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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曹立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晓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彬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12,488,960,047.6412,747,220,528.57-2.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84,953,028.09930,306,741.59-37.12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81,226,282.99-1,869,961,155.34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590,061,970.581,290,384,603.93-54.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5,353,713.50-300,803,346.12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00,222,160.06-326,139,941.47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5.58-28.49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51-0.48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51-0.48不适用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29,018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报告期内

    增减

    期末持股

    数量

    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
    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0363,754,70758.070质押363,000,000国有法人
    福建华通置业有限公司021,660,0003.460质押21,660,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华鑫通国际招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16,048,6002.560质押16,048,600境内非国有法人
    福清市国有资产营运投资有限公司014,487,7342.3100国家
    华恒鑫投资担保有限公司-1,450,00013,626,6002.180质押10,550,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福清市粮食收储公司07,649,5321.227,649,532冻结348,599国有法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新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0,0002,000,0000.3200其他
    洪礼兴25,8261,817,0460.2900境内自然人
    海城恒基粮业有限公司01,691,7000.2700未知
    许汝旦01,600,1560.2600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63,754,707人民币普通股363,754,707
    福建华通置业有限公司21,660,000人民币普通股21,660,000
    华鑫通国际招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6,048,600人民币普通股16,048,600
    福清市国有资产营运投资有限公司14,487,734人民币普通股14,487,734
    华恒鑫投资担保有限公司13,626,600人民币普通股13,626,6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新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0,000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
    洪礼兴1,817,046人民币普通股1,817,046
    海城恒基粮业有限公司1,691,700人民币普通股1,691,700
    许汝旦1,600,156人民币普通股1,600,156
    雒俊龙1,495,400人民币普通股1,495,4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股东福建华通置业有限公司、华鑫通国际招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华恒鑫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一致行动人。新沃鼎业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系福建华通置业有限公司、华鑫通国际招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华恒鑫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同一实际控制人。公司未知以上其它前十名股东之间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数期初数增减额增减幅度原因分析
    货币资金1,410,583,478.802,279,318,107.14-868,734,628.34-38.11%本期还贷付息及支付工程款
    应收账款58,402,934.82202,745,144.33-144,342,209.51-71.19%期初应收款本期收回
    预付款项281,431,136.85521,753,322.89-240,322,186.04-46.06%主要为预付工程款项
    应收利息330,000.00568,333.37-238,333.37-41.94%期初应收利息本期收回
    其他应收款196,765,706.74303,242,055.51-106,476,348.77-35.11%本期出售子公司新乡市松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变化导致期末期初变化较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9,019,121.69-9,019,121.69-100.0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到期全部摊销
    其他流动资产384,344,108.25281,140,404.15103,203,704.1036.71%本期出售子公司新乡市松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对其委托贷款不需抵消导致期末期初变化较大
    递延所得税资产247,857,996.86184,029,277.3063,828,719.5634.68%本期确认的递延资产增加
    应付票据-305,000,000.00-305,000,000.00-100.00%本期银承到期解付
    应交税费86,322,029.09274,015,495.22-187,693,466.13-68.50%本期缴纳了税款
    应付利息38,373,107.6429,201,939.069,171,168.5831.41%本期计提结息日后应付未付利息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05,531,756.871,860,710,423.17-1,055,178,666.30-56.71%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减少
    长期借款5,225,553,633.003,396,883,635.581,828,669,997.4253.83%长期借款增加
    未分配利润12,804,455.70358,158,169.20-345,353,713.50-96.42%本期亏损导致期末未分配利润减少

    项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增减额增减幅度原因分析
    营业收入590,061,970.581,290,384,603.93-700,322,633.35-54.27%本期结转收入减少
    营业成本382,311,859.821,036,323,469.65-654,011,609.83-63.11%本期结转收入减少,相应结转成本减少
    营业税金及附加58,941,334.36119,351,039.18-60,409,704.82-50.62%本期结转收入减少,相应结转税金减少
    投资收益33,348,204.7370,926,269.16-37,578,064.43-52.98%上年同期处置孙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较大
    营业外支出1,407,806.3423,874,804.61-22,466,998.27-94.10%上年同期税收滞纳金、客户赔偿较多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98,868,166.041,539,712,799.94-1,240,844,633.90-80.59%收到的往来款减少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225,890,627.012,205,231,290.10-979,340,663.09-44.41%本期购地款及工程款减少
    支付的各项税费241,341,784.68405,511,949.02-164,170,164.34-40.48%本期支付的税金减少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50,388,610.581,540,993,021.93-690,604,411.35-44.82%支付的往来款减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7,294,732.8119,211,033.508,083,699.3142.08%本期处置投资性房地产的增值额加大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51,046,283.0914,206,263.2736,840,019.82259.32%本年处置子公司新乡市松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158,000,000.001,800,000.00156,200,000.008677.78%本期支付对外的委托贷款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5,278,200,000.003,518,700,000.001,759,500,000.0050.00%本期新增的借款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4,121,601,516.181,890,119,000.002,231,482,516.18118.06%本期偿还大量借款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41,937,023.66290,826,008.17151,111,015.4951.96%偿还借款利息增加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347,160,869.95153,469,605.221,193,691,264.73777.80%将定期存单质押以取得借款以及偿还关联方借款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以0元的价格出售给福建华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置业”),截至2014年9月30日,尚有部分资产未剥离,包括:两项股权:(1)厦门中润粮油饲料工业公司50%股权;(2)上海天广生物医药科技发展公司46%股权;一项土地使用权:仓山区鹭岭路73号(土地证号:榕国用2005第00175300053号,面积7440.70m2)未剥离出去。

