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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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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2014-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194版)

    姓名:蒋俊杰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2010219690210****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深新大厦****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1004号深意工业大厦4楼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境外居留权:否

    (2)最近三年任职情况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蒋俊杰为庄敏的一致行动人。其除持有保千里2%的股权外,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

    (二)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中,庄敏、庄明系兄弟关系,庄敏、庄明、陈海昌、蒋俊杰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庄敏、庄明、陈海昌和蒋俊杰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除此,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关联关系情况

    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庄敏、日昇创沅、陈海昌、庄明和蒋俊杰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完成后,根据《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交易对方庄敏拟依法定程序提名4名非独立董事,交易对方日昇创沅拟依法定程序提名1名非独立董事。

    (五)交易对方最近五年合法合规情况

    交易对方声明,日昇创沅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庄敏、陈海昌、庄明和蒋俊杰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第四章 拟出售资产情况

    一、拟出售资产的基本情况

    (一)资产范围

    根据本公司与申达集团于2014年5月25日签署的《重大资产出售协议书》,本次重组拟出售资产为中达股份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3月31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拟出售资产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收益或亏损均归属于申达集团。

    (二)拟出售资产的主要财务数据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二、拟出售的资产及其权属情况

    (一)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3月31日,上市公司母公司的资产情况及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拟出售资产涉及的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3月31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3月31日,中达股份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49,991.05万元,被投资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江阴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

    2、江阴金中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3、成都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

    4、南京金中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5、常州钟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6、常州中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下属子公司的章程规定,本公司出售下属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股权时需经其他股东同意并放弃优先购买权。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上市公司拥有两家全资子公司,四家控股子公司,公司已取得全部四家非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书,拟出售资产中的股权资产出售不存在重大障碍。

    (三)拟出售资产涉及的房屋建筑物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中达股份拥有10处房产,其中除一幢宿舍楼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外,其余均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人为中达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四)拟出售资产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及商标、专利情况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中达股份拥有7宗土地,面积合计135,211.38平方米,该等土地性质均为出让地,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中达股份无形资产中商标、专利情况如下:

    三、拟出售资产的抵押、担保及诉讼情况

    (一)拟出售资产抵押、担保情况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拟出售资产无对外抵押、担保情况。

    (二)拟出售资产的诉讼情况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中达股份涉及诉讼情况如下:

    1、已判决未执行诉讼事项

    本公司为南京华东长征企业集团公司贷款人民币1,250万元提供了信用担保,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共代为偿还本金、利息合计1,590万元。法院已依法办理了南京华东长征企业集团公司相关资产查封手续,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对该项债权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并仍将密切关注该事项进展。

    2、已受理未判决诉讼事项

    截止2011年7月,本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江苏中达新材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达国际公司),与中基嘉发进出口公司烟台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基烟台公司)有长期的BOPP塑料薄膜加工承揽业务关系,中达国际公司为中基烟台公司加工定做BOPP塑料薄膜。截至2011年7月,中基烟台公司仍欠中达国际公司加工定做款2,191,699.74元未支付,中基烟台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裕良向本公司承诺归还上述欠款。2011年11月,中达国际公司注销,本公司和江阴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依法享有对中基烟台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上述债权。

    2013年5月,本公司与江阴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共同向江阴市人民法院对王裕良提起了诉讼。经过两次开庭,目前正在申请证据鉴定。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对上述债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四、拟出售的负债情况及转移取得的债权人同意情况

    (一)负债总体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3月31日,上市公司母公司的负债情况及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取得债权人同意函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3月31日,中达股份母公司负债金额共计62,572.87万元,全部为非金融机构债务。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已取得债权人同意函占本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债务总额的96.09%,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三)未明确同意转移的负债的处理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未取得债权人同意函的债务金额为2,443.61万元,占上市公司上述债务总额的比例为3.91%。其中,专项应付款460万元为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补偿给公司的搬迁补偿款,期后将冲减拆迁成本,不涉及债务偿付。针对其余未取得债权人同意函的债务,上市公司已在新华日报发布债权人公告,公告主要内容为:“公司向第一大股东申达集团有限公司出售公司截至2014年3月31日的全部资产、负债与业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后,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与业务均由申达集团有限公司承继。相关债权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与公司联系。”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公司负债整体转移的事项仍在进行中,若本次重组资产交割时仍存在未同意的负债,申达集团承诺如下: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若中达股份因未能取得相关债权人(含或有负债债权人)关于上市公司债务转移的同意函,致使上市公司被相关权利人要求履行偿还义务的,申达集团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拟出售资产的评估情况

    (一)资产评估机构及人员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评估机构为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评估方法的选择

    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企业价值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资产基础法三种方法。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1、近年来,伴随着国内外经济增速趋缓,软塑包装产品表现出供过于求、价格竞争激烈,因以前年度我国薄膜生产线快速扩张,导致产能严重过剩,产品获利水平大幅下降,自2009年以来公司营业利润均为负数,未来市场前景不明朗,管理层不能提供未来收益预测,因此本次评估难以采用收益法评估。

    2、因国内产权交易市场交易信息的获取途径有限,且同类企业在产品结构和主营业务构成方面差异较大,选取同类型市场参照物的难度较大,因此本次评估难以采用市场法评估。

    3、中达股份各项资产及负债权属清晰,相关资料较为齐全,能够通过采用各种方法评定估算各项资产、负债的价值,具备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的基本条件。

    综上,本次评估具备采用资产基础法基本条件,确定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三)评估结果

    江苏华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在2014年3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3月31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70,936.64万元,评估值为124,191.87万元,增值额为53,255.23万元,增值率为75.07%;负债账面价值为62,572.87万元,评估值为62,572.87万元,增值额为0;净资产为8,363.77万元,评估值为61,619.00万元,增值额为53,255.23万元,增值率为636.74%,具体评估结果如下:

    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四)评估结论与账面价值比较变动情况及原因

    本次评估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结论,资产基础法下评估增减值的主要原因如下:

    1、流动资产账面价值14,526.49万元,评估值为14,526.49万元,评估无增减值。

    2、非流动资产评估增减值原因

    (1)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49,991.05万元,评估值为102,347.28万元,评估增值104.73%,主要原因为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按成本法核算,而评估值反映了各被投资公司以前年度的留存收益及不动产增值等。

    (2)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823.08万元,评估值为2,019.18万元,评估增值145.32%,主要原因为投资性房地产由2项位于南京市汉中路的房产构成,近年来南京市房地产价格上涨较多导致评估增值。

