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肖宏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国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3,875,215,063.15 | 31,687,461,849.99 | 6.9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4,553,810,538.11 | 13,486,748,798.07 | 7.91%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928,633,169.75 | -55.57% | 5,320,362,949.96 | -32.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27,776,635.69 | 63.91% | 1,136,410,355.53 | 17.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626,005,193.44 | 56.35% | 1,129,945,616.92 | 15.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2,275,228,180.89 | 13.0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71.43% | 0.21 | 16.6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71.43% | 0.21 | 16.6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44% | 1.61% | 8.09% | 0.84%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92,174.2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187,812.06 | 子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227,165.3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001,787.9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0,625.13 | |
合计 | 6,464,738.61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75,001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家 | 33.22% | 1,776,634,330 | 0 |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8.42% | 1,520,180,034 | 0 | ||
兴业全球基金公司-兴业-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5.00% | 267,437,300 | 0 | ||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国有法人 | 4.34% | 231,912,060 | 0 | ||
三环集团公司 | 国有法人 | 3.45% | 184,602,908 | 0 | 质押 | 76,000,000 |
北京长电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 | 1.23% | 65,534,202 | 0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 其他 | 0.82% | 44,078,868 | 0 | ||
中国银行-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60% | 31,999,388 | 0 | ||
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 境外法人 | 0.52% | 27,676,000 | 0 | ||
极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0.38% | 20,192,868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1,776,634,33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76,634,330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1,520,180,034 | 人民币普通股 | 1,520,180,034 |
兴业全球基金公司-兴业-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267,437,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7,437,300 |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231,912,06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1,912,060 |
三环集团公司 | 184,602,908 | 人民币普通股 | 184,602,908 |
北京长电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5,534,202 | 人民币普通股 | 65,534,202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 44,078,868 | 人民币普通股 | 44,078,868 |
中国银行-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1,999,388 | 人民币普通股 | 31,999,388 |
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 27,67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676,000 |
极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20,192,868 | 人民币普通股 | 20,192,868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北京长电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2)三环集团公司是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出资企业;(3)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上述股东中,极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0,192,868股,报告期末持股总数较期初增加20,192,868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9月30日(元) | 2013年12月31日(元) | 同比增减(%) | 变动主要原因 | |
应收票据 | 86,959,005.55 | 234,824,520.01 | -62.97% | 子公司本期应收票据已到承兑期且兑现。 |
应收账款 | 1,020,351,626.70 | 767,887,647.92 | 32.88% | 水电企业9月份发电量增加,电费收入未到结算期。 |
预付款项 | 814,956,876.36 | 542,343,655.41 | 50.27% | 子公司本期预付工程及设备款增加。 |
存货 | 364,759,553.80 | 148,892,687.81 | 144.98% | 子公司存煤增加。 |
其他流动资产 | 26,664,402.72 | 46,503,323.50 | -42.66% | 子公司本期增值税进项税已抵扣。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769,083,500.73 | 54,083,500.73 | 1322.03% | 公司本期认购陕西煤业股票1.25亿股,以及其公允价值增加。 |
在建工程 | 2,636,252,769.68 | 1,927,136,110.68 | 36.80% | 子公司本期在建项目工程投入增加。 |
工程物资 | 8,220,337.67 | 4,443,759.62 | 84.99% | 子公司本期为建设工程采购的材料等物资增加。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475,436.36 | 13,877,090.32 | -96.57% | 子公司财务公司存款量减少。 |
应付票据 | 768,820,000.00 | 535,143,600.00 | 43.67% | 子公司采取票据方式结算的比例增加。 |
应付账款 | 333,772,587.63 | 486,160,706.66 | -31.35% | 子公司本期应付款项结算增加。 |
应交税费 | 363,646,096.11 | 102,059,989.47 | 256.31% | 子公司本期计提企业所得税增加。 |
应付股利 | 10,153,226.30 | 75,575,500.36 | -86.57% | 公司本期支付应付股利。 |