    针对未剥离资产情况,公司发函询问进展情况,华通置业回函表示:原华通天香资产中的股权资产:厦门中润粮油饲料工业公司50%股权、上海天广生物医药科技发展公司46%股权。上述两家企业已停业多年,且未进行工商年检,因此工商变更材料经多方设法仍无法补齐,无法办理股权过户相关手续。企业停业多年,原有债权债务已超过诉讼时效,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仅承担出资有限责任,因此对上市公司的利益不构成损害。目前,华通置业及华鑫通、高扬瑜先生正在根据2011年9月20日向公司作出的承诺,积极推进该两项股权所属公司的解散与清算工作。现上海天广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2)浦民二(商)初字第328号民事调解书调解,于2012年5月18日解散,目前正在着手清算相关事宜。同时,厦门中润粮油饲料工业有限公司已由厦门市工商局于2012年4月23日吊销营业执照,2013年1月21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对该公司提起的强制清算申请(详见公司2013-005 号公告)。公司于2013年8月9日收到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3)厦中法民清(预)字第1号),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如下:受理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对厦门中润粮油饲料工业有限公司进行清算的申请。2014年5月6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相关事宜组织了谈话,并表示将依法律程序继续进行清算。仓山区鹭岭路73号地块已被福州市政府纳入社会保障房用地范围内,现仍在与政府部门沟通协商相关收储具体事宜。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

    单位

    交易基本信息2013年1月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013年12月31日
    长期股权投资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天津宝顺通投资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处置天津宝顺通投资有限公司46%股权,持股比例由51%变为5%。465,408.00-4,922,934.275,543,478.27465,408.00
    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小于5% -12,795,760.0012,795,760.00 
    合计-465,408.00-17,718,694.2718,339,238.27465,408.00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4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该类权益性投资应重新确认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按照成本法进行计量。另外对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对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4-094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由董事长曹立明先生召集,并于2014年10月29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曹立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了本议案。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了本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4-095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上午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德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4-096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年7月1日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2014 年1月26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订,相继修订和发布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的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本公司采用的会计基本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6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进行变更,对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相应调整。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变更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4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该类权益性投资应重新确认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按照成本法进行计量。另外对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对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2013年12月31日变更前的余额变更调整金额变更后的余额
    长期股权投资162,275,589.25-17,718,694.27144,556,894.9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8,339,238.2718,339,238.27
    递延所得税负债53,988,648.70155,136.0054,143,784.70
    未分配利润357,692,761.20465,408.00358,158,169.20

    2、《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变更的相关情况

    国家财政部发布,关于“职工薪酬、合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列报、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6项会计政策变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内容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4-097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三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14年1-9月项目情况

    单位:平米

    序号项目区域计划总投资(万元)占地面积规划建

    筑面积

    权益建

    筑面积

    当期销售面积累计销

    售面积

    当期结

    算面积

    累计结算

    面积

    1天津291916222115372998560243184524175100963620110.98977366.98
    2呼和浩特472245662822883240751903223903175388024.95286072.95
    3钦州186546113674413500248100159977360227950.9349936.93
    合计357795329880334295300343184862562140077556086.861313377

    二、公司2014年1-9月房屋出租情况

    序号项目地区已出租楼面面积(平米)出租率每平方米平均基本租金合同额(元/天)
    1天津梅江南地区10770.1197.29%1.24
    2天津东丽、空港地区20768.8765.52%0.92
    3天津武清区域5126.38100.00%0.52
    4内蒙呼和浩特区域1150.08100.00%0.30
    总计37815.4477.10% 

    注:每平方米平均基本租金按照租赁合同额计算。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