    (3)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291.79万元,评估值为1,338.61万元,评估减值41.59%,主要原因为公司位于江阴的房产与江阴临港开发区签署征收拆迁协议,协议确定的补偿价款低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造成评估减值。

    (4)无形资产账面价值3,304.23万元,评估值为3,960.31万元,评估增值19.86%,主要原因为近几年江阴市工业用地出让价格上涨所致。

    3、负债账面价值62,572.87万元,评估值为62,572.87万元,评估无增减值。

    六、职工安置方案

    (一)职工的安置方案及安置费用

    为保障职工安置工作妥善落实,上市公司出具了《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职工安置方案》,方案约定中达股份全体在岗职工将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割日后与本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申达集团或其指定的第三方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的劳动关系转移手续依照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办理。如有职工不愿意与申达集团或其指定的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由申达集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承担该部分员工经济补偿事宜。

    上述员工安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及赔偿金等)由申达集团承担。

    (二)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2014年6月13日,中达股份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全票审议通过了《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职工安置方案》。

    第五章 拟购买资产情况

    一、拟购买资产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深圳市保千里电子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Protruly Electronics Co., Ltd.

    法定代表人:庄敏

    注册资本:1.2亿元

    实收资本:1.2亿元

    成立日期:2006年5月23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街道浪口社区华昌路华富工业园第9栋厂房(1-3)层

    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1004号深意工业大厦四楼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6103562848

    组织机构代码:78921482-2

    税务登记号码:深税登字440300789214822号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销售及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生产。

    联系电话:0755-29672038

    传真号码:0755-29672066

    公司网址:http://www.protruly.com.cn

    电子信箱:protruly@protruly.com.cn

    (二)历史沿革

    1、2006年5月,保千里成立

    2006年4月25日,深圳市工商局下发[2006]第146717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预先核准詹健雄、吴泽文拟共同投资设立的企业名称为“深圳市保千里电子有限公司”。2006年5月18日,詹健雄、吴泽文签署《保千里公司章程》。

    2006年5月18日,深圳一飞致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飞验字(2006)第0699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06年5月18日止,保千里已收到詹健雄、吴泽文缴纳的货币注册资本50万元,其中詹健雄出资35万元,吴泽文出资15万元。

    2006年5月23日,保千里取得深圳市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440301122704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保千里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保千里成立时,存在詹健雄、吴泽文二位股东代持股份的情形。其中,詹健雄代庄敏持有出资35万元,吴泽文代庄明持有出资15万元,前述出资分别由庄敏、庄明实际缴纳,委托詹健雄、吴泽文持有。

    因此,保千里成立时,实际股权结构为:

    2、2008年9月,第一次增资

    2008年9月4日,詹健雄、吴泽文分别以货币方式增资105万元、45万元,保千里的注册资本增至200万元。2008年9月16日,深圳中兴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中兴信验字[2008]563号”《验资报告》。2008年9月24日,深圳市工商局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6103562848)。

    本次增资后,股权结构如下:

    此次增资过程中,仍存在詹健雄、吴泽文二位股东代庄敏、庄明持股的情形。其中,詹健雄代庄敏持有新增出资105万元,吴泽文代庄明持有新增出资45万元,前述出资分别由庄敏、庄明实际缴纳,委托詹健雄、吴泽文持有。

    此次增资完成后,保千里的实际股权结构如下:

    3、2009年10月,解除股权代持

    2009年9月28日,保千里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詹健雄将其持有的公司70%股权计140万元出资额以14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庄敏,吴泽文将其持有的公司30%股权计60万元的出资额以6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庄明。

    2009年9月28日,上述转让方、受让方共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上述股权转让的有关事宜,该协议经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出具的(2009)深证字第155096号《公证书》公证。

    2009年10月21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是詹健雄代庄敏持有保千里70%股权以及吴泽文代庄明持有保千里30%股权代持关系的解除。对此,詹健雄及吴泽文出具书面确认书确认:“本人确认自保千里2006年5月成立时起持有的公司股权均属代持,庄敏(庄明)为该等股权的实际持有人并实际履行了相应的出资义务。2009年10月,本人与庄敏(庄明)之间股权转让的实质为双方代持关系的解除,庄敏(庄明)未实际向本人支付股权转让款,股权转让完成后保千里经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与实际情况相符。本人自始不实际持有保千里电子任何股权,认可前述股权代持及解除代持行为的效力,确认与庄敏(庄明)之间就代持关系的建立、维系及解除不存在任何争议及潜在纠纷。”

    股权代持关系解除后,保千里股权结构如下:

    除上述股权代持外,保千里不存在其他股份代持或委托持股的情况。

    4、2011年4月,第二次增资

    2011年3月30日,庄敏、庄明分别以货币方式增资700万元、300万元,保千里的注册资本增至1,200万元。2011年4月1日,深圳东海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东海验字[2011]第4号”《验资报告》。2011年4月2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6103562848)。

    本次增资后,股权结构如下:

    5、2011年12月,第三次增资

    2011年12月23日,庄敏、庄明分别以货币方式增资1,960万元、840万元,保千里的注册资本增至4,000万元。2011年12月26日,深圳佳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深佳和验字[2011]320号”《验资报告》。2011年12月28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6103562848)。

    本次增资后,股权结构如下:

    6、2012年8月,第四次增资

    2012年8月20日,庄敏、庄明分别以货币方式增资2,100万元、900万元,保千里的注册资本增至7,000万元。2012年8月23日,深圳佳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深佳和验字[2012]247号”《验资报告》。2012年8月24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6103562848)。

    本次增资后,股权结构如下:

    7、2013年7月,第五次增资

    2013年7月3日,庄敏以货币方式增资5,000万元,保千里的注册资本增至12,000万元。2013年7月5日,深圳佳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深佳和验字[2013]142号”《验资报告》。2013年7月8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6103562848)。

    本次增资后,股权结构如下:

    8、2014年股权转让

    (1)2014年2月庄敏、庄明转让保千里股权给日昇创沅

    2014年2月14日,庄敏以10,931.25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保千里20.625%的股权、庄明以2,318.75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保千里4.375%的股权转让给日昇创沅。

    本次股权转让履行了如下程序:

    2013年8月10日,庄敏、庄明与日昇创沅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

    2014年2月14日,庄敏、庄明与日昇创沅签署了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并由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公证处公证。

    2014年2月17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转让后,股权结构如下:

    (2)2014年5月,庄明转让保千里股权给陈海昌和蒋俊杰

    2014年5月12日,庄明将其持有的保千里8%的股权以8,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陈海昌,将其持有的保千里2%的股权以2,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蒋俊杰。

