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14-052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上午在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公司办公大楼四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光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0月24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九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招商银行申请融资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新增不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融资产品,期限不超过6个月。
公司拟授权董事长傅光明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14-053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上午在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公司办公大楼四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4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严高荣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14-054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从2014年1月起,财政部陆续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共七项具体会计准则。
根据财政部要求,上述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基本会计准则及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起执行新修订的会计准则。按照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照具体情况修订了公司原有的会计政策。
4、变更日期:自2014年7月1日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1、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将变更为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范范围。
该准则将导致公司原先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同时追溯调整比较报表的前期比较数据。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以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对本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
2、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在财务报表中进行相应披露。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通知》(财会[2014]7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对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部分的列报,划分为两类:(1)后续不会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2)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后续可能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公司已按此准则进行列报。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4、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公司管理层在确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控制权时,必须且合理运用重大判断。
公司以前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均满足该修订后准则所规定的控制权判断标准。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5、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财会[2014]11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执行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6、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通知》(财会[2014]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采用该准则后,公司将修订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政策和程序,并在财务报表中对公允价值信息进行披露。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7、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通知》(财会[2014]16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公司比较财务报表中披露的该准则施行日之前的信息将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有关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披露要求除外)。
本次变更对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认为:
1、公司依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
2、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符合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14-056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引进外国投资者事项获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12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议案,公司拟向外国战略投资者KKR Poultry Investment S.à r.l.非公开发行股票20,000万股(如果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任何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或其他形式的资本重组,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或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全部已发行股票数量的18.0034%。
公司已于2014年10月29日收到福建省商务厅转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印发的《商务部关于原则同意KKR Poultry Investment S.à r.l.战略投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商资批[2014]1005号)。该批复主要内容如下:“原则同意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KKR Poultry Investment S.à r.l.非公开发行2亿股的A股普通股。本批文自签发之日起180日内有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