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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公司第三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耿养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鲍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淑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13,674,718,888.3212,750,667,204.097.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250,692,271.286,774,572,176.78-7.73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9,763,989.08470,896,591.05-40.59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4,342,829,381.065,578,029,429.89-22.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7,433,899.60478,978,453.65-69.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8,903,970.56476,617,442.61-68.7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176.97减少4.80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20.40-7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20.40-70.00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64,068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报告期内

    增减

    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0747,564,71162.300 国有法人
    首钢总公司022,319,5451.860未知 国有法人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022,314,2581.860未知 国有法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377,5702,676,0180.220未知 其他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02,231,4260.190未知 国有法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4,611,9101,800,5960.150未知 其他
    吴训雄230,0001,414,7780.120未知 境内自然人
    张少忠77,4001,132,4600.090未知 境内自然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091,6691,091,6690.090未知 其他
    上海锦商建筑材料有限公司01,080,0000.090未知 其他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47,564,711人民币普通股747,564,711
    首钢总公司22,319,545人民币普通股22,319,545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2,314,258人民币普通股22,314,25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676,018人民币普通股2,676,018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2,231,426人民币普通股2,231,42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1,800,596人民币普通股1,800,596
    吴训雄1,414,778人民币普通股1,414,778
    张少忠1,132,460人民币普通股1,132,46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091,669人民币普通股1,091,669
    上海锦商建筑材料有限公司1,080,000人民币普通股1,08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

    项 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变动

    幅度

    原因说明
    货币资金959,869,575.091,416,320,027.77-32.23%主要系公司在建的国泰化工40万吨甲醇项目及红庆梁矿井建设当期投入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696,790,001.67355,443,524.2996.03%主要系从事贸易的子公司诚和国贸公司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3,198,675,589.922,270,113,585.5340.90%主要系公司在建的国泰化工40万吨甲醇项目及红庆梁矿井建设当期投入增加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16,200,000.0032,800,000.00-50.61%主要系子公司鄂尔多斯市昊华精煤有限责任公司本期摊销塌陷补偿费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147,613,285.4953,170,464.47177.62%主要系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对职工离职后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进行预计及确认,同时确认了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短期借款570,100,000.00380,000,000.0050.03%主要是公司本期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借款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45,800,287.5816,250,519.13181.84%主要系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期对应付采购款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所致。
    预收账款299,152,145.46210,220,415.4842.30%主要是预收货款比年初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251,114,275.0540,615,455.75518.27%主要系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对职工离职后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进行预计及确认,其中:确认一年内应付职工薪酬11759万元在本科目列报,超过一年部分52053万元在其他非流动负债科目反映。
    应付利息36,515,412.557,142,992.88411.21%主要系本期计提尚未支付的短期融资券利息比年初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1,000,532,530.45500,750,099.9099.81%主要系本期新借入短期融资券5亿元所致。
    长期应付款53,956,805.95154,932,444.37-65.17%主要系子公司鄂尔多斯市国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本期按合同支付融资租赁款所致。
    其他非流动负债520,670,000.00 100.00%主要系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对职工离职后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进行预计及确认,其中:确认超过一年应付职工薪酬52053万元在本科目反映。
    专项储备291,144,311.92183,490,076.1558.67%主要原因系公司提取专项储备本期使用额较少所致。

    3.1.2利润表

    项 目本期金额上年同期变动

    幅度

    原因说明
    其他业务收入321,127,749.8552,910,103.91506.93%主要系从事贸易的子公司诚和国贸公司非煤贸易业务大幅增加所致。
    其他业务成本295,780,402.7034,429,355.78759.09%主要系从事贸易的子公司诚和国贸公司非煤贸易业务大幅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111,724.86-272,295.1058.97%主要系联营企业京东方能源公司和太伟矿业公司亏损额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营业外收入828,530.026,805,520.93-87.83%主要系同期收到政府补助较多所致。
    所得税费用-13,356,771.3793,558,576.92-114.28%主要系受煤炭市场形势影响,公司利润总额同比大幅下降及本期收到以前年度多交所得税退回所致。