    本次股权转让履行了如下程序:

    2014年5月12日,保千里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庄明将其所持有的保千里8%的股权转让给陈海昌,将2%的股权转让给蒋俊杰。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日,庄明与陈海昌、蒋俊杰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进行了公证。

    2014年5月14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转让后,股权结构如下:

    (3)股权转让价格与本次重组估值差异较大的原因

    ①2014年2月保千里股权转让价格与本次重组估值差异较大的原因

    虽然日昇创沅取得保千里股权是在2014年2月,但事实上自2012年下半年开始,日昇创沅就开始与保千里接触,并初步表达了入股意向,双方于2012年12月15日签订了《上市融资合作框架协议》,但并未投资入股。2013年经过尽职调查,日昇创沅充分认可保千里的市场定位、核心技术和未来发展前景。当年8月,日昇创沅了解保千里半年度经营数据后认为其业绩不错,但综合考虑IPO暂停、2013年全年业绩尚不确定等因素,双方于2013年8月10日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双方以2013年度预计净利润为基础,考虑一定的市盈率估值倍数,明确约定了庄敏向日昇创沅转让保千里20.625%股权的价格是10,931.25万元,庄明向日昇创沅转让保千里4.375%股权的价格是2,318.75万元,该协议的生效条件是:“保千里2013年度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该净利润可为非审计数据,但所依据的保千里公司财务报表应得到日昇创沅的认可”。2014年2月,保千里2013年度的盈利情况得到了日昇创沅的认可,双方遂明确不再对转让价格进行调整,双方按照协议约定完成了股权转让。

    综上,虽然日昇创沅取得保千里股权是在2014年2月,但实际股权转让价格在2013年8月就已经锁定。而2014年1季度,保千里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与2013年度相比,表现出更强的盈利能力和更好的发展势头,基于上述原因,本次重组中,专业评估机构得出的估值与之有较大差异。

    ②2014年5月保千里股权转让价格与本次重组估值差异较大的原因

    与本次重组相比,庄明转让股权给陈海昌、蒋俊杰的价格较低,主要是基于以下原因:

    A. 此次股权转让并非完全市场化转让

    2014年5月的股权转让并非完全市场化转让,该次股权转让的背景为:

    a. 股权受让人陈海昌、蒋俊杰是保千里发展汽车电子视像业务的“引路人”

    陈海昌、蒋俊杰在帮助保千里发展汽车电子视像业务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引路人”作用。蒋俊杰与庄敏、庄明有良好的个人私交,后介绍陈海昌与庄敏、庄明认识。陈海昌控制的上海纳克润滑技术有限公司有大量产品应用于汽车零部件行业,其在汽车行业有丰富的经验并且积累了大量的客户资源,十分了解国内外汽车行业的发展趋势。陈海昌、蒋俊杰在与庄敏、庄明交往的过程中,了解到保千里掌握了先进的红外激光智能成像处理技术,并将其成功应用于安防设备及特种设备的夜视领域。基于当时汽车夜视系统在国外高端品牌汽车中已有应用,但部分功能仍存在不足,如夜视距离及夜视清晰度尚不够理想;可视角不能与车速同步变焦,当行人距离较远时,屏幕上显示的人像不易被发现;其行人提示功能容易出现漏报、误报,系统精准度有待提升;画面像素低、清晰度不高、油画感较强,容易使驾驶员产生视觉疲劳等,陈海昌、蒋俊杰向庄敏、庄明深入剖析了国外汽车夜视系统的不足,建议保千里将相关技术拓展应用于汽车夜视系统等汽车电子视像领域,并表示愿意利用其在汽车行业的资源和经验为保千里提供帮助。

    同时,陈海昌、蒋俊杰进一步向庄敏、庄明分析了进入汽车电子视像领域的战略意义。国产汽车厂商在传统的发动机、变速箱、底盘等方面的技术落后于国外先进汽车厂商,赶超难度较大;若保千里将主动红外技术拓展至汽车夜视领域成功,将有助于国产汽车厂商在汽车电子视像领域局部实现“弯道超车”,提高国产汽车的内在价值及科技形象,届时,国产汽车厂商将是汽车夜视系统的蓝海市场,潜在需求巨大。

    经过陈海昌、蒋俊杰的多次建议、深入沟通,庄敏、庄明确定了保千里开拓汽车电子视像领域这一战略方向。利用汽车行业资源优势,陈海昌、蒋俊杰协助保千里对汽车厂商进行市场调研和技术论证,了解和分析国产汽车对汽车夜视系统的需求。庄敏、庄明组织保千里研发人员进行技术攻关。经过共同努力,保千里在利用其原有的主动红外夜视技术的基础上,拓展出了可视角与车速同步、行人提示预警、车道偏离预警、透雾、强光抑制等主动安全功能。目前,保千里已与多家汽车厂商顺利完成产品对接,保千里已与比亚迪、广汽、一汽、长安、中国重汽、东风、吉利、北汽福田等近20家汽车厂商确定了合作关系。

    b. 陈海昌、蒋俊杰看好汽车电子视像业务发展前景,希望投资保千里

    陈海昌、蒋俊杰十分看好汽车电子视像业务的发展,同时对庄敏、庄明和保千里的经营管理团队比较认可,希望投资保千里。庄敏、庄明对陈海昌、蒋俊杰在发展汽车电子视像业务中的理念和为人也比较认可,希望将其作为股东纳入,共同促进保千里发展。在保千里发展汽车电子视像业务的过程中,陈海昌、蒋俊杰与庄敏、庄明进行了口头约定,若业务拓展顺利,未来可以对保千里进行投资。

    c. 庄明个人变现的需求

    庄明本人及家人自2013年起有定居海外的计划,希望将其国内资产逐步进行变现。因此,其个人需要将所持部分保千里股权变现,以满足个人的现金退出需求。庄明于2014年5月,以股份转让的方式将陈海昌、蒋俊杰作为战略投资股东引入,双方未签署对赌协议,在估值作价时简便地以保千里2013年度净利润为基础,考虑一定的市盈率估值倍数,最终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B. 其他影响因素

    另外,与本次重组交易相比,该次股权转让在交易风险、交易对价上存在差异,也影响了交易价格。

    a. 风险差异

    两次交易所涉及的股权承担的风险存在差异。2014年5月的股权转让,陈海昌、蒋俊杰与庄明之间无未来盈利预测补偿安排,庄明不存在后续补偿风险。而本次交易定价基于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保千里股东需与上市公司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存在补偿风险,陈海昌、蒋俊杰作为保千里股东也参与签署了该协议。因此,两次交易所对应的交易风险不同,交易价格应有所区别。

    b. 交易对价形式差异

    两次交易的交易对价即退出形式不同。陈海昌、蒋俊杰向庄明购买股权支付的对价是货币资金;而本次交易的对价是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为三年,不能快速变现,存在一定的二级市场波动风险,且中达股份存在较大额的未弥补亏损,在一定时间内都难以分红,即在一定时间内无法取得现金,因此两次交易的交易对价即退出形式不同,交易价格应有所区别。

