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信息披露
  • A8:书评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B153:信息披露
  • B154:信息披露
  • B155:信息披露
  • B156:信息披露
  • B157:信息披露
  • B158:信息披露
  • B159:信息披露
  • B160:信息披露
  • B161:信息披露
  • B162:信息披露
  • B163:信息披露
  • B164:信息披露
  • B165:信息披露
  • B166:信息披露
  • B167:信息披露
  • B168:信息披露
  • B169:信息披露
  • B170:信息披露
  • B171:信息披露
  • B172:信息披露
  • B173:信息披露
  • B174:信息披露
  • B175:信息披露
  • B176:信息披露
  • B177:信息披露
  • B178:信息披露
  • B179:信息披露
  • B180:信息披露
  • B181:信息披露
  • B182:信息披露
  • B183:信息披露
  • B184:信息披露
  • B185:信息披露
  • B186:信息披露
  • B187:信息披露
  • B188:信息披露
  • B189:信息披露
  • B190:信息披露
  • B191:信息披露
  • B192:信息披露
  • B193:信息披露
  • B194:信息披露
  • B195:信息披露
  • B196:信息披露
  • B197:信息披露
  • B198:信息披露
  • B199:信息披露
  • B200:信息披露
  • B201:信息披露
  • B202:信息披露
  • B203:信息披露
  • B204:信息披露
  • B205:信息披露
  • B206:信息披露
  • B207:信息披露
  • B208:信息披露
  • B209:信息披露
  • B210:信息披露
  • B211:信息披露
  • B212:信息披露
  • B213:信息披露
  • B214:信息披露
  • B215:信息披露
  • B216:信息披露
  • B217:信息披露
  • B218:信息披露
  • B219:信息披露
  • B220:信息披露
  • B221:信息披露
  • B222:信息披露
  • B223:信息披露
  • B224:信息披露
  • B225:信息披露
  • B226:信息披露
  • B227:信息披露
  • B228:信息披露
  • T1:汽车周刊
  • T2:汽车周刊
  • T3:汽车周刊
  • T4:汽车周刊
  • T5:汽车周刊
  • T6:汽车周刊
  • T7:汽车周刊
  • T8:汽车周刊
  •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上半年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14年10月30日   按日期查找
    B8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83版:信息披露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上半年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楼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妙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9,321,333,737.1610,162,660,641.48-8.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35,384,390.401,828,075,949.8022.28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0,485,934.53190,740,957.54-184.14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1,607,148,540.721,082,799,445.6448.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2,192,506.151,163,173.0337,916.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7,355,649.804,849,571.85-1,695.1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1.580.06增加21.52

    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10.00150,9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10.00150,900.00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46,854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
    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37,050,00038.660质押337,050,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6,424,4509.910质押58,520,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冻结27,904,450
    杭州股权管理中心-1,056,94421,551,5492.470未知 国有法人
    包丽华 20,117,5962.310未知 境内自然人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19,657,20019,657,2002.250未知 未知
    卢振华 16,422,6761.880未知 境内自然人
    卢振东 8,522,8210.980未知 境内自然人
    郑瑶瑶 6,930,2420.790未知 境内自然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129,0965,000,0000.570未知 未知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790,3044,790,3040.550未知 国有法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37,050,000人民币普通股337,050,000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6,424,450人民币普通股86,424,450
    杭州股权管理中心21,551,549人民币普通股21,551,549
    包丽华20,117,596人民币普通股20,117,59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19,657,200人民币普通股19,657,200
    卢振华16,422,676人民币普通股16,422,676
    卢振东8,522,821人民币普通股8,522,821
    郑瑶瑶6,930,242人民币普通股6,930,24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000,000人民币普通股5,000,000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790,304人民币普通股4,790,304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楼忠福为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卢振华、卢振东、郑瑶瑶为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

    项目

    期末数期初数变动幅度变动原因说明
    应收账款81,898,281.3010,388,135.10688.38%主要系本期发生股权置换,合并范围变动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169,820,338.29316,037,715.60-46.27%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南京投资购买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固定资产265,642,284.45485,506,163.74-45.29%主要系本期发生股权置换,合并范围变动所致。
    在建工程-382,000.00-100.00%主要系本期发生股权置换,合并范围变动所致。
    无形资产10,996,862.4560,645,254.63-81.87%主要系本期发生股权置换,合并范围变动所致。
    商誉440,148,395.65-不适用主要系本期发生股权置换,收购子公司福添影视的成本与其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存在差异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17,925,015.3430,175,001.14-40.60%主要系本期发生股权置换,合并范围变动所致。
    应付账款297,650,844.99602,475,308.96-50.60%主要系本期发生股权置换,合并范围变动所致。
    预收款项1,426,676,907.802,132,064,874.90-33.08%主要系本期发生股权置换,合并范围变动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3,458,873.028,140,527.42-57.51%主要系本期发生股权置换,合并范围变动所致。
    应付利息50,972,773.7018,689,037.79172.74%主要系本期计提华润深信托贷款利息较多所致。
    应付股利3,445,229.648,445,229.64-59.21%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支付分配的利润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198,300,000.00682,000,000.0075.70%主要系本期长期借款因一年内到期转入所致。
    应付债券39,304,366.43-不适用主要系本期发生股权置换,合并范围变动所致。
    预计负债-1,021,318.94-100.00%主要系本期发生股权置换,合并范围变动所致。
    未分配利润1,198,366,746.82791,034,409.7251.49%主要系本期发生股权置换及转让子公司广福置业股权,置换及转让收益较多,净利润相应增加所致。
    利润表项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幅度变动原因说明
    营业收入1,607,148,540.721,082,799,445.6448.43%主要系本期江宁织造府过户手续完成,结转收入较多所致。
    营业成本1,263,537,078.78656,289,928.3892.53%主要系本期江宁织造府过户手续完成,相应结转成本较多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42,813,677.0339,995,751.93-207.05%主要系本期收回蓝天置业股权转让尾款导致计提的坏帐冲回所致。
    投资收益521,675,442.9741,836,401.861146.94%主要系本期发生股权置换及转让子公司广福置业股权,置换及转让收益较多所致。
    营业外收入3,158,415.12877,401.62259.97%主要系本期政府补助收入较多及发生股权置换,合并范围变动所致。
    现金流量项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幅度变动原因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0,485,934.53190,740,957.54-184.14%主要系本期房产项目销售回笼款项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8,337,442.76-722,738,375.06不适用主要系本期收到股权转让款及子公司部分理财产品赎回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1,000,229.26698,414,417.85-150.26%主要系本期房地产项目新增贷款减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2014年9月25日,公司与陕西博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子公司陕西广福置业发展有限公司90%的股权转让给陕西博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33,439.54万元。截止报告期末,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正在办理中。

