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理由是:
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4 公司负责人马晓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维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5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3,047,301,538.55 | 2,657,018,154.4 | 14.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80,581,642.72 | 677,316,369.57 | 0.48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174,949.64 | 26,365,224.16 | 219.27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 | 470,273,361.70 | 441,680,384.44 | 6.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017,297.48 | 2,067,739.86 | 45.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3,442,384.38 | -32,977,229.06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004 | 0.0025 | 增加0.15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75 | 0.0068 | 10.2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75 | 0.0068 | 10.29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 32434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 | 149,817,832 | 49.49 | 无 | 国有法人 | |||
余伟航 | 1,393,931 | 0.46 | 未知 | 未知 |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 1,393,724 | 0.46 | 无 | 国有法人 | |||
姚建文 | 1,369,492 | 0.45 | 未知 | 其他 | |||
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1,278,678 | 0.42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260,000 | 0.416 | 未知 | 未知 | |||
欧海鹰 | 1,193,919 | 0.39 | 未知 | 其他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960,000 | 0.32 | 未知 | 未知 | |||
张建富 | 943,210 | 0.31 | 未知 | 其他 | |||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型保险产品 | 899,980 | 0.30 | 未知 | 未知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 | 149,817,832 | 人民币普通股 | 149,817,832 |
余伟航 | 1,393,931 | 人民币普通股 | 1,928,677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 1,393,724 | 人民币普通股 | 1,926,284 |
姚建文 | 1,369,492 | 人民币普通股 | 1,393,724 |
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1,278,678 | 人民币普通股 | 1,369,492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2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78,678 |
欧海鹰 | 1,193,919 | 人民币普通股 | 1,26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9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93,919 |
张建富 | 943,210 | 人民币普通股 | 960,000 |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型保险产品 | 899,980 | 人民币普通股 | 943,21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共同隶属于新疆兵团农五师国资委,除此之外,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157,419,763.83元,增长44.74%,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末各轧花企业部分籽棉收购储备资金到位及总部计划偿还银行借款和利息储存资金等因素共同所致。
2.应收票据较年初增加10,211,014元,增加1946.44%,主要原因为本期新疆普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博乐市正大钙业有限公司因销售结算引致的承兑汇票增加等因素所致。
3.预付账款较年初增加24,378,005.98元,增加109.64%,主要原因为本期温泉县新赛矿业有限公司、新疆普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博乐市正大钙业有限公司、新赛宏伟投资有限公司、新赛精纺等由于原料采购形成的预付款项增加等因素所致。
4.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128,288,270.01元,增加59.57%,主要原因为本期新疆普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博乐市正大钙业有限公司、棉业公司等单位因借款引致的内部往来挂账增加等因素所致。
5.持有至到期投资本期新增7,682,500元,主要系新赛宏伟投资有限公司对新疆晟利兴融资担保公司投入的一年期固定分红收益所致。
6.长期应收款本期新增844,159.16元,主要系新赛双陆矿业房产出租资产转入所致。
7.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278,690,043.80元,增加65.57%,主要原因为本期双陆矿业60万吨/年煤改造工程项目、霍城可利物流铁路专线项目、普耀新型建材公司厂房及设备建设投资项目、温泉矿业20万吨石英砂建设项目、博乐市正大钙业建设项目、新赛宏伟投资有限公司新增投资尚未进行竣工验收等因素所致。
8.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90,324,187.02元,减少52.61%,主要原因为期双路矿业60万吨/年煤矿改扩建项目、普耀新型建材公司工程项目费用结算转入在建工程等因素所致。
9.应收账款较年初减少73,879,158.29元,减少38.8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产品销售管理,严格控制产品赊销,同时尽可能的回收往年欠款挂账引致的应收账款减少。
10.商誉较年初增加5,016,199元,增加33.22%,主要原因为本期收购博乐市正大钙业有限公司产生的投资差额。
11.应付账款较年初增加161,368,413.28元,增加124.93%,主要原因为普耀新型建材公司、温泉矿业公司、博乐市正大钙业款项未及时结算等因素所致。
12.预收账款较年初增加104,761,077.46元,增长136.3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普耀新型建材公司预收货款等因素所致。
13.专项应付款较年初增加8,699,000元,增加347.96%,主要系本期新增住房专项补贴资金所致。
14.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7,229,078.02元,增加73.65 %,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湖北物流公司当期新增油罐、粕库折旧及运费及新增新赛宏伟投资公司等因素共同所致。
15.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13,850,258.15元,下降30.5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了对管理费用的预算管理,年初下达各项预算控制指标,并严格控制五项经费,按月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拨付及控制各项费用开支,并逐期进行对比分析,导致管理费用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16.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7,513,627.75元,增长36.3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规模扩大,使得流动资金贷款基数较上期有一定的增加等因素所致。
17.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减少13,075,549.00元,减少1618.74%,主要原因为本期销售存货引致上年末计提减值准备转回等因素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4 年7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通过了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申请。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原签字律师之一赵旭东在公司通过本次发审会审核之前已从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离职,证监会要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需重新通过发审会审核。
2014年10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申请重新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申请获得通过。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书面核准文件后另行公告。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 | 公司控股股东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在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做出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新赛股份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新赛股份股份数量,每达到新赛股份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控股股东 | 公司控股股东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并签订了《艾比湖总公司关于放弃与新赛股份同业竞争及避免利益冲突的承诺》,具体承诺事项为:“…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的特殊利益,损害股份公司的合法权益;…与股份公司不发生同业竞争,不与股份公司产生利益冲突;艾比湖总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任何地方直接、间接或帮助其子公司或分公司从事对股份公司的经营业务形成竞争或者能形成竞争的业务和活动。”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控股股东 | 在公司再融资配股时控股股东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承诺:“在作为新赛股份股东期间不进行、不增加与新赛股份及其控股企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投入;本公司控股企业不进行、不增加与新赛股份及其控股企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投入;不与新赛股份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冲突。若存在与新赛股份构成同业竞争情形,可采取新赛股份确定的有效方式消除同业竞争,并由本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本公司原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截止2014年9月末账面净值为521万元的投资转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合并报表年初数也相应进行了调整。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 单位 | 交易基本信息 | 2013年1月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013年12月31日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霍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小于20% | -210,000 | 210,000 | ||
乌鲁木齐市合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小于20% | -5,000,000 | 5,000,000 | ||
合计 | - | -5,210,000 | 5,210,000 |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公司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会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本期及比较期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均无影响。
股票简称:新赛股份 股票代码:600540 公告编号:2014-053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4年10月18日向各位董事以书面和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14年10月29日上午10:3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马晓宏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新赛股份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股票代码:600540 公告编号: 2014-054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4年10月18日向各位监事以书面和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14年10月29日上午12:0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庆帮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新赛股份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