其他应付款 | 866,469,356.01 | 534,896,353.86 | 61.99% | 子公司本期应付工程及设备质保金增加。 |
其他流动负债 | 2,062,805,555.55 | 0 | - | 公司本期发行20亿元短期融资券。 |
股本 | 5,348,749,678.00 | 2,674,374,839.00 | 100.00% | 公司于2014年9月22日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
资本公积 | 5,011,570,678.90 | 7,677,242,145.64 | -34.72% | 公司于2014年9月22日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215,000,000.00 | 0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 |
2014年1-9月(元) | 2013年1-9月(元) | 同比增减(%) | 变动主要原因 | |
营业收入 | 5,320,362,949.96 | 7,918,070,562.43 | -32.81% | 因煤炭市场不景气,为降低经营风险,公司积极调整煤炭贸易业务结构,贸易业务收入同比下降。 |
利息收入 | 12,855,095.53 | 21,664,717.01 | -40.66% | 子公司财务公司同业存放存款量减少以及相关利率降低。 |
营业成本 | 3,344,353,894.43 | 6,245,377,230.00 | -46.45% | 因煤炭市场不景气,为降低经营风险,公司积极调整煤炭贸易业务结构,贸易业务成本同比下降。 |
销售费用 | 6,056,079.25 | 8,663,789.63 | -30.10% | 公司加强销售业务管理,销售费用控制较好。 |
财务费用 | 657,267,716.12 | 467,179,245.11 | 40.69% | 日元贷款汇兑损益由上年同期的收益变为本期的损失,公司综合融资成本上升,以及部分在建项目投产,利息不再资本化,导致财务费用增加。 |
资产减值损失 | 4,748,619.41 | 7,843,275.56 | -39.46% | 公司应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本期增幅低于上年同期,计提坏帐准备相应减少。 |
投资收益 | 402,796,601.04 | 280,742,112.04 | 43.48% | 被投资单位业绩提升。 |
营业外收入 | 179,387,855.57 | 8,783,223.76 | 1942.39% | 公司装机容量超过100万千瓦的水力发电站本期收到增值税退税款。 |
营业外支出 | 2,012,867.74 | 21,452,399.93 | -90.62% | 上年同期子公司更新改造机器设备时,对原设备进行处置发生损失。 |
利润总额 | 1,636,957,145.27 | 1,245,562,903.50 | 31.42% | 水力发电量同比增加以及收到增值税退税款,水电企业效益提升。 |
所得税费用 | 381,912,153.48 | 104,047,028.49 | 267.06% | 公司本期应税所得同比增加。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85,592,955.04 | -840,077,723.03 | -88.74% | 公司本期认购陕西煤业股票1.25亿股,以及基建投资增加,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现金流量净额相应减少。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8,706,728.72 | -2,247,521,746.76 | 73.36% | 公司本期成功发行20亿短期融资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现金流量净额相应增加。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0,928,497.13 | -1,075,657,674.27 | 108.45% | 公司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发行短期融资券和超短期融资券。2014年7月15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不超过20亿元短期融资券及3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目前,公司正在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2、发行公司债券。2014年9月12日,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不超过20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公司已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相关申报材料,2014年9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通知。
3、2014年9月27日,公司与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签订框架协议(相关公告详见2014年9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拟共同投资建设鄂州电厂。目前,三方正就具体投资方案进一步协商。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 | 2014年09月16日 | 巨潮资讯网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湖北省国资委、长江电力 | 相关承诺与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相同 | 相关承诺期限与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相同 | 相关承诺履行情况与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相同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湖北省国资委 | 在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保证上市公司做到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 | 2009年09月11日 | 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 | 该承诺持续有效,仍在履行过程中。 |
湖北省国资委、长江电力、国电集团 | 湖北省国资委、长江电力、国电集团与公司前身湖北三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市公司”)于 2009 年 12 月签署的《重组协议》约定“7.2.8 条 如果湖北能源及其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在交割日前的或有负债造成甲方(指“上市公司”)经济损失的,乙方(指“湖北省国资委”)、丙方(指“长江电力”)、丁方(指“国电集团”)应赔偿该等经济损失,乙方、丙方、丁方各自的赔偿金额按其在甲方本次发行中认购股份的数额占甲方本次发行股份总额的比例确定”。 | 2010年05月25日 | 详见承诺内容 | 该承诺持续有效,湖北省国资委、长江电力、国电集团无违反该承诺的情况。 | |
长江电力、国电集团 |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长江电力、国电集团及该两方下属全资和控股企业应规范和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如长江电力、国电集团及该两方下属全资和控股企业与上市公司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时,将遵循公平、公允、合法的原则,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 2009年12月29日 | 持续有效 | 该承诺持续有效,仍在履行过程中,无违反承诺的情况。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公司持有长江证券股票506,842,458股,持股比例10.69%。因长江证券于2014年7月9日实施每10股转增10股的分配方案,与报告期初相比,公司持股数增加一倍。最初投资成本599,744,011.77元,期末账面价值1,395,553,651.19元,2014年1-9月损益96,041,646.31元。
2、报告期末,公司持有长源电力股票65,362,553股,持股比例11.8%,与年初持股数一致。最初投资成本208,466,731.66元,期末账面价值284,245,102.79元,2014年1-9月损益69,005,718.01元。
3、报告期末,公司持有陕西煤业股票125,000,000股,持股比例1.25%。最初投资成本500,000,000.00元,期末账面价值715,000,000.00元,2014年1-9月其他综合收益215,000,000.00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14年07月10日 | 公司证券法律部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张鹏、刘斐 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 梁鹏、刘嘉庆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钟俊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汪凡 | 1、上半年来水及水电经营情况;2、公司上半年火电生产经营情况;3、公司天然气上半年经营情况如何;4、公司风电经营及规划情况。 |
