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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晓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清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昕琪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3,237,791,965.483,543,546,922.25-8.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62,447,482.37749,072,468.52-11.56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594,578.1330,405,954.59119.02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1,952,494,297.912,085,656,744.05-6.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624,986.15-59,382,363.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4,603,401.79-127,918,189.7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27-8.4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5-0.1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5-0.17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55,150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
    金城集团有限公司055,095,71615.970 国有法人
    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016,844,7014.880 国有法人
    哈尔滨东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0,400,0003,400,0000.990 境内非国有法人
    乔兴莲2,251,7902,251,7900.650未知 未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860,0242,176,2240.630未知 未知
    胡海峰1,808,0951,808,0950.520未知 未知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金福一号证券集合资金信托1,801,0801,801,0800.520未知 未知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01,499,9670.430未知 未知
    陈长清 231,9001,399,9000.410未知 未知
    何晋平1,270,1501,270,1500.370未知 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金城集团有限公司55,095,716人民币普通股55,095,716
    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6,844,701人民币普通股16,844,701
    哈尔滨东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3,400,000人民币普通股3,400,000
    乔兴莲2,251,790人民币普通股2,251,79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176,224人民币普通股2,176,224
    胡海峰1,808,095人民币普通股1,808,095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金福一号证券集合资金信托1,801,080人民币普通股1,801,080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1,499,967人民币普通股1,499,967
    陈长清 1,399,900人民币普通股1,399,900
    何晋平1,270,150人民币普通股1,270,15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金城集团有限公司与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均受最终同一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控制,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 目2014年9月30日2013年12月31日增减额增减比例
    货币资金186,382,790.78300,248,044.80-113,865,254.02-37.92%
    应收票据85,968,380.45218,815,099.25-132,846,718.80-60.71%
    应付票据203,008,848.96407,757,000.00-204,748,151.04-50.21%
    预收账款170,394,958.14115,446,340.0854,948,618.0647.60%
    应交税费-2,959,670.7726,291,248.25-29,250,919.02-111.26%

    其他应付款176,429,143.0782,602,336.5193,826,806.56113.5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2,000,000.00147,400,000.00-115,400,000.00-78.29%
    长期借款320,000,000.00105,000,000.00215,000,000.00204.76%
    长期应付款15,787,103.31 15,787,103.31 
    未分配利润-249,216,618.28-162,591,632.13-86,624,986.15-53.28%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11,387万元,降低37.92%,主要系公司票据到期解付影响等所致。

    (2)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13,285万元,降低60.71%,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票据小于支付所致。

    (3)报告期末,应付票据较年初减少20,475万元,降低50.21%,主要系票据到期解付所致。

    (4)报告期末,预收款项较年初增加5,495万元,增长47.60%,主要系收到货款尚未开具发票所致。

    (5)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2,925万元,降低111.26%,主要系子公司安徽开乐缴纳税款等所致。

    (6)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加9,383万元,增长113.59%,主要系黑豹本部预收土地款等所致。

    (7)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11,540万元,降低78.29%,主要系子公司安徽开乐到期偿还借款所致。

    (8)报告期末,长期借款较年初增加21,500万元,增长204.76%,主要系本期新增借款所致。

    (9)报告期末,长期应付款较年初增加1,579万元,系黑豹本部本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所致。

    (10)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较年初减少8,662万元,系公司经营亏损所致。

    2、报告期,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项 目2014年1-9月2013年1-9月增减额增减比例
    利润总额-96,968,319.81-30,780,448.09-66,187,871.72-215.03%

    报告期,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减少6,619万元,降低215.03%,主要系子公司安徽开乐上期确认拆迁补偿收入等所致。

    3、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项目2014年1-9月2013年1-9月增减额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594,578.1330,405,954.5936,188,623.54119.0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686,686.47-24,995,992.9850,682,679.45202.76%

    (1)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619万元,增长119.02%,主要系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流增大等所致。

