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胡柏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观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徐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8,942,780,305.71 | 8,555,874,591.90 | 4.5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6,921,077,959.36 | 6,570,557,702.17 | 5.33%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899,701,608.16 | 4.73% | 3,030,199,536.56 | 5.3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64,025,232.81 | -17.82% | 712,748,951.03 | 16.7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41,727,341.77 | -26.61% | 685,727,058.77 | 11.8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842,369,939.63 | 4.94%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16.67% | 0.65 | 16.07%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16.67% | 0.65 | 16.07%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4% | 下降0.78个百分点 | 10.60% | 增加0.68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00,767.1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248,346.35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9,843,205.36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047,027.9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523,398.59 | |
合计 | 27,021,892.26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5,148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6.36% | 613,678,257 |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重阳对冲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6% | 15,857,643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安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2% | 13,330,000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8% | 12,888,817 |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淡水泉精选1期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58% | 6,311,161 | |||
胡柏剡 | 境内自然人 | 0.55% | 5,962,389 | 4,471,792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53% | 5,778,830 | |||
胡柏藩 | 境内自然人 | 0.52% | 5,687,009 | 4,265,257 | 质押 | 5,680,000 |
BILL & MELINDA GATES FOUNDATION TRUST | 境外法人 | 0.52% | 5,680,724 | |||
海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 境外法人 | 0.48% | 5,239,885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613,678,257 | 人民币普通股 | 613,678,257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重阳对冲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5,857,643 | 人民币普通股 | 15,857,643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安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3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330,000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 12,888,817 | 人民币普通股 | 12,888,817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淡水泉精选1期 | 6,311,161 | 人民币普通股 | 6,311,161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5,778,830 | 人民币普通股 | 5,778,830 |
BILL & MELINDA GATES FOUNDATION TRUST | 5,680,724 | 人民币普通股 | 5,680,724 |
海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 5,239,885 | 人民币普通股 | 5,239,885 |
中国建设银行-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000,019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0,019 |
魁北克储蓄投资集团 | 4,926,651 | 人民币普通股 | 4,926,651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胡柏剡、胡柏藩为一致行动人,本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较年初上升256.29%,系远期结售汇期末公允价值变动影响所致;
应收票据较年初下降51.85%,系本期背书的银行承兑增加所致;
应收股利较年初下降100%,系本期收到联营公司分红款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上升900.21%,主要系本期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上升196.94%,系本期预付长期资产款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较年初上升284.94%,系本期借款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较年初下降36.17%,系本期办理银行承兑减少所致;
预收款项较年初上升210.44%,系本期子公司琼海博鳌丽都置业有限公司预收房款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下降44.60%,主要系本期支付上年末计提的年终奖金所致;
应交税费较年初下降37.41%,主要系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影响所致;
长期借款较年初下降99.59%,主要系本期偿还借款所致;
专项应付款较年初上升77.78%,主要系本期收到专用拨款增加所致;
股本较年初上升50.00%,主要系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资本公积较年初下降33.58%,主要系股本溢价转增股本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较年初下降87.86%,主要系本期存货跌价准备减少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年初上升1219.92%,系本期期末远期结售汇公允价值变动影响所致;
营业外支出较年初下降58.00%,主要系本期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较年初上升185.19%,主要系外币折算差异变动影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0.00% | 至 | 30.00%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88,212.07 | 至 | 114,675.69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88,212.07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部分产品的销量、销售价格、成本同比有所变化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要求,公司将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可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重分类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并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自2014年7月1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 单位 | 交易基本信息 | 2013年1月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2013年12月31日 | ||
(+/-)
| (+/-)
| 股东权益 (+/-) |
上海联创永津股权投资企业 | 公司对上海联创永津股权投资企业的股权投资 | -38,700,000.00 | 38,700,000.00 | ||
浙江新赛科药业有限公司 | 公司对浙江新赛科药业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 | -7,790,147.55 | 7,790,147.55 | ||
合计 | -- | -46,490,147.55 | 46,490,147.55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4-024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十一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十一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新昌县和成置业有限公司部分房产的议案》,关联董事胡柏藩、胡柏剡、石观群、王学闻进行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4-026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新昌县和成置业有限公司部分房产的议案》,关联董事胡柏藩、胡柏剡、石观群、王学闻进行了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不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新昌县和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昌和成置业”)是公司控股股东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6060万元,法人代表胡志坚,法定住所是新昌县七星街道339号。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新昌和成置业与公司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的规定,新昌和成置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至2014年9月30日,新昌县和成置业有限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586.8万元,2014年1-9月份营业收入344.34万元,净利润-5678.19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购买的标的为新昌县和成置业有限公司在新昌的房产项目七星大观和悦广场2号楼精装住宅房源75套,住宅房建筑面积为6241平方米。该商品房已经取得新昌县诚信房地产测绘事务所出具的面积预测报告,最终面积以交房时房管局测绘部门出具的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公司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是新昌信安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号是信专评字〔2014〕第456号,经新昌信安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定,新昌县和成置业有限公司在新昌的房产项目七星大观和悦广场2号楼75套精装住宅房源评估值为63,991,320.00元。
四、定价政策及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采用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价格为基准经双方协商后价格为定价依据。新昌和成置业七星大观和悦广场2号楼2单元精装住宅房源75套,双方约定的成交价格为56,307,730.00元,大写伍仟陆佰叁拾万柒仟柒佰叁拾元整。
具体付款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执行。
五、交易目的
公司为留住及不断引进高层次人才,改善其生活环境,公司向新昌和成置业购买精装住宅房。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定价原则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对此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之独立意见;
3. 购房意向书。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 和 成 公告编号:2014-025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