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证券、基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逐步参与期货及衍生品业务
■抓紧制订有关配套措施,通过制定《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解决自然人不能持有期货公司股权的制度性障碍。对期货公司上市不设前置性条件
■支持期货公司通过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或者在境外发行上市
■加快推出期货公司“一对多”资产管理业务
■对期货网上开户问题正组织制订统一规则
⊙记者 王宁 ○编辑 姚问
期货业首个《创新意见》已于9月中旬发布,其中的诸多特点和亮点被业内所关注。昨日,证监会微访谈就《意见》内容和业内关心的话题进行了逐一回答。
证监会表示,期货业行业业态多年来较为单一,难以满足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需求,也制约了期货市场功能的进一步发挥,亟需解决“大市场”与“小行业”的矛盾。《创新意见》将行业的主要参与者由期货公司扩展到期货经营机构,正是期望发展多元化的行业业态,鼓励证券、基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逐步参与期货及衍生品业务,培育和推动私募期货基金、场外衍生品交易商、风险管理公司等新型业态的发展,不断满足实体经济的需要。下一步,还将研究期货业务牌照管理制度,为期货行业多元化业态的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证监会表示,目前部分证券公司、实体企业以及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的业务模式已经初步具备了专业交易商的特点,下一步,将探索建立以套期保值和风险管理为目的的专业交易商制度,研究相关的政策保障,支持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以及产业客户在风险隔离、防止利益冲突前提下依法合规开展商品、金融衍生品专业投资交易,发展成为专业交易商,通过设计非标准化产品并作为对手方的方式,满足实体企业个性化风险管理需求。
对于期货公司上市,证监会明确指出,支持期货公司利用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夯实资本实力,优化治理结构,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竞争力。证监会将抓紧制订有关配套措施,通过制定《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解决自然人不能持有期货公司股权的制度性障碍;对于期货公司上市也将不设前置性条件,只要满足上市的基本要求即可。此外,也支持期货公司通过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或者在境外发行上市。
对于业内比较关心的网上开户、期货资管“一对多”、场外衍生品业务和代理境内实体企业参与境外交易试点等业务,证监会也逐一进行了回答。证监会表示,由于期货交易具有专业性强、风险度高的特点,网上开户问题也相对更为复杂,目前,证监会正组织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期货业协会等单位制订统一规则。证监会将抓紧梳理资产管理业务有关法规政策,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规则,加快推出期货公司“一对多”资产管理业务,满足实体经济风险管理和财富管理需求。同时,允许期货资管产品投资于大宗商品仓单等现货领域,将研究扩大期货资产管理产品投资范围的相关措施,推进期货资管业务与风险管理业务的共同发展。
证监会指出,《创新意见》支持期货经营机构开展场外期权、远期、互换等场外衍生品交易。同时,将在主协议、数据库建设、集中清算服务等方面加快研究探索,为期货经营机构开展场外衍生品业务提供保障。此外,将指导期货业协会加快推进风险管理公司的发展,积极协调有关单位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支持风险管理公司业务发展,不断提高服务实体企业能力。
证监会表示,将抓紧出台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放开外资参股境内期货经营机构的限制,支持境外机构依法参与境内期货公司的兼并重组。同时,支持期货经营机构在境外设立、收购公司,参与国际竞争,并为境内企业“走出去”提供配套金融服务,还会尽快推出期货公司代理境内实体企业参与境外期货交易的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