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调查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市场
  • A6:数据·图表
  • A7:专栏
  • A8:人物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14年10月29日   按日期查找
    B11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119版:信息披露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邹承慧、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易美怀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新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及指定方拟收购九州方园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100.00%股权,收购总价为其注册资本价格16900万元。2014年8月1日,公司与对手方在江苏省张家港市签署了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07月30日、2014年8月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收购九州方园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100MW光伏电站的公告》与《关于收购九州方园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100MW光伏电站的进展公告》。目前该事项正常进行。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0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明确了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并对控制的定义进行了修改。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详见2014年10月29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署: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4-120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

      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科技”或“公司”) 于201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决定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流动资金账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项目资金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所涉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项目建设管理部门、物资采购部门等相关部门提交《付款申请单》并注明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资金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开具或背书转让支付。

      2、涉及部门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3、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批准后,将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所使用的款项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等额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应付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流动性及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五、保荐机构意见

      爱康科技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爱康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另外,爱康科技制定了相应的具体操作流程,来保证交易真实、有效,确保银行票据用于募投项目。保荐机构将对此事项实际操作流程进行监督,并督促公司加强管理。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爱康科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4-12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准则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4年7月1日

      (二)变更原因: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介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是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基本会计准则及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2014年上半年财政部新发布3项会计准则并对原企业会计准则中的5项进行了部分修订,根据财政部的部署,要求上市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部分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本公司按照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新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方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执行新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合并和母公司财务报表的总资产、负债、净资产、净利润产生影响。但导致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报表及期初报表所有者权益项目的内部调整如下:调整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36,266,060.51元,调整减少盈余公积3,626,606.05元,调整减少未分配利润32,639,454.46元。

      2、公司根据新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规定:公司将资本公积中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重分类为其他综合收益,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执行新的会计政策对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公司重新评估了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该变更对本公司合并范围未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亦无重大影响。

      4、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8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明确了有关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分类、确认和计量。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报表无重

      大影响。

      5、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0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明确了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并对控制的定义进行了修改。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6、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执行新的会计政策对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

      响。

      7、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1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执行新的会计政策对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8、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执行新的会计政策对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合并和母公司财务报表的总资产、负债、净资产、净利润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

      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其他说明

      本次调整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由公司财务部门根据修订的相关准则进行的初步调整,年度最终调整将经过审计后在2014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4-122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通知于201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给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吕学强、丁韶华、袁淳、刘丹萍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邹承慧先生主持。

      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各项议题,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各项议题,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流动资金账户。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八项新准则,公司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4-123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通知于201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史强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各项议题,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能充分反映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我们保证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4-124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爱康科技,股票代码:002610)自2014年10月29日开市起停牌,待公司刊登相关公告后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4-119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