生物 编码:临2014-026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提案进行表决

      ●公司股票不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根据本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六届四次会议决议,现将召开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1月14日15:00时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13日15:00-11月14日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五)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南里四号公司综合楼三层大会议室

      二、 会议议题

      (一)审议《关于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实施方案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 会议出席对象

      (一)2014年11月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一),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二。

      五、 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法:

      凡具备上述第三、(一)条所述资格的股东,个人股东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受委托代表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股东帐户卡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在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情况下,有关人员应凭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出席会议。上述股东可利用以上证件的复印件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二) 登记日期:2014年11月10日-11日

      (三) 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南里4号

      (四) 邮政编码:100024

      (五) 联系电话:010-65772357

      (六) 联系传真:010-65772354

      六、 其他事宜

      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附:

      一、授权委托书

      二、股东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流程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7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11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二: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流程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3日15:00-11月14日15:00;

      2、 未办理过身份验证的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之前,需至少提前一天办理身份验证,取得网上用户名、密码(电子证书用户还须取得电子证书),具体流程见《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附件1);

      3、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股东可使用网上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具体流程见《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附件2);

      4、 有关股东办理身份验证及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查询(网址同上)。

      5、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附件1:

      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

      已开账户的投资者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证券网络查询等网络服务身份验证业务,遵循“先注册,后激活”的程序,即先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自注册,再到注册时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现场一次性办理身份验证手续,激活网上用户名,选择使用电子证书的投资者同时在身份验证机构领取电子证书。投资者网上用户名一旦激活,即刻生效,并可长期使用,投资者需牢记网上用户名、密码,选择使用电子证书的投资者还需妥善保管电子证书。

      已开账户的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上自注册

      ■

      注1: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首页右上角“注册” 。

      注2:在用户注册页面输入以下信息:

      (1)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2)A股、B股、基金等账户号码;

      (3)投资者姓名/全称;

      (4)网上用户名;

      (5)密码;

      (6)选择是否使用电子证书;

      (7)其他资料信息。

      注3:根据系统提示,投资者在系统列出的身份验证机构备选名录中选择一个身份验证机构(例如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身份验证手续。

      注4:注册成功后,提示页面列出了后续操作需要的各项材料。投资者须牢记网上用户名及密码。网上用户名需提交给身份验证机构以办理身份验证手续,身份验证完成后,网上用户名可与密码配合使用,登录网络服务系统。

      (二)现场身份验证

      ■

      注:注册成功的网上用户名未被激活前,不能用来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证券查询等业务。自然人、境内法人和境外法人投资者须分别携带以下申请材料,到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办理身份验证:

      1、自然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境内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境外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有效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与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可证明其机构设立的文件及复印件;

      (3)董事会或董事、主要股东或其他有权人士授权委托书,能证明该授权人有权授权的文件,以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附件2:

      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一次性办理身份验证并激活网上用户名后,即可参加今后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投资者使用已激活的网上用户名、密码(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在有效时间内按以下流程进行网络投票:

      ■

      注1:使用电脑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首页右上角“登录”,电子证书用户选择‘证书用户登录’,非电子证书用户选择‘非证书用户登录’。

      注2: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非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验证码,验证码由系统自动产生,并显示在页面上。

      咨询电话:4008-058-058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