    综合上述因素,与本次重组相比,庄明转让股权给陈海昌、蒋俊杰的价格较低,主要是由于该次股权转让并非完全市场化转让,其充分考虑了陈海昌、蒋俊杰在帮助保千里拓展汽车电子视像业务中的重要作用,基于双方在拓展汽车电子视像业务过程中形成的相互信任和认同,双方当时没有签署业绩对赌协议,而是之后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实质上陈海昌、蒋俊杰与庄敏、庄明是作为一个整体共同承担保千里未来的经营风险与收益。另外,两次交易在承担的风险和对价形式上存在差异,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两次交易价格的不同。

    上述股权转让后至报告书签署日,保千里股权结构未再发生变化。

    (三)独立运营的情况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保千里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股东之间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业务独立

    保千里拥有完全独立的业务运作系统,拥有完整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系统以及辅助配套系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资产完整

    保千里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使用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拥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厂房、土地、设备、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资产完整。

    3、人员独立

    保千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及《保千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任职情况。保千里高级管理人员专职于公司工作并领取报酬,未在保千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保千里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4、机构独立

    保千里生产经营、办公场所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保千里设立了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部门,拥有机构设置的自主权。

    5、财务独立

    保千里设置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规范独立完善的财务核算体系;财务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保千里在银行开设了独立账户,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并履行纳税义务。

    综上所述,保千里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方面与各股东及其关联方相互独立,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二、拟购买资产的控制权关系

    (一)股权结构图

    (二)组织结构图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庄敏持有保千里61.875%股权,为保千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敏先生的基本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书摘要“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部分。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本部分请参见本报告书摘要“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部分。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保千里股份的质押或争议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敏持有的保千里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它有争议的情况。

    (四)持有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除控股股东外,持有保千里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为陈海昌,持股比例为8%,法人股东为日昇创沅,持股比例为25%。陈海昌及日昇创沅基本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书摘要“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部分。

    (五)控、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1、保千里科技(子公司)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上述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审计

    2、保千里安防(子公司)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3、深商控股(参股公司)

    (六)《保千里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保千里公司章程》或其他相关投资协议中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内容。

    (七)保千里原高管人员的安排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保千里原高管人员不存在特别安排事宜,原则上仍沿用原有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若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千里公司章程》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八)保千里是否存在影响该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保千里不存在影响其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三、拟购买资产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保千里是一家定位于高端电子视像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提供高端电子视像方案、产品、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研发与图像有关的光机电核心技术,以高端的图像采集、分析、显示、处理技术为产品主要研发方向。

    经过多年发展,保千里已确立以精密光机电成像与处理技术为核心的竞争优势。凭借其对精密光机电成像技术的深刻理解及持续的研发投入,保千里已成为电子视像领域技术较为全面的企业之一,其中已授权的与精密光机电成像技术相关的发明专利18项、实用新型专利26项、外观专利14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6项。保千里核心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为公司业务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011年、2012年、2013年,保千里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8,271.48万元、17,023.80万元、34,079.40万元,2012年和2013年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105.81%、100.19%,业务规模持续快速增长;2011年、2012年、2013年,保千里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974.20万元、1,282.44万元、7,326.03万元,利润水平增长迅速。

    四、拟购买资产最近三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保千里最近三年一期合并财务报告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五、拟购买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

    (一)主要资产权属状况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庄敏、日昇创沅、陈海昌、庄明、蒋俊杰合计持有保千里100%股权。该等股权未被设置任何质押及其他第三者权益,也不存在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等限制其转让的情形。

    保千里拥有生产经营所需的完整资产,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主要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

    报告期内,保千里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的情况。截至报告书签署日,庄敏已全部归还占用的资金,并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同时,保千里出台了相应的《深圳市保千里电子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占用问题。

    1、固定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保千里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等。截至2014年6月30日,保千里固定资产原值及净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房屋及建筑物所有权情况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保千里拥有房产的情况如下:

    注:

    (1)上述表中第1项土地使用权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上述表中第2项土地使用权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上述表中第3项土地使用权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上述表中第4项土地使用权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上述表中第5-14项土地使用权均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均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房屋及建筑物租赁情况

    注:

    (1)上表中第1项、第4项租赁房产正在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

    (2)保千里与深圳市宝通达园林绿化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位于深圳市龙华新区华昌路华富工业园3B厂房1楼的相关厂房。因上述房屋的权利人深圳市宝通达园林绿化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在该房产外自行搭建钢筋结构,导致保千里电子实际承租的面积(327平方米)与该房产房产证登记的建筑面积(254.31平方米)不符。

    针对上述房产租赁瑕疵,保千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庄敏已出具承诺:“保千里电子承租上述房产的租赁事项因第三人主张权利或行政机关行使职权而致使上述物业租赁关系无效、出现纠纷,或者因相关租赁房产并非依法建设而被拆除,导致保千里电子需要另行租赁其他房产而进行搬迁,并因此遭受经济损失、被有权的政府部门处罚、或者被有关当事人追索的,本人均无条件地对保千里电子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予以及时足额地补偿,并承担搬迁所需的相关费用。”

    2、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保千里拥有的无形资产主要为专利、商标、计算机著作权、软件产品登记书等,具体情况如下:

    (1)专利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保千里拥有已授权的专利情况如下:

    注:根据保千里与深圳南山宝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编号为宝银(2014)年[平湖支行]高质字第0224001号《最高额质押合同》,保千里将上述专利号为ZL201120075171.2和ZL201120075181.6的两项专利质押给深圳南山宝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商标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保千里拥有注册商标的情况如下: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保千里及其子公司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情况如下:

    (4)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保千里及其子公司拥有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情况如下:

    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的规定,结合谨慎性原则,保千里将当期发生的研发支出计入管理费用,因此账面上未体现该类无形资产。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保千里无对外担保情况。

    (三)主要负债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310572号《审计报告》,截至2014年6月30日,保千里负债情况(合并口径)如下:

