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复牌后
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规定,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 2014年9月29 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旗下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东土科技(300353)进行估值。
2014年10月29日,东土科技(300353)复牌交易,根据该股票复牌后的交易特征,本公司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人共同协商一致,决定自2014年10月29日起对旗下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这只股票恢复采用收盘价进行估值。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30 日
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0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中邮定期开放债券 | |
基金主代码 | 000271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3年11月5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
申购起始日 | 2014年11月5日 | |
赎回起始日 | 2014年11月5日 | |
转换转入起始日 | - |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 |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中邮定期开放债券A | 中邮定期开放债券C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000271 | 000272 |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 是 | 是 |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在开放期内接受投资者的申购和赎回申请。2014年11月5日为本基金的第1个运作周期结束后的自由开放日起始日期。
2.2 申购、赎回的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根据《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每个自由开放期为上一个运作周期结束后的5至20个工作日。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次的自由开放期为2014年11月5日 至2014年11月25日。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期内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代销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
直销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代销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3.2 申购费率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投资者在申购C类基金份额时不需要交纳申购费用
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备注 |
M<1000000 | 0.60% | - |
1000000<=M<5000000 | 0.40% | - |
5000000<=M | 1000元/笔 | - |
注: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赎回时点 | 赎回费率 |
第1个受限开放期 | 1% |
第2个受限开放期 | 0.8% |
第3个受限开放期 | 0.5% |
自由开放期 | 0% |
注: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为赎回费总额的100%。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5.1.2 场外代销机构
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邮储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东亚银行、晋商银行、和讯科技、诺亚正行、深圳众禄、天天基金、上海好买、杭州数米、上海长量、同花顺、北京展恒、万银财富、天相投顾、北京增财、中期时代、深圳新兰德、一路财富、钱景财富、国泰君安、中信建投、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安信证券、中信证券(浙江)、民生证券、华泰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东方证券、方正证券、长城证券、光大证券、新时代证券、国联证券、浙商证券、平安证券、宏源证券、齐鲁证券、世纪证券、中航证券、华福证券、中投证券、江海证券、国金证券、天风证券、首创证券、诚浩证券、东兴证券、国海证券、华融证券、华宝证券、万联证券、华安证券、开源证券、中国国际期货、中山证券。
5.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2014年11月6日-2014年11月26日,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本基金自由开发期内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基金直销机构或本公司联系。
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400-880-1618、010-58511618
网址:www.postfund.com.cn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