    3.1.3现金流量表

    项 目本期金额上年同期变动

    幅度

    原因说明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316,346.242,426,535.8036.67%主要系处置废旧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较多所致。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44,500.001,485,000.00-63.33%主要系本期收到联营企业京东方能源公司借款利息同比减少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121,387,051.23804,894,167.8239.32%主要系公司在建的国泰化工40万吨甲醇项目及红庆梁矿井基建资金实际支付额同比增加较多所致。
    投资支付的现金 492,968,182.47-100.00%主要系子公司昊华香港公司同期支付对非洲煤业股权收购款,而本期无对外投资所致。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00,000.0044,966,107.50-95.55%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支付联营公司往来款较多导致。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900,100,000.002,172,987,060.80-58.58%主要系上年同期新增长期借款较多所致。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00,000,000.00-100.00%主要系子公司国泰商贸公司上年同期收到售后租回款所致。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40,000,000.001,500,000,000.00-90.67%主要系本期偿还的短期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解决关联交易、同业竞争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已在公司2013年度报告中详实披露。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14年4月10日披露的2013年度报告的"重要事项"部分。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具体如下: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

    单位

    交易基本信息2013年1月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013年12月31日
    长期股权投资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新包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4.00% -142,080,000.00142,080,000.00 
    鄂尔多斯沿河铁路有限责任公司5.00% -142,000,000.00142,000,000.00 
    合计- -284,080,000.00284,08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的说明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将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处理,不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重述,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上述事项导致2013年12月31日长期股权投资减少284,080,000.00 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284,080,000.00元。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年初数也相应进行了调整。

    3.5.2 职工薪酬准则变动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4年7月1日应付职工薪酬

    (+/-)

    2014年7月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639,550,000.00-542,394,625.00

    职工薪酬准则变动影响的说明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公司对职工薪酬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调整,本公司聘请韬睿惠悦咨询公司对各基准日福利义务精算现值进行了评估。根据准则规定及评估结果,对职工离职后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进行预计及确认,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上述事项导致负债总额增加639,550,000.00元,导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减少542,394,625.00元,少数股东权益减少1,088,875.00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96,066,500.00元,公司对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已相应进行了调整。

    3.5.3 其他

    公司执行新准则对财务报告的影响情况,已经报北京市国资委审批。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4-021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成员15人,会议应表决董事15人,实表决董事15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载于2014年10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

    详见公司公告:《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3。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4-022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监事成员5人,会议应表决监事5人,实表决监事5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 68 条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对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一)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4 年 1-9 月份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监事会提出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保证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4-023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2014年,财政部新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并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修订,要求自2014 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10月28日,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议案》。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重述,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对2013年12月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交易基本信息长期股权投资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新包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4.00%-142,080,000.00142,080,000.00
    鄂尔多斯沿河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5.00%-142,000,000.00142,000,000.00
    合计--284,080,000.00284,080,000.00

    上述事项导致2013年12月31日长期股权投资减少284,080,000.00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284,080,000.00元。该调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二)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公司对职工薪酬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调整,本公司聘请韬睿惠悦咨询公司对各基准日福利义务精算现值进行了评估。根据准则规定及评估结果,对职工离职后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进行预计及确认,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对2014年7月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96,066,500.00应付职工薪酬639,550,000.00
        
      所有者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542,394,625.00
      其中:其他综合收益-27,328,400.00
      留存收益-515,066,225.00
      少数股东权益-1,088,875.00
    资产总计96,066,500.00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96,066,500.00

    上述事项导致2014年7月1日负债总额增加639,550,000元,导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减少542,394,625元,少数股东权益减少1,088,875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96,066,500元,公司对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已相应进行了调整。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