    本次交易系股权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保千里的债权债务仍由其承担。

    六、最近三年资产评估、交易、增资、改制情况

    (一)最近三年增资情况

    最近三年,保千里共发生过四次增资:2011年4月,注册资本由200万元增至1,200万元;2011年12月,注册资本增至4,000万元;2012年8月,注册资本增至7,000万元;2013年7月,注册资本增至12,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章“一、拟购买资产基本信息”之“(二)历史沿革”。

    (二)最近三年股权交易情况

    最近三年,保千里共发生过两次股权转让:2014年2月庄敏将其持有的20.625%股权以10,931.25万元、庄明将其持有的4.375%股权以2,318.7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日昇创沅;2014年5月庄明将其持有的8%股权以8,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陈海昌,庄明将其持有的2%股权以2,000万元转让给自然人蒋俊杰。具体情况详见本章“第一节 拟购买资产基本信息”之“二、历史沿革”。

    (三)最近三年改制、评估情况

    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评估事项外,最近三年,保千里无其他资产评估、改制情形。

    七、拟购买资产的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银信评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对拟购买资产进行评估,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拟购买资产最终评估结论。根据银信评估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14)沪第331号评估报告,以2014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拟购买资产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25,717.23万元,本次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评估后保千里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88,314.00万元,评估增值262,596.77万元,增值率1,021.09%。

    (5) 评估方法选取

    由于被评估单位有完备的财务资料和资产管理资料可以利用,资产取得成本的有关数据和信息来源较广,因此本次评估可以采用资产基础法。

    (下转B196版)

    起止日期单位名称职务是否有产权
    2002年-2012年深圳市捷雅纸塑包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2年至今巨富远洋有限公司中国区总裁

    项目2014.06.302013.12.312012.12.312011.12.31
    流动资产合计17,754.1628,931.45242,493.35234,442.18
    非流动资产合计56,359.1355,906.1676,162.41124,467.69
    资产合计74,113.2984,837.60318,655.76358,909.88
    流动负债合计65,246.04126,816.45348,190.39238,683.68
    非流动负债合计460.00--113,727.43
    负债合计65,706.04126,816.45348,190.39352,411.11
    所有者权益合计8,407.25-41,978.84-29,534.636,498.76

    项目2014年1-6月2013年度2012年度2011年度
    营业收入86.8325,385.5793,470.46101,627.98
    营业成本15.7024,834.8892,545.32101,523.55
    营业利润205.96-18,407.88-32,609.78-617.28
    利润总额223.81-13,478.93-32,608.34-588.23
    净利润223.81-13,478.93-32,608.34-588.23

    项目2014.03.31账面值评估值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112.721,112.72
    应收账款5.915.91
    预付账款4,648.414,648.41
    其他应收款8,759.448,759.44
    流动资产合计14,526.4914,526.49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49,991.05102,347.28
    投资性房地产823.082,019.18
    固定资产2,291.791,338.61
    无形资产3,304.233,960.31
    非流动资产合计56,410.15109,665.38
    资产总计70,936.64124,191.87

    序号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注册资本设立日期主营业务
    1江阴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100%15,000万元2003.03.31BOOP烟膜及其他多功能包装膜
    2江阴金中达新材料有限公司75%1,500万美元2002.06.27光解膜及多功能膜
    3成都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75%1,200万美元2002.07.15光解膜及多功能膜
    4南京金中达新材料有限公司100%10,500万元2001.01.11聚酯薄膜等
    5常州钟恒新材料有限公司75%3,340万美元2003.10.21光解膜及多功能膜
    6常州中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5%1000万元2013.07.26锂电池隔膜材料及照明节能

    公司名称江阴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阴市沿江经济开发区申港区石子街32号
    法定代表人童爱平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3月31日
    经营范围从事BOPP烟膜及其他多功能包装膜在内的软塑料新材料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地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至2014年3月31日股东构成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

    公司名称江阴金中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阴市经济开发区西区
    法定代表人王莉萍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2年6月27日
    经营范围从事光解膜、多功能膜的开发与生产
    截至2014年3月31日股东构成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5%
    安恒实业有限公司25%

    公司名称成都中达软塑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镇星光中路
    法定代表人童爱平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2年7月15日
    经营范围从事光解膜、多功能膜等软塑新材料的研制、生产,销售本公司产品
    截至2014年3月31日股东构成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5%
    隋帕瓦公司25%

    公司名称南京金中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栖霞区迈皋桥万寿村94号)
    法定代表人王莉萍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5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1月11日
    经营范围聚脂薄膜;聚丙烯薄膜、塑料生产、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服务。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截至2014年3月31日股东构成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

    公司名称常州钟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金玉媛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34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3年10月21日
    经营范围光解膜及多功能膜的开发、制造,销售自产产品
    截至2014年3月31日股东构成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5%
    香港鹏隆实业有限公司25%

    公司名称常州中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钟楼区玉龙南路178号千人计划新能源汽车研究院1009号
    法定代表人张国伟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3年7月26日
    经营范围锂电池隔膜材料、照明节能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照明节能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截至2014年3月31日股东构成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5%
    无锡拓海投资有限公司45%

    房产证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物取得日期权利限制
    宁房权证白变字第253398号619.18汉中路89号20层C1-C42005.08.05
    宁房权证白变字第253397号397.05汉中路89号20层D1-D32005.08.05
    宁房权证白变字第253393号240.24洪武路137号28层C、D座2005.08.05
    房权证澄字第 fsg0003164号185.78申达老园区门口办公楼及附属(22幢)2008.12.18
    房权证澄字第 fsg0003164号20.74申达老园区门口办公楼及附属(23幢)2008.12.18
    房权证澄字第 fsg0003164号921.91申达老园区门口办公楼及附属(24幢)2008.12.18
    房权证澄字第 fsg0003163号1411.28家属宿舍及普通宿舍(28幢)2008.12.18
    房权证澄字第 fsg0003163号2477.28家属宿舍及普通宿舍(27幢)2008.12.18
    房权证澄字第 fsg0003163号3153.75家属宿舍及普通宿舍(31幢)2008.12.18
    5000.00家属宿舍2008.12.18

    土地证号坐落用途占地面积

    (平米)

    使用权

    终止日期

    权利限制
    澄土国用(2008)第21824号江阴市镇澄路1999号工业14,4642052.09.03
    澄土国用(2008)第21822号江阴市镇澄路1999号工业26,7932052.09.03
    川国用(2004)

    第02807号

    成都龙泉镇一环路工业66,770.672047.08.07
    川国用(2004)

    第02970号

    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一环路侧工业27,081.712052.09.29
    宁白国用(2005)

