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5 证券简称:顺荣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3
芜湖顺荣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卫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正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786,767,550.67 | 801,102,986.19 | -1.7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714,001,057.58 | 737,538,767.56 | -3.19%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87,994,206.63 | 77.05% | 213,720,160.27 | 13.8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65,633.75 | 163.02% | 3,262,290.02 | 40.7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244,431.99 | 194.28% | 3,370,003.04 | 102.1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7,658,254.46 | -36.88%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5 | 162.50% | 0.02 | 0.0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5 | 162.50% | 0.02 | 0.0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09% | 0.23% | 0.45% | 0.14%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04,559.0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65,246.4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11,249.67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9,269.4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528,037.67 | |
合计 | -107,713.02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079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吴绪顺 | 境内自然人 | 22.12% | 29,644,248 | 22,233,186 | ||
吴卫红 | 境内自然人 | 17.07% | 22,875,152 | 17,156,364 | ||
吴卫东 | 境内自然人 | 16.85% | 22,580,600 | 16,935,450 | ||
安徽国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99% | 6,690,000 | 0 | ||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3.51% | 4,701,400 | 0 | ||
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79% | 2,400,000 | 0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七组合 | 其他 | 1.74% | 2,328,824 | 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56% | 2,090,478 | 0 | ||
中国银行-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22% | 1,638,049 | 0 | ||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00% | 1,336,880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安徽国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6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690,000 | |||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701,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701,400 | |||
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2,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00,000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七组合 | 2,328,824 | 人民币普通股 | 2,328,824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90,478 | 人民币普通股 | 2,090,478 | |||
中国银行-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1,638,049 | 人民币普通股 | 1,638,049 | |||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36,88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36,880 | |||
中国工商银行-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28,511 | 人民币普通股 | 1,328,511 | |||
交通银行-融通行业景气证券投资基金 | 1,163,852 | 人民币普通股 | 1,163,852 | |||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成长焦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64,638 | 人民币普通股 | 1,064,638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未知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2、未知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3、前10名普通股股东当中,吴绪顺与吴卫红、吴卫东为父女(子)关系,吴绪顺、吴卫红、吴卫东为一致行动人。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截止2014年9月30日预付账款期末余额为7,343,489.89元,比年初数下降49.17%,主要原因是:上海子公司预付土地款办妥土地使用证。
(2)截止2014年9月30日应收利息期末余额为3,411,000.00元,比年初数上升159.57%,主要原因是:银行存款未到期利息增加所致。
(3)截止2014年9月30日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402,592.09元,比年初数上升8846.49%,主要原因是:应收往来款增加所致。
(4)截止2014年9月30日存货期末余额为63,469,973.07元,比年初数上升34.14%,主要原因是:本期新产品供货增加,材料采购有所增加。
(5)截止2014年9月30日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0元,比年初数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期未预付所得税款。
(6)截止2014年9月30日无形资产期末余额为48,412,732.57元,比年初数上升97.58%,主要原因是:上海子公司预付土地款办妥土地使用证。
(7)截止2014年9月30日开发支出期末余额为392,761.58元,比年初数上升423.71%,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研发支出所致。
(8)截止2014年9月30日预收账款期末余额为633,333.54元,比年初数上升42.86%,主要原因是:预收款增加所致。
(9)截止2014年9月30日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2,680,963.72元,比年初数上升46.66%,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10)截止2014年9月30日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为4,425,334.94元,比年初数上升82.00%,主要原因是:新产品供货量上升,应付运输费用增加所致。
(11)截止2014年9月30日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14,101,764.96元,比年初数下降62.53%,主要原因是:分配2013年股利所致。
(12)2014年1-9月份销售费用发生数为14,678,315.49元,比上年数上升30.93%,主要原因是:新产品供货量增加相应仓储及运输费用增加所致。
(13)2014年1-9月份财务费用发生数为-5,539,969.36元,比上年数下降69.40%,主要原因是:本期定期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14)2014年1-9月份资产减值损失发生数为737,849.40元,比上年数增加215.85%,主要原因是:本期应收账款较年初有所增加所致。
(15)2014年1-9月份营业外收入发生数为1,332,339.37元,比上年数增加56.22%,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6)2014年1-9月份营业外支出发生数为23,264.39元,比上年数下降73.54%,主要原因是:本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减少所致。
(17)2014年1-9月份所得税费用发生数为864,990.57元,比上年数增加55.26%,主要原因是:本期应纳税所得额较上期增加所致。
(18)2014年1-9月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1031.59万元,下降36.88%,主要原因系应收、应付款增加所致。
(19)2014年1-9月份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1,191.29万元,增长30.58%,主要原因系本期支付的股东红利低于上期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5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2014年第22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有条件审核通过。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有条件审核通过 | 2014年05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 公告号:2014-038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吴绪顺、吴卫红、吴卫东(简称“吴氏家族”) | 1、吴氏家族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前以及本次交易完成后3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上市公司任何股份;同时,吴绪顺、吴卫红、吴卫东在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股份的比例不超过其本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2、吴氏家族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36个月内保证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其他任何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或间接所持股份数量,并维持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地位; 3、如吴氏家族违反上述承诺,除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的监管责任外,还应当就每次违反承诺的行为向上市公司支付5,000万元违约金,并继续履行相应承诺。 | 2014年04月27日 | 正在严格履行当中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吴绪顺、吴卫红、吴卫东、安徽国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瀚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绪顺先生、吴卫红女士、吴卫东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安徽国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瀚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此外,吴绪顺先生、吴卫红女士、吴卫东先生还承诺:前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本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 | 2011年03月02日 | 三年 | 已严格履行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20.00% | 至 | 70.00%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440 | 至 | 630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368.12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本公司的销售模式为以销定产,利润变动随市场需求将有所变动。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