    3.2.2 根据公司与浙江中腾置业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东阳市蓝天白云置业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转让给该公司,转让价格为419,486,516.00元。截止报告期末,上述股权转让款已全部收回。

    3.2.3 2012年4月27日,子公司南京投资公司与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江宁织造府工程项目收购协议》,将持有的江宁织造府项目转让给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截止报告期末,南京投资公司已全额收到该转让款,且项目过户工作全部完成。

    3.2.4 2014年7月17日,公司与卢英英、卢纲平签订《置换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浙江蓝天白云会展中心有限公司96.43%的股权和杭州华侨饭店有限责任公司90%的股权与卢英英、卢纲平持有的东阳福添影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进行置换。截止报告期末,上述事项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已全部办理完成。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其他承诺盈利预测及补偿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厦控股”)2014年7月17日,公司与卢英英、卢纲平签订《置换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浙江蓝天白云会展中心有限公司96.43%的股权和杭州华侨饭店有限责任公司90%的股权与卢英英、卢纲平持有的东阳福添影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进行置换。关联方广厦控股承诺,福添影视在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221.77万元、6,272.96万元、7,815.31万元。如福添影视对应的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实际盈利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足前述承诺数,广厦控股将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2014年7月;期限三年(2014-2016年)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准则要求,公司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并对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相应调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将在“长期股权投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东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溯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该调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相应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

    单位

    交易基本信息2013年1月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013年12月31日
    长期股权投资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24% -172,684,000.00172,684,000.00 
    东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持股比例2.978% -20,367,160.0020,367,160.00 
    合计- -193,051,160.00193,051,160.00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未予规范的其他权益性投资,不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而应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

    3.6 报告期内房产项目销售情况 单位:平方米

    序号项目名称位置权益计划总投资(万元)总建筑面积当期销售面积

    (1-9月)

    累计销售面积当期结算面积

    (1-9月)

    累计结算面积
    1天都温莎花园余杭星桥100%142,70062,8742,02825,7273,08922,933
    天都爵士花园100%139,9512,44058,582
    天都蓝调公寓100%160,8103,08066,606
    天都紫韵公寓100%135,76333,61739,675
    2戈雅公寓萧山闻堰镇万达北路710号100%268,609509,2627,929357,71112,606359,523
    3南岸花城萧山闻堰镇三江口100%170,000376,2623,537303,0384,354302,131
    4邓府巷三期长江路九号100%52,78159,148尚未领取

    预售许可证

    5益荣项目余杭星桥100%133,247212,272尚未领取

    预售许可证


    公司名称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楼明

    日期 201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4-049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的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14年10月2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于2014年10月28日上午10时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提案》;

    同意公司按照新颁布的会计准则执行。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5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请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提案》。

    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35万元。此提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4-050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的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14年10月2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监事会于201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提案》;

    同意公司按照新颁布的会计准则执行。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5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保证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请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提案》。

    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35万元。此提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4-051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是公司落实和执行2014年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会计准则,并对公司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一、执行新会计准则概述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共四项准则,并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共三项会计准则。上述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于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度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提案》,对相关会计科目进行调整,并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

    二、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未予规范的其他权益性投资,不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而应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调整内容受影响的财务会计报表项目名称合并年初余额
    会计政策变更前的余额 (元)调整金额(元)会计政策变更后的余额(元)
    将在“长期股权投资”中核算的部分权益性投资追溯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长期股权投资371,394,697.27-193,051,160.00178,343,537.2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0.00193,051,160.00193,051,160.00

    调整内容受影响的财务会计报表项目名称母公司年初余额
    会计政策变更前的余额 (元)调整金额

    (元)

    会计政策变更后的余额(元)
    将在“长期股权投资”中核算的部分权益性投资追溯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长期股权投资3,404,623,453.14-193,051,160.003,211,572,293.1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0.00193,051,160.00193,051,160.00

    上述会计准则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相应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三、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按照新颁布的会计准则执行。

    2、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按照新颁布的会计准则执行。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