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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该公司截至6月底的资产负债率不到15%。果然,公司不久后披露,将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向养老健康产业进军。另如惠博普,公司7月初披露定增预案,拟向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内的九名自然人定增募资5.81亿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在该定增方案获证监会受理后不久,公司即披露,拟使用自有资金9000万美元收购油田资产权益。
但此种“分步走”模式也涉及一个内幕交易的问题,从监管部门的角度来看,是否存在大股东明知后期有重大并购的利好而提前通过定向增发增持股份?有投行人士介绍,对此问题,监管部门在审核此类定增时,一般会要求公司对未来的并购计划作出说明。
“积极”资本运作的合规界限
在并购重组的大潮下,上市公司大股东的积极资本运作,自然有其合理的一面,毕竟现金收购仍是公司并购活动中最主要的交易方式。据兴业证券统计,A股上市公司今年以来的1307起并购活动中,以支付方式进行划分,涉及股权支付的188家,非股权方式的1119家,主要包括现金、无偿划拨等,占比达到85%。监管部门取消对现金收购的审核,其目的也是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进行并购活动。
此外,从参与方的维度细察这些“储血式”定增案例,其中也不乏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进一步拓展主业的情况,典型如石基信息,其引进的股东是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双方除了股权方面的合作外,业务的合作更是值得期待。同样,永辉超市引进的战略股东牛奶国际,后者以57亿元拿下永辉超市19.99%的股份,并期待双方在业务方面的全面合作。还有不少公司将此类定增当作了对员工或者高管的“福利”,如特锐德,其发行对象即是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另有多家公司的发行对象包括了主要高管,此类定增在一定程度上也表明了公司管理层的态度,而并非完全为了融资而融资。
但这类“积极”资本运作,也应有其界限。据投行人士介绍,目前市场上就有机构创造了所谓的“一鱼三吃”,即一方面由机构出面参与公司的定增,作为其战略投资者,同时这类机构利用其身份帮助公司寻找合适的收购项目,如果项目确实与上市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相关,也还可以接受,但部分机构出于其快速获利的目的,往往是“往最热门的资产上靠”,更严重的是,部分机构还联系一些隐蔽资金,通过在二级市场的提前潜伏获利,其操作手段显然已突破法规。
当然,此类并购活动虽然能拉升公司的短期股价,但由于与上市公司原有业务的“不协调”,也容易引起监管部门和媒体的关注。记者了解到,此前湖北有一家上市公司,就是在某些“别有用心”的机构推荐下,收购市场热门的资产,该机构却是在二级市场早有布局,目前该公司已被监管部门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