2014年09月05日 | 公司证券法律部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汪凡 | 1、公司火电项目储备情况;2、公司水电生产及来水情况;3、关于公司风电建设情况;4、公司天然气经营情况。 |
八、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4年陆续颁布或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八项会计准则,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实施。上述会计准则的变动,对本公司合并报表的影响具体说明如下:
(1)长期股权投资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纳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范围。本公司原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截止2014年9月末账面价值为54,083,500.73元的投资转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报表项目列报,合并报表的年初数也相应进行了调整。
(2)准则其他变动的影响
除上述项目外,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4-054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0月29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通过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董事会9名董事均参会并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于2014年10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于2014年10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2014年9月22日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因此,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应内容,具体如下:
修改前 | 修改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74,374,839元。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本总额为2,674,374,839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48,749,678元。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本总额为5,348,749,678股,全部为普通股。 |
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于2014年10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4-056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4年7月1日
(二)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具体准则,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三)变更前后会计政策介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八项新会计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四)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监事会审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8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具体说明如下: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规范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纳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范围。公司根据该准则的要求,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调整的内容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2013年12月31日影响金额(元) |
将在“长期股权投资—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国电长源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长润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中销燃料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潞安司马铁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潞城市郑铁潞宝快速集运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股权投资,追溯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54,083,500.73 |
长期股权投资 | -54,083,500.73 |
执行此会计准则,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有影响,对公司 2013 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2013 年度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规范了职工薪酬的定义,完善了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列报与披露。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将“费用按照性质分类的利润表补充资料”作为强制性披露内容,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5、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金融工具列报,包括金融工具列示和金融工具披露。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6、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规范了公允价值定义,明确了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根据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将公允价值计量划分为三个层次,并对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信息的披露作了具体要求。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7、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规定,规范了对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的认定、分类及核算。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8、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规定,规范了企业对子公司、合营安排、联营企业以及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所享有的权益的相关披露要求。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2、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3、监事会审核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4-057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0月29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通过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监事会5名监事均参会并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4-055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