    (2)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068万元,增长202.76%,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安徽开乐委托贷款等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4年6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将公司位于威海市香港路西珠海路北、香港路西海南路北的土地使用权、工业房屋建(构)筑物及部分机器设备出售给台州丰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17,700万元。该事项已经过公司2014年7月11日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14年10月9日收到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14)威民一初字第65号]及《民事起诉状》,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为由将公司起诉至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该诉讼所涉三宗土地中的304.66亩工业用地为公司已出售的位于威海市香港路西珠海路北、香港路西海南路北的两宗土地。该诉讼开庭时间为2014年12月10日,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公告查询索引目录:

    2014年6月21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3)。

    2014年7月2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36)。

    2014年7月12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37)。

    2014年7月15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4-038)。

    2014年9月11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4-042)。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解决关联交易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本身并将促使本公司控股或控制的企业(中航黑豹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除外)与中航黑豹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之间将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手续,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因本公司未履行本承诺给中航黑豹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中航黑豹及其他股东的实际损失。持续
    解决同业竞争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3、如本公司(包括除中航黑豹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以外的本公司控股或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将来经营的产品或服务与中航黑豹及其控股或控制企业的主营产品或服务有可能形成竞争,本公司同意中航黑豹有权收购本公司或相关子公司与该等产品或服务有关的资产,或本公司在相关子公司中的全部股权。

    4、如因本公司未履行本承诺给中航黑豹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中航黑豹的实际损失。

    持续

     置入资产价值保证及补偿金城集团有限公司金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承诺:上海市轿车国产化办公室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向上海航空特种车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上航特)贷款3000 万元(以下称逾期借款),贷款期限至2009 年5月31 日,现贷款期限已届满,但上航特尚未归还前述贷款,上海市轿车国产化办公室亦未向其催要。1、若上海市轿车国产化办公室根据相关贷款协议的约定就上述逾期借款向上航特追索任何罚息(不含逾期期间的正常利息)、违约金或违约赔偿,该等罚息、违约金或违约赔偿由本公司承担。2、若上海市轿车国产化办公室向上航特追索上述逾期贷款于相关贷款协议项下的本息(含逾期期间的正常利息,但不含上述第1 项所述之罚息、违约金或违约赔偿),且上航特自有现金不足以偿还的,就不足部分,本公司将通过向上航特增资、委托贷款或债务转移等方式予以解决,并确保上航特的正常经营不因此受有重大不利影响。持续
    其他金城集团有限公司金城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坚决杜绝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持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2014年,国家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修订,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八项具体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如下: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4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该类权益性投资将重新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按照成本法进行计量。

    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元

    调整内容调整项目影响金额
    2014年6月30日2013年12月31日
    长期股权投资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500,000.00-500,0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500,000.00500,000.00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 ”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2、执行其他会计准则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规定,公司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自2014年7月1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公司名称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晓义

    日期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60 证券简称:中航黑豹 公告编号:2014-043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亲自出席9名。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晓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国家财政部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并按照财政部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5)。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内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 10 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60 证券简称:中航黑豹 公告编号:2014-044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亲自出席5名。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董文强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严楠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 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国家财政部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并按照财政部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60 证券简称:中航黑豹 公告编号:2014-045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 年度以及本年度中期报告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产生影响。

    一、概述

    国家财政部于2014年1月26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订,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八项具体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本次会计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 年度以及本年度中期报告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计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以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即2014年7月1日。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在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9号、第30号、第33号、第37号、第39号、第40号、第41号等八项准则和2014年7月23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4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该类权益性投资将重新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按照成本法进行计量。

    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元

    调整内容调整项目影响金额
    2014年6月30日2013年12月31日
    长期股权投资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500,000.00-500,0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500,000.00500,000.00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 ”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2)执行其他会计准则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规定,公司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自2014年7月1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整。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执行2014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会计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内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9日

      中航黑豹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