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永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华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彭艳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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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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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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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10,478.24万元,减幅31.09%,主要系支付采购及工程进度款所致。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486.10万元,减幅94.19%,主要系应收票据承兑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938.73万元,增幅233.41%,主要系增加对参股公司股权投资所致。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7,001.27万元,增幅40.62%,主要系增加键桥软件园的投资所致。
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500.53万元,增幅63.40%,主要系收到了部分客户的预收款
2、利润表项目
营业收入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6,690.19万元,减幅39.43%,主要系公司工程项目收入减少所致。
营业成本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2,052.27万元,减幅37.93%,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减少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511.32万元,减幅63.76%,主要原因是本期营业收入减少及计提营业税的工程项目收入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251.24万元,减幅55.61%,主要系收回资金占用利息收入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0,223.78万元,增幅64.32%,主要系加大销售回款力度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3年9月24日,公司与深圳市高清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出售商品的《合同》(编号为KB-111-130924-001HD),双方约定由公司向高清投资出售一批数字光交换传输设备及相关辅助产品/设备和服务,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26,994.35万元(含税),约占公司2012年度营业总收入的57.81%。截至报告期末,本项目已确认销售收入8,890.00 万元,累计实现回款5,517.00 万元。
2、公司于2014年3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深证调查通字1406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相关的调查结果。
3、2014年4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柬埔寨全国通信信息网络项目的议案》,同意键桥国际以Emaxx公司为实施主体投资建设柬埔寨全国通信信息网络项目。截至报告期末,本项目正在进行中。
4、2014年6月2日,公司与深圳市高清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出售设备的《采购合同》 (编号为KB-101-140602-001HD,以下简称“合同二”),约定由公司向高清文化出售40套县级端到端CMTS方案(小规模)系统和30套县级端到端CMTS方案(中等规模)系统,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099,259,400.00元,约占公司2013年度营业总收入的174.39%。截至报告期末,本项目尚未开始执行,尚未根据本合同确认销售收入。
5、2014年7月,公司收到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为南宁东站综合交通枢纽一期工程(地下空间)——公共服务工程通信系统设备集成采购项目的中标人,中标金额为人民币3,800.00万元。2014年10月,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签订了正式的《合同文件》。
6、2014年8月,公司收到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为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通信部分子系统采购及集成服务项目的中标人,中标总价格为人民币55,500,619元。
7、2014年8月,公司与自然人曹兴阁、秦征、刘科正式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由公司以人民币20,700.00万元收购曹兴阁、秦征、刘科持有的北京精麦通无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截至报告期末,交易尚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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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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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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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王永彬
日期:201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键桥通讯 公告编号:2014-094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3日以电邮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10月2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9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永彬先生主持,会议通过现场表决做出如下决议,现公告如下: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网址为:www.cninfo.com.cn)。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聘任叶琼先生为公司名誉董事长,并希望其继续为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建言献策。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由于张松孝先生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及战略发展需要,同意改由公司董事长王永彬先生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张松孝先生仍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
4、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键桥国际(香港)投资有限公司采购合同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键桥国际(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对Huawei International PTE.LTD.的2,796,404.87美元的采购合同款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未收取担保费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王永彬先生与Huawei International PTE.LTD.签署相关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键桥国际(香港)投资有限公司采购合同提供履约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键桥通讯 公告编号:2014-095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键桥国际(香港)投资有限公司采购合同
提供履约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对外投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键桥国际(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键桥国际”)于2014年9月25日与Huawei International PTE.LTD.(以下简称“华为国际”),签署了编号为0001161400020A及0001161140001OU的两份采购合同,键桥国际本次采购的产品为LTE无线网络基站、CG计费网关、HSS鉴权服务器、IDC网络设备、IDC服务器等,拟用于投资建设“柬埔寨全国通信信息网络项目”(关于“柬埔寨全国通信信息网络项目”的相关内容可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1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该两份采购合同总金额为2,796,404.87美元。根据交易对方要求,需公司为键桥国际的上述两份采购合同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未收取担保费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键桥国际(香港)投资有限公司采购合同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键桥国际对华为国际的2,796,404.87美元的采购合同款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未收取担保费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键桥国际(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2013年10月3日
● 注册资本:7,754.3901万港币(折合990万美元)
● 注册地址:218 C 5/F JAFFE MANSION 218 JAFFE RD WAN CHAI
● 经营范围:宽带网络设备技术研发、生产加工、服务、运营及投资贸易
●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4年9月30日,键桥国际总资产为人民币7,158.48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7,049.9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人民币1.52%,2014年1-9月年键桥国际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32.21万元,营业利润人民币-314.24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14.2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 与公司关系:键桥国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键桥国际股权及控制关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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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内容
公司拟与华为国际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为键桥国际与华为国际签署的编号为0001161400020A的采购合同及编号为0001161140001OU的采购合同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金额为2,796,404.87美元。
以上担保不涉及反担保。公司未收取担保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键桥国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有利于支持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
