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会议,应当单独列示该董事姓名及未出席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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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公司负责人 徐而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夏静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倪智勇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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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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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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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公司收购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富都世界发展有限公司50%股权的事宜,《陆家嘴关于收购控股股东房地产股权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中披露:富都世界公司在评估基准日账面中预提土地开发成本计400,546,451.63元。由于此开发成本系根据2007年初当时的动拆迁价格水平计算计提,现在无论从动拆迁补偿标准及社会物价水平来看,都较以前计算标准有较大变动。故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若今后该地块实际动迁成本大于原计提金额,陆家嘴集团将对股权受让方予以补偿;若小于原计提金额,则将收回差额,补偿或收回金额按经第三方审计的项目实际发生数计算确定。具体内容及方式将在本次股权转让的正式转让协议中明确。"(详见临时公告临2012-023) 公司经营层一直关注上述事宜的后续进展,相关开发工作尚在进行中。在可以预期的未来,富都世界公司的开发成本不会发生超出预期的变化。该承诺目前仍在履行期限中,公司将根据规定严格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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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应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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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
3.5.2 其他
股票代码:A股600663 B股:900932 股票简称:陆家嘴 陆家B股 编号:临2014-027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在东怡大酒店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周路平董事委托李晋昭董事长发表意见并签署文件。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14年三季度报告》。
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及相关情况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执行新会计准则,并相应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详见临2014-029号公告)。
全体独立董事签署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及相关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定岗定编管理办法>(2014 版)的议案》。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A股600663 B股:900932 股票简称:陆家嘴 陆家B股 编号:临2014-028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在上海东怡大酒店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芮晓玲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本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未发现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有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制度规定的情况,所包含的信息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未发现参与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现象。
二、 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及相关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是符合规定的,执行新会计准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A股600663 B股:900932 股票简称:陆家嘴 陆家B股 编号:临2014-029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
及财务信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2014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准则》等会计准则,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对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调整和变更。
一、概况。
2014年1月,财政部陆续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共四项准则,并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共三项会计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4年1月17日,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2014 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及相关情况的议案》。
二、执行新会计准则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公司主要会计政策的变化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应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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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6号》对公司的主要会计政策的变化影响: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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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合并利润报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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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调整事项减少2013年年初资本公积490,246,706.69元,增加2013年年初未分配利润17,625,149.57元,增加201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378,057.55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是符合规定的,执行新会计准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A股600663 B股:900932 股票简称:陆家嘴 陆家B股 编号:临2014-030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存量资金
购买保本增值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可以利用存量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保本增值理财产品,同类产品单笔金额不超过1亿元。
为提高存量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使用部分存量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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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4年9月30日,上述公司已累计使用25亿元存量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增值理财产品。
二、 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 对公司的影响。
1. 公司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属于公司管理层决策范围。
2. 公司使用部分存量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增值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需要。
3. 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