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孔德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朝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建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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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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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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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科目核算的调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以及本年度三季报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产生影响;该调整仅对资产的分类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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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根据新准则规定,公司上述科目列报进行了变更,对2013年的年初和年末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无影响。
3.5.2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影响(二)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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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影响(二)的说明
根据新准则规定,公司对上述公司的投资余额的会计科目列报进行了变更,对2013年的年初和年末的资本公积、留存收益无影响。
证券代码:600576 证券简称:万好万家 公告编号:临2014-063
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有效。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董事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议案》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共四项准则,并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共三项会计准则。上述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于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度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于上述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施行日开始执行该准则。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执行财政部2014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公告》2014-064。
特此公告!
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76 证券简称:万好万家 公告编号:临2014-064
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
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是公司落实和执行2014年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会计准则,并对公司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调整和变更;
●本次调整未对公司2013年末及本期末报告的总资产和净资产,以及2013年度及本期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一、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概述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共四项准则,并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共三项会计准则。上述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于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度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上述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施行日开始执行该准则。 201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严格依据财政部规定,于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施行日开始正式执行该准则,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转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关于做好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会计部函[2014]467号)作出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该准则未予规范的其他权益性投资,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因此,公司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未予规范的其他权益性投资,不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而应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1、合并报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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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规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调整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并对涉及有关报表比较数据的,进行了相应列报调整。该调整对公司2013年末及本期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2013年度及本期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相关情况:执行上述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涉及的财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涉及的财务核算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调整是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76 证券简称:万好万家 公告编号:临2014-065
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投票表决,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监事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议案》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共四项准则,并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共三项会计准则。上述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于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度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于上述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施行日开始执行该准则,执行新会计准则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