以上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王永彬先生与华为国际签署相关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 0 元人民币(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7,860万元人民币,无任何逾期担保。本次计划为键桥国际担保总金额为2,796,404.87美元,(以2014年10月28日汇率6.11计算)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3年底)净资产的2.09%。本次对子公司键桥国际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0元(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27,860万元人民币及2,796,404.87美元。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为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键桥国际(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对Huawei International PTE.LTD.的2,796,404.87美元的采购合同款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未收取担保费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王永彬先生与Huawei International PTE.LTD.签署相关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公司为键桥国际(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涉及的议案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键桥通讯 公告编号:2014-098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0月29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孔亮先生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辞职申请,由于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孔亮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孔亮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信息披露等工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会继续做好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于孔亮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将根据相关规定聘任新的证券事务代表。
特此公告。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29日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913,208,511.62 | 1,906,241,227.42 | 0.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823,788,070.66 | 819,579,540.99 | 0.51%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48,625,420.18 | -67.97% | 256,332,585.71 | -39.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780,665.68 | -187.62% | 4,481,300.75 | -83.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2,545,908.54 | 322.52% | -30,089,522.78 | -428.5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12,174,162.31 | -96.1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200.00% | 0.01 | -85.7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200.00% | 0.01 | -85.7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9% | -2.66% | 0.55% | -2.50%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8,915,905.22 | 出售子公司及房产产生的收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43,478.25 | 收到的政府性项目资金确认的收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9,095,830.99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2,333.9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462,057.03 | |
合计 | 34,570,823.53 | --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3,891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38.24% | 150,338,916 | 质押 | 147,060,000 | |
乌鲁木齐市华瑞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93% | 11,500,000 | |||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五矿信托-西南鸿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1.42% | 5,601,763 | |||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浦江之星119号证券投资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 | 其他 | 1.11% | 4,380,000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08% | 4,257,421 | |||
陈昊 | 境内自然人 | 1.07% | 4,216,000 | |||
陈国兴 | 境内自然人 | 1.06% | 4,169,100 | |||
吴银华 | 境内自然人 | 0.85% | 3,352,409 | |||
陈巧生 | 境内自然人 | 0.73% | 2,880,100 | |||
叶春华 | 境内自然人 | 0.69% | 2,707,00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 150,338,916 | 人民币普通股 | 150,338,916 |
乌鲁木齐市华瑞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11,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500,000 |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五矿信托-西南鸿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5,601,763 | 人民币普通股 | 5,601,763 |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浦江之星119号证券投资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 | 4,3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380,00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257,421 | 人民币普通股 | 4,257,421 |
陈昊 | 4,21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216,000 |
陈国兴 | 4,169,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169,100 |
吴银华 | 3,352,409 | 人民币普通股 | 3,352,409 |
陈巧生 | 2,880,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880,100 |
叶春华 | 2,70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07,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股东叶春华与公司股东乌鲁木齐市华瑞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殷建锋为夫妻关系;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报告期末,公司股东乌鲁木齐市华瑞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1,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3%;陈昊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216,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7%;陈国兴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169,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6%;吴银华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352,4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5%;叶春华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70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9%。 |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无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无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无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叶琼、Brenda Yap(叶冰)、David Xun Ge(葛迅) | 公司控股股东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叶琼、Brenda Yap(叶冰)、David Xun Ge(葛迅)承诺1、对于公司享有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事项,公司控股股东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承诺, 如今后公司因税收优惠被税务机关撤销而产生额外税项和费用时,将及时、无条件、全额承担公司补缴的税款以及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2、本公司现有的生产厂房为租赁取得,出租方深圳市兴围股份合作公司未取得出租房屋的产权证书,若租赁的厂房被强制拆迁,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针对上述情况,公司控股股东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承诺,若租赁厂房的产权瑕疵导致本公司在租赁合同到期前被迫更换生产场地,将全额补偿本公司因搬迁和生产中断而造成的一切损失。3、为避免在以后的经营中产生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叶琼、Brenda Yap(叶冰)、David Xun Ge(葛迅)分别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以后不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业务。具体如下,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股份公司营业执照所列明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本公司保证现时及将来均不会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联营和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从事与股份公司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 2007年12月07日 | 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了承诺。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无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无 |
2014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万元) | 807 | 至 | 2,421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5,380.07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2014年公司加强了内部管理和工作流程,提高了运营效率;加大了应收账款的收款力度,减少了坏账准备;确认了去年未确认的工程项目收入和股权转让投资收益;收回了部分拆借资金和资金占用费,减少了财务费用。 |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键桥通讯 公告编号:2014-097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