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16 证券简称:浙江医药 编号:临2014-020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六届十九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10月18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正文同时登载于2014年10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审议通过了《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刊登的《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上网公告附件
浙江医药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16 证券简称:浙江医药 编号:临2014-021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第十一次监事会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10月18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监事五名,实际参加监事五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审议通过了《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且与公司年度审计的服务机构充分交流及沟通,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16 证券简称:浙江医药 编号:临2014-022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科目核算调整对公司2013年度以及2014年三季报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并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2014年10月28日公司第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及第六届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要求,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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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仅对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现金流量和经营成果未产生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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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对本公司201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并对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且与公司年度审计的服务机构充分交流及沟通,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1、浙江医药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