    12129号

    白下区洪武路137号28层C.D座住宅25.62063.09.02
    宁白国用(2005)第12523号白下区汉中路89号20层C1-C4办公46.32063.04.26
    宁白国用(2005)第12524号白下区汉中路89号20层D1-D3办公30.12063.04.26

    序号资产类别取得日期账面价值权利限制
    1“申达”商标2007.093,990,000.00
    2无纸化条包烟包装盒专利2003.070

    项目2014.03.31账面值评估值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1,116.091,116.09
    预收账款17.2017.20
    应交税费56.6756.67
    应付股利203.81203.81
    其他应付款60,719.1060,719.10
    流动负债合计62,112.8762,112.87
    非流动负债:  
    专项应付款460.0046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460.00460.00
    负债合计62,572.8762,572.87

    项目债务金额已取得债权人同意函金额取得同意函金额占

    该项负债比例

    应付账款1,116.091,106.8099.17%
    预收账款17.20--
    应交税费56.66--
    应付股利203.81--
    其他应付款60,719.1059,022.4697.21%
    专项应付款460.00--
    合计62,572.8760,129.2696.09%

    项目2014.03.31

    账面值

    评估值增减值增值率
    流动资产14,526.4914,526.49--
    非流动资产56,410.15109,665.3853,255.2394.41%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49,991.05102,347.2852,356.23104.73%
    投资性房地产823.082,019.181,196.10145.32%
    固定资产2,291.791,338.61-953.18-41.59%
    无形资产3,304.233,960.31656.0819.86%
    资产总计70,936.64124,191.8753,255.2375.07%
    流动负债621,12.8762,112.87--
    非流动负债460.00460.00--
    负债合计62,572.8762,572.87--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8,363.7761,619.0053,255.23636.74%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詹健雄3570%
    2吴泽文1530%
    合计50100%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庄敏3570%
    2庄明1530%
    合计50100%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詹健雄14070%
    2吴泽文6030%
    合计200100%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庄敏14070%
    2庄明6030%
    合计200100%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庄敏14070%
    2庄明6030%
    合计200100%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庄敏84070%
    2庄明36030%
    合计1,200100%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庄敏2,80070%
    2庄明1,20030%
    合计4,000100%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庄敏4,90070%
    2庄明2,10030%
    合计7,000100%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庄敏9,90082.50%
    2庄明2,10017.50%
    合计12,000100%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庄敏7,42561.875%
    2庄明1,57513.125%
    3日昇创沅3,00025.000%
    合计12,000100%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庄敏7,42561.875%
    2庄明3753.125%
    3陈海昌9608.000%
    4蒋俊杰2402.000%
    5日昇创沅3,00025.000%
    合计12,000100%

    名称深圳市保千里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深意工业大厦4层南半
    法定代表人庄敏
    注册资本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1月10日
    经营期限十年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股权结构保千里持有100.00%股权

    项目2014.06.302013.12.31
    总资产117,881,081.8062,349,430.33
    净资产84,838,846.7343,092,523.83
    项目2014年1-6月2013年度
    营业收入51,522,452.7847,290,835.38
    净利润41,746,322.9038,092,523.83

    名称深圳市保千里安防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办事处浪口社区华昌路华富工业园第8栋厂房一层
    法定代表人庄敏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2月20日
    经营期限十年
    经营范围安防产品的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销售与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持股比例保千里持有100.00%股权

    项目2014.06.302013.12.31
    总资产74,711,444.4383,269,011.08
    净资产35,366,822.4833,287,149.63
    项目2014年1-6月2013年度
    营业收入25,157,490.1921,954,284.30
    净利润2,079,672.853,287,149.63

    名称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时代金融中心22楼H单元
    法定代表人张思民
    注册资本102,200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7月21日
    经营期限50年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高科技行业、环保节能产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在具有合法土地使用权的地块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从事企业创业投资业务;股权投资;固定收益投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和咨询、财务顾问(以上各项不含限制项目)。
    持股比例保千里持有0.1957%股权

    项目2014.06.302013.12.312012.12.312011.12.31
    资产总额68,377.7572,102.8641,009.0520,156.02
    负债总额38,229.6051,969.7033,201.9216,631.33
    净资产30,148.1520,133.167,807.133,524.6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0,148.1520,133.167,807.133,524.69
    资产负债率55.91%72.08%80.96%82.51%
    项目2014年1-6月2013年度2012年度2011年度
    营业收入38,216.9134,079.4017,023.808,271.48
    营业利润10,356.696,924.371,562.471,109.81
    利润总额11,108.317,894.781,562.471,166.5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

    10,014.997,326.031,282.44974.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9,841.757,053.881,282.44925.99

    类别原值累计折旧净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15,981.04705.1315,275.9095.59%
    机器设备3,106.88474.272,632.6184.73%
    办公和其他设备229.6150.86178.7477.85%
    运输设备184.5620.92163.6488.66%
    研发设备687.80571.94115.8516.84%
    合计20,189.881,823.1418,366.7490.97%

    序号权利人房地产权证号坐落建筑面积

    (平方米)

    用途使用期限至他项

    权利

    1保千里深房地字第4000534428号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1,917.52工业

    厂房

    2037.12.08抵押
    2保千里深房地字第4000570997号深圳市南山大道西侧1,092.40厂房2038.09.24抵押
    3保千里深房地字第4000567654号深圳市南山大道西侧1,096.80厂房2038.09.24抵押
    4保千里深房地字第4000567655号深圳市南山大道西侧1,092.40厂房2038.09.24抵押
    5保千里深房地字第4000589192号深圳市南山区登良路184.62办公2050.12.07抵押
    6保千里深房地字第4000589179号深圳市南山区登良路126.18办公2050.12.07抵押
    7保千里深房地字第4000589172号深圳市南山区登良路116.12办公2050.12.07抵押
    8保千里深房地字第4000589196号深圳市南山区登良路118.04办公2050.12.07抵押
    9保千里深房地字第4000589175号深圳市南山区登良路201.37办公2050.12.07抵押
    10保千里深房地字第4000589173号深圳市南山区登良路201.37办公2050.12.07抵押
    11保千里深房地字第4000589184号深圳市南山区登良路118.04办公2050.12.07抵押
    12保千里深房地字第4000589171号深圳市南山区登良路116.12办公2050.12.07抵押
    13保千里深房地字第4000589193号深圳市南山区登良路121.39办公2050.12.07抵押
    14保千里深房地字第4000589189号深圳市南山区登良路185.32办公2050.12.07抵押

    序号坐落出租方租赁方建筑面积

    (平方米)

    用途租金

    (元/月)

