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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葛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纯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1,220,799,510.841,176,474,094.183.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82,929,985.04962,129,126.042.16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42,347.30-11,113,399.76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355,054,225.42302,949,829.3717.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701,279.5279,393,876.39-18.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182,763.7511,916,456.1252.5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558.15减少1.6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40.29-17.2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40.29-17.2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24,83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
    新的集团有限公司075,885,78427.910 境内非国有法人
    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041,039,65015.100 国有法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因子精选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860,5771.050未知 其他
    苏颜翔-2,061,3500.760未知 未知
    苏清-1,900,0000.700未知 未知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信量化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498,8050.550未知 其他
    赵青峰8001,201,8000.440未知 境内自然人
    王洪先01,058,4860.390未知 境内自然人
    上海南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93,7960.330未知 未知
    王蓉728,8000.27未知 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新的集团有限公司75,885,784人民币普通股75,885,784
    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1,039,650人民币普通股41,039,65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因子精选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860,577人民币普通股2,860,577
    苏颜翔2,061,350人民币普通股 
    苏清1,900,000人民币普通股1,90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信量化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498,805人民币普通股1,498,805
    赵青峰1,201,800人民币普通股1,201,800
    王洪先1,058,486人民币普通股1,058,486
    上海南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93,796人民币普通股893,796
    王蓉728,800人民币普通股728,8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增减情况及原因说明

    项 目期末数期初数变动比例(%)变动原因
    应收票据60,206,261.99167,688,072.96-64.10本期以应收票据支付采购款项增加以及票据到期托收所致。
    应收账款260,316,067.53136,726,975.1990.39由于本行业货款回收一般在年末。
    其他应收款7,165,260.774,114,406.7474.15本期支付履约保证金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157,400,000.0050,180,555.55213.67本期委托贷款及短期投资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10,509,278.69242,411.004235.31本期增加系新区二期固封厂房建造支出。
    应付职工薪酬9,618,826.2221,185,606.73-54.60公司支付上年的年终奖。
    递延所得税负债983,087.533,971,673.61-75.25系公司本年减持联营企业成都一方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比例,由原20.20%减持至5.00%,因持股比例降低,相应将原评估增值部分按比例转出。

    (2)利润表主要项目增减情况及原因说明

    项 目本期数上期数变动比例(%)变动原因
    营业税金及附加2,904,509.331,779,250.7063.24主要系本期应交增值税增加,计提缴纳的附加税金额随之增加较大所致
    营业外收入6,293,624.311,443,382.37336.03系本期收到政府补助所致。
    营业外支出124,579.50558,660.83-77.70主要系本期债务重组损失减少。

    (3)现金流量表目增减情况及原因说明

    项 目本期数上期数变动比例(%)变动原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194,804.3337,935,285.65-253.41主要系本期委托贷款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在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金融工具列报、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方面,自2014年7月1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

    单位

    交易基本信息2013年1月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013年12月31日
    长期股权投资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成都蓝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0.4%的股权0-450,000.00450,000.000
    成都凯赛尔电子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2.66%的股权0-692,770.14692,770.140
    合计-0-1,142,770.141,142,770.140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公司名称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葛行

    日期 2014-09-29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27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4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会会议应到9人,实到董事9人。

    (五)本次会议由葛行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公告临2014-029。

    (二)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28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4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会会议应到3人,实到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吴志强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股份 编号:临 2014-029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落实施行2014年财政部颁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共八号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而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科目核算的调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以及本年度三季报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4年,财政部新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 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三项会计准则,以及修订了《企业会 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 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五项会计准则,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由于上述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01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和第七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公司将其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额资产会计科目,并对其釆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调整内容2014年9月30日2013年12月31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
    成都蓝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450,000.00-450,000.00450,000.00-450,000.00
    成都凯赛尔电子有限公司692,770.14-692,770.14692,770.14-692,770.14
    成都一方投资有限公司9,827,188.78-9,827,188.78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金融工具列报、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自2014年7月1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对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