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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83 股票简称:海油工程 编号:临2014-031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4以专人送出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2014年10月28日,公司在北京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健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位,实到董事7位,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修订及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九项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如下会计政策变更,并追溯调整有关项目和金额。

    1.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政策;

    2.修改财务报表的列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整有关项目和金额,对公司资产、负债、损益、现金流量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国银行等九家银行继续签订授信额度协议,授信额度总额169.5亿元人民币。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授权管理层签订相关购买理财产品协议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不超过2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一年期以内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该等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该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中金公司作为公司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海油工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已由2014年10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且由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中金公司同意海油工程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使用计划。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油工程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海洋石油工程(珠海)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预计到2014 年11 月累计产生理财收益和活期利息约0.9 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益应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

    综上,同意对海洋石油工程(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公司”)增资1亿元。全部增资完成后,珠海公司注册资本将达到39.5亿元。

    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油工程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根据2014年实际生产安排,同意公司将2014年度投资计划从245,024万元调整至339,407万元,调增率38.52%。调整的主要内容为珠海深水基地建设项目投资调减5.10亿元,新增加深水挖沟多功能工程船购置项目致使投资调增14.17亿元。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83 证券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14-032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各期已披露的合并报表中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颁布或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自2014 年7月1日起施行。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了修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01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政策进行调整:将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及具有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权益性投资计入长期股权投资;将持有的对被投资方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照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并对前期相关科目进行追溯调整。

    具体调整情况:将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对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7067.14万元投资(持股比例1.77%),追溯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资产负债表项目2013年12月31日重分类调整2013年12月31日

    (经追溯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70,671,378.00-70,671,378.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55,516,800.0070,671,378.00326,188,178.00

    2、财务报表填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内容。

    (1)在利润表“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项目下增加“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的项目与“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的项目进行列报。

    利润表项目2013年1-9月增加披露金额2013年1-9月

    (经经追溯调整)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6,833,982.12 -16,833,982.12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6,833,982.12-16,833,982.12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4,393,196.67-14,393,196.67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2,440,785.45-2,440,785.45

    (2)资产负债表增加“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并对“资本公积”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进行追溯调整;将“递延收益”项目单独列报,原计入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的递延收益在本项目列报,并进行追溯调整。

    资产负债表项目2013年12月31日重分类调整2013年12月31日

    (经追溯调整)

    资本公积4,435,747,819.44-187,807,613.334,247,940,206.11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11,390,763.7111,390,763.71 
    其他综合收益 176,416,849.62176,416,849.62
    递延收益 1,199,893,348.451,199,893,348.45
    其他非流动负债1,199,893,348.45 -1,199,893,348.45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整有关项目和金额对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现金流量等均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严格依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或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等具体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有效的变更及调整,符合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83 证券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14-033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油工程”)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9日作出的同意公司在一年期内使用不超过2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董事会决议,现由于其一年期有效期已到期。

    为继续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决议作出的一年期内使用不超过2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180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31,914,8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49,999.9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850.3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47,149.6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13A7012号《验资报告》。

    根据《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珠海深水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4年9月30日,公司已经使用募集资金向珠海深水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项目投入11.48亿元,相关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347,149.62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等净额351.70
    收回理财产品收益5,424.51
    减:投入募投项目金额114,786.53
    等于:募集资金余额238,139.29
    其中:理财余额227,100.00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珠海深水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项目正在按照总体计划抓紧建设,在项目实施期间将会出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该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逐步递减。

    4、结算账户的管理

    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珠海子公司和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种、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并每半年度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已购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本报告期的收益情况以及期末的投资份额、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等信息。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管理部已建立台账,对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公司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的独立意见

    (1)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2.监事会对《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3.保荐机构审核意见

    作为海油工程2013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的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金公司”)认为:

    海油工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已由2014年10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且由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中金公司同意海油工程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使用计划。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83 证券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14-034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公司名称:海洋石油工程(珠海)有限公司。

    ●增资金额:公司本次拟向珠海子公司增资1亿元,其中约0.9亿元来自于公司本部近年来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产生的理财收益和活期利息,剩余约0.1亿元来自于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增资事宜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180号文批准,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 531,914,8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9,999,38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71,496,197.45元。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13年9月27日全部到账,发行的股票已于2013年10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手续,详见公司于2013年10月11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一、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概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珠海深水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以下简称“珠海深水基地项目”),募投项目情况详见公司于2012年10月30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

    2013年10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和支出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子公司”)增资35亿元,增资分期完成:首次增资17亿元,在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尽快实施;第二次增资18亿元,视珠海深水基地项目建设进度和投资计划实施。截至目前,首次17亿元增资已实施完毕,目前珠海子公司注册资本为20.5亿元。第二次增资18亿元预计将在2014年11月完成。

    本次,公司拟向珠海子公司增资1亿元,其中约0.9亿元来自于公司本部近年来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产生的理财收益和活期利息,剩余约0.1亿元来自于公司自有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届时,所有募集资金以及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产生的理财收益都将纳入珠海子公司统一管理运营,并根据生产建设需求逐步全部投入到珠海深水基地项目中。

    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海洋石油工程(珠海)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0年6月23日

    3、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口岸大厦403房

    4、注册资本:20.5亿元

    5、法定代表人:田明杰

    6、经营范围:工程总承包、石油天然气建筑工程的设计、承担各类海洋石油工程的施工和其他海洋工程施工、承担各种类型的钢结构、网架工程的安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

    7、股东情况:公司持有珠海子公司100%股权。

    8、增资全部完成后珠海子公司注册资本为39.5亿元。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一方面有利于珠海子公司对募集资金统一管理运营,另一方面有利于改善子公司资产结构,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进而满足公司深水业务发展需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四、备查文件

    海油工程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 600583 证券简称: 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 临2014-035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2014年10月28日,公司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魏君超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宜进行了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以下简称“三季报”)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

    1.三季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三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三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