    租期
    1深圳市龙华新区华昌路华富工业园第6栋厂房(1-3层)深圳市宝通达园林绿化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保千里2,925.44厂房55,583.362013.05.21-2019.05.20
    2深圳市龙华新区华昌路华富工业园第8栋厂房(1-3层)深圳市宝通达园林绿化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保千里2,908.04厂房55,252.762013.05.21-2019.05.20
    3深圳市龙华新区华昌路华富工业园第9栋厂房(1-3层)深圳市宝通达园林绿化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保千里2,948.71厂房56,025.492013.05.21-2019.05.20
    4深圳市龙华新区华昌路华富工业园3B厂房1楼深圳市宝通达园林绿化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保千里327仓库6,540.002013.05.21-2019.05.20

    序号权利人名称类型专利号申请日专利

    期限

    1保千里一种汽车导航系统与夜视系统相互切换的装置发明ZL 2013 1 0043047.12013.02.0420年
    2保千里一种激光照明装置发明ZL 2013 1 0040311.62013.02.0120年
    3保千里一种激光夜视系统及其实现人眼保护的方法发明ZL 2012 1 0024057.62012.02.0320年
    4保千里一种汽车夜视摄录仪系统及其实现方法发明ZL 2012 1 0009654.12012.01.1320年
    5保千里一种照明范围可调节的光学镜头装置及其实现方法发明ZL 2012 1 0009655.62012.01.1320年
    6保千里一种夜视补光灯光轴调整装置发明ZL 2012 1 0004507.52012.01.0920年
    7保千里一种在低温环境下可正常启动的摄像机及其实现方法发明ZL 2011 1 0020620.82011.01.1920年
    8保千里一种摄像机马达误差修正方法及装置发明ZL 2011 1 0009281.32011.01.1720年
    9保千里自动调节红外灯亮度的红外高速球及其实现方法发明ZL 2011 1 0009325.22011.01.1720年
    10保千里大屏幕显示器及其实现方法发明ZL 2011 1 0009327.12011.01.1720年
    11保千里显示单元的拼接系统及其实现方法发明ZL 2011 1 0009328.62011.01.1720年
    12保千里一种无缝拼接显示屏装置及其无缝拼接方法发明ZL 2011 1 0009330.32011.01.1720年
    13保千里一种超智能场景摄像机及超智能摄像方法发明ZL 2011 1 0009332.22011.01.1720年
    14保千里一种低成本的高分辨率光学变焦镜头发明ZL 2011 1 0009333.72011.01.1720年
    15保千里一种自动跟踪系统及其实现自动跟踪的方法发明ZL 2011 1 0009336.02011.01.1720年
    16保千里一种摄像机聚焦的方法及装置发明ZL 2011 1 0009337.52011.01.1720年
    17保千里红外高速球及其智能调节红外灯亮度的方法发明ZL 2011 1 0009338.X2011.01.1720年
    18保千里滚动编码式门锁联动防盗报警系统的控制方法及其装置发明ZL 2008 1 0028137.22008.05.1620年
    19保千里一种用于消除杂光的夜视系统实用新型ZL 2012 2 0034738.62012.02.0310年
    20保千里一种照明范围可调节的光学镜头装置实用新型ZL 2012 2 0014084.02012.01.1310年
    21保千里一种夜视补光灯光轴调整装置实用新型ZL 2012 2 0006561.92012.01.0910年
    22保千里一种激光补光匀化的激光照明装置实用新型ZL 2011 2 0436256.92011.11.0710年
    23保千里一种智能高速球机的零位检测装置实用新型ZL 2011 2 0075159.12011.03.2110年
    24保千里摄像机及其机芯实用新型ZL 2011 2 0075161.92011.03.2110年
    25保千里开放式红外高速球实用新型ZL 2011 2 0075165.72011.03.2110年
    26保千里一种交流电机转向的控制电路实用新型ZL 2011 2 0075169.52011.03.2110年
    27保千里一种日夜型摄像机及其红外滤光片切换控制系统实用新型ZL 2011 2 0075171.22011.03.2110年
    28保千里液晶屏保护装置实用新型ZL 2011 2 0075177.X2011.03.2110年
    29保千里一种摄像机及其CCD定位装置实用新型ZL 2011 2 0075181.62011.03.2110年
    30保千里安防摄像机及其降温结构实用新型ZL 2011 2 0075182.02011.03.2110年
    31保千里滤光片的固定结构实用新型ZL 2011 2 0075184.X2011.03.2110年
    32保千里一体化摄像机与红外长焦镜头的同步切换电路实用新型ZL 2011 2 0075187.32011.03.2110年
    33保千里一种拼接屏的散热装置实用新型ZL 2011 2 0075193.92011.03.2110年
    34保千里一种拼接屏支架实用新型ZL 2011 2 0075198.12011.03.2110年
    35保千里一种智能高速球机的红外灯排列结构实用新型ZL 2011 2 0075199.62011.03.2110年
    36保千里一种摄像机及其光敏电阻的检测电路实用新型ZL 2011 2 0075200.52011.03.2110年
    37保千里超窄边液晶拼接显示器安全组合装置实用新型ZL 2010 2 0136036.X2010.03.1610年
    38保千里一种带同步红外灯的智能球摄像机实用新型ZL 2010 2 0026974.42010.01.1910年
    39保千里复合型显示器实用新型ZL 2009 2 0264892.02009.12.2110年
    40保千里窄边液晶监视器的组合装置实用新型ZL 2009 2 0061676.62009.08.0310年
    41保千里一种带无线遥控设置菜单的摄像机实用新型ZL 2008 2 0188599.62008.08.1410年
    42保千里一种电动闭锁型防盗锁实用新型ZL 2008 2 0051148.82008.07.2310年
    43保千里滚动编码式门锁联动防盗报警系统实用新型ZL 2008 2 0047844.12008.05.1610年

    44保千里一种小型化多倍光学变焦镜头实用新型ZL 2008 2 0047846.02008.05.1610年
    45保千里红外智能高速球监控器外观设计ZL 2012 3 0318898.92012.07.1610年
    46保千里手持摄录仪外观设计ZL 2012 30239168.X2012.06.1110年
    47保千里摄像机(超小型一体化智能球)外观设计ZL 2010 3 0173030.52010.05.1210年
    48保千里机芯(超微型智能球机芯)外观设计ZL 2009 3 0680632.72009.12.2110年
    49保千里摄像机(红外智能球)外观设计ZL 2009 3 0680633.12009.12.2110年
    50保千里摄像机(自动对焦一体化摄像机)外观设计ZL 2009 3 0680634.62009.12.2110年
    51保千里智能防盗报警联动门锁外观设计ZL 2008 3 0048957.92008.05.1610年
    52保千里防水门口机外观设计ZL 2008 3 0048277.72008.05.0910年
    53保千里人体探测器外观设计ZL 2008 3 0048278.12008.05.0910年
    54保千里智能门户探测器外观设计ZL 2008 3 0048279.62008.05.0910年
    55保千里无线门磁探测器外观设计ZL 2008 3 0048280.92008.05.0910年
    56保千里无线警号外观设计ZL 2008 3 0048281.32008.05.0910年
    57保千里无线门窗探测器外观设计ZL 2007 3 0059980.32007.07.1810年
    58保千里防盗报警器外观设计ZL 2006 3 0059839.92006.04.2910年

    序号权利人名称登记证书

    编号

    登记号取得方式首次发

    表日期

    1保千里科技无线信号接收软件V1.0软著登字第0688798号2014SR019554原始取得2014.01.17
    2保千里科技手机电脑互动软件V1.0软著登字第0687460号2014SR018216原始取得2014.01.17
    3保千里科技车载视角补光智能控制软件V1.0软著登字第0685883号2014SR016639原始取得2013.12.27
    4保千里科技屏幕旋转处理软件V1.0软著登字第0688796号2014SR019552原始取得2013.12.10
    5保千里科技网页广告播放软件V1.0软著登字第0688581号2014SR019337原始取得2013.12.10
    6保千里科技温度变化调焦软件V1.0软著登字第0686063号2014SR016819原始取得2013.12.10
    7保千里科技军用夜视智能成像软件V1.0软著登字第0686058号2014SR016814原始取得2013.12.01
    8保千里科技广电高清成像软件V1.0软著登字第0685901号2014SR016657原始取得2013.12.01
    9保千里科技高清夜视自动对焦软件V1.0软著登字第0685899号2014SR016655原始取得2013.10.15
    10保千里科技图像透雾处理软件V1.0软著登字第0685894号2014SR016650原始取得2013.10.09
    11保千里科技动态人体行为高速识别系统软件V1.0软著登字第0608925号2013SR103163原始取得2013.08.30
    12保千里科技视频成像系统自动对焦软件V1.0软著登字第0608836号2013SR103074原始取得2013.08.30
    13保千里科技PTZ轨迹控制及刹车定位系统软件V1.0软著登字第0608989号2013SR103227原始取得2013.08.26
    14保千里科技高清图像显示、分割、叠加、漫游处理综控管理系统软件V1.0软著登字第0608830号2013SR103068原始取得2013.08.26
    15保千里科技夜视仪软件V2.0软著登字第0608929号2013SR103167原始取得2013.08.15
    16保千里科技车载夜视自动对焦软件V1.0软著登字第0685880号2014SR016636原始取得2013.08.01
    17保千里科技光源智能补光成像软件V2.1软著登字第0686054号2014SR016810原始取得2013.05.30
    18保千里科技广告机运行软件V2.1软著登字第0539159号2013SR033397原始取得2013.03.01
    19保千里科技夜视仪软件V1.0软著登字第0539080号2013SR033318原始取得2013.03.01
    20保千里科技夜视图像增强软件V1.0软著登字第0685875号2014SR016631原始取得2013.01.11
    21保千里科技智能球控制软件V1.0软著登字第0603466号2013SR097704受让2009.02.18
    22保千里科技硬盘录像机软件V1.0软著登字第0603482号2013SR097720受让2009.01.01
    23保千里科技液晶拼接图形处理软件V1.0软著登字第0603492号2013SR097730受让2008.11.08
    24保千里科技矩阵切换控制软件V1.0软著登字第0603487号2013SR097725受让2008.02.08
    25保千里科技安防系统管理平台软件V1.0软著登字第0603471号2013SR097709受让2007.06.01
    26保千里科技摄像机软件V1.0软著登字第0603475号2013SR097713受让2007.01.01

    序号申请企业软件产品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期
    1保千里保千里夜视仪软件V1.0深DGY-2013-14882013.06.28五年
    2保千里科技保千里广告机运行软件V2.1深DGY-2013-11472013.06.28五年
    3保千里科技保千里夜视仪软件V2.0深DGY-2013-31682013.11.29五年
    4保千里科技保千里PTZ轨迹控制及刹车定位系统软件V1.0深DGY-2013-31702013.11.29五年
    5保千里科技保千里高清图像显示、分割、叠加、漫游处理综控管理系统软件V1.0深DGY-2013-31662013.11.29五年
    6保千里科技保千里动态人体行为高速识别系统软件V1.0深DGY-2013-31692013.11.29五年
    7保千里科技保千里视频成像系统自动对焦软件V1.0深DGY-2013-31672013.11.29五年
    8保千里科技保千里高清夜视自动对焦软件V1.0深DGY-2014-05852014.03.31五年
    9保千里科技保千里夜视图像增强软件V1.0深DGY-2014-05862014.03.31五年
    10保千里科技保千里车载视角补光智能控制软件V1.0深DGY-2014-05872014.03.31五年
    11保千里科技保千里屏幕旋转处理软件V1.0深DGY-2014-05882014.03.31五年
    12保千里科技保千里无线信号接收软件V1.0深DGY-2014-05892014.03.31五年
    13保千里科技保千里网页广告播放软件V1.0深DGY-2014-05902014.03.31五年
    14保千里科技保千里温度变化调焦软件V1.0深DGY-2014-05912014.03.31五年
    15保千里科技保千里广电高清成像软件V1.0深DGY-2014-05922014.03.31五年
    16保千里科技保千里手机电脑互动软件V1.0深DGY-2014-05932014.03.31五年
    17保千里科技保千里车载夜视自动对焦软件V1.0深DGY-2014-05942014.03.31五年
    18保千里科技保千里光源智能补光成像软件V2.1深DGY-2014-05952014.03.31五年
    19保千里科技保千里图像透雾处理软件V1.0深DGY-2014-05962014.03.31五年
    20保千里科技保千里军用夜视智能成像软件V1.0深DGY-2014-05972014.03.31五年

    项目2014.06.30
    金额(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
    短期借款13,120.0034.32%
    应付票据3,333.008.72%
    应付账款8,825.8923.09%
    预收款项1,606.204.20%
    应付职工薪酬353.800.93%
    应交税费1,030.652.70%
    应付利息43.180.11%
    其他应付款456.871.20%
    流动负债合计28,769.6075.25%
    长期借款9,460.0024.75%
    非流动负债合计9,460.0024.75%
    负债合计38,229.60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