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丁明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勇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颂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2,750,306,543.99 | 2,163,519,644.36 | 27.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282,345,867.77 | 1,290,941,010.49 | -0.67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8,067,868.34 | -99,743,435.66 | 不适用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 | 87,048,072.07 | 226,522,651.90 | -61.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964,782.17 | 100,819,991.43 | -91.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8,127,975.42 | 100,819,991.43 | -91.9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69 | 8.56 | 减少7.87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58 | 0.1780 | -91.1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58 | 0.1780 | -91.12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 54507(A股:20666,B股:33841)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 0 | 237,582,852 | 41.94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GUOTAI JUNAN SECURITIES(HONGKONG)LIMITED | 3,206,905 | 4,146,105 | 0.73 | 0 | 未知 | 境外法人 | |
SHENYIN WANGUO NOMINEES (H.K.) LTD. | 715,809 | 2,296,929 | 0.41 | 0 | 未知 | 境外法人 | |
曲辰 | 0 | 2,200,000 | 0.39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林育勇 | 1,783,142 | 1,783,142 | 0.31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 1,781,910 | 1,781,910 | 0.31 | 0 | 未知 | 境外法人 | |
CHU WEN HUA | 20,000 | 1,362,600 | 0.24 | 0 | 未知 | 境外自然人 | |
陈小敏 | -69,963 | 1,167,900 | 0.21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杨玮 | -13,907 | 1,098,191 | 0.19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CITIBANK NA H.K. S/AGOLDMANSACHS INTERNATIONAL | 1,049,900 | 1,049,900 | 0.19 | 0 | 未知 | 境外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 237,582,852 | 人民币普通股 | 237,582,852 |
GUOTAIJUNAN SECURITIES(HONGKONG)LIMITED | 4,146,105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4,146,105 |
SHENYIN WANGUO NOMINEES (H.K.) LTD. | 2,296,929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2,296,929 |
曲辰 | 2,200,00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2,200,000 |
林育勇 | 1,783,142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1,783,142 |
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 1,781,91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1,781,910 |
CHU WEN HUA | 1,362,60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1,362,600 |
陈小敏 | 1,167,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67,900 |
杨玮 | 1,098,191 | 人民币普通股 | 1,098,191 |
CITIBANK NA H.K. S/A 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 | 1,049,900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1,049,9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未知公司前10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变动 比率 | 主要原因 |
货币资金 | 280,261,322.17 | 100,914,038.86 | 177.72% | 本期新成立项目公司,上市公司占45%股权,实际控制后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
应收账款 | 11,782,184.63 | 131,447,702.62 | -91.04% | 本期收回上期园区载体销售按揭款项 |
其他应收款 | 7,294,193.55 | 26,075,564.24 | -72.03% | 本期收回对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10,557,824.03 | 54,462,600.00 | 103.00% | 系本期新增对外投资项目 |
长期股权投资 | 689,099,307.89 | 508,728,526.42 | 35.46% | 系本期内子公司实收资本到位 |
在建工程 | 6,838,349.87 | 746,509.38 | 816.04% | 系本期园区产业租赁载体处于装修施工阶段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058,144.62 | 1,073,524.26 | 91.72% | 子公司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短期借款 | 340,000,000.00 | 100,000,000.00 | 240.00% | 系本期新增委托贷款 |
预收款项 | 2,417,935.89 | 35,359,694.83 | -93.16% | 上期预收委托管理费确认收入 |
应付职工薪酬 | 0.00 | 2,650,432.93 | -100.00% | 本期发放上期期末计提应付职工薪酬 |
应交税费 | 1,154,202.19 | 62,315,671.31 | -98.15% | 本期缴纳上期期末计提应纳税费 |
应付利息 | 1,699,738.14 | 765,805.48 | 121.95% | 银行借款增加,本期末计提应付利息增加 |
其他应付款 | 332,786,420.42 | 255,366,218.24 | 30.32% | 本期新增对权益法下被投资公司的往来 |
长期借款 | 638,622,921.20 | 285,602,296.67 | 123.61% | 本期取得在建项目和新建项目银行借款 |
营业收入 | 87,048,072.07 | 226,522,651.90 | -61.57% | 园区产业载体销售收入及委托管理费收入减少 |
营业成本 | 42,173,416.56 | 75,293,623.08 | -43.99% | 结转销售成本减少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0,542,899.88 | 19,869,715.93 | -46.94% | 收入减少相应税费减少 |
财务费用 | 13,661,861.99 | 5,717,062.75 | 138.97% | 本期流动资金贷款增加导致财务费用上升 |
投资收益 | 10,975,680.40 | 37,556,371.73 | -67.66% | 本期权益法公司盈利大幅减少,部分权益法项目公司处于开发阶段 |
所得税费用 | 1,233,090.99 | 39,972,665.15 | -96.92% | 本期净利润减少,所得税费用减少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市北集团相关资产,该交易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4年5月27日起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2014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并于2014年8月9日披露了《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相关文件并公告复牌。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 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集团”) | 市北集团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敦促董事依法行使董事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 2012年4月11日 | 否 | 是 | |
股份限售 | 市北集团 | 市北集团因本次交易新持有的股份自登记在其名下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2012年8月22日-2015年8月21日 | 是 | 否 | 见说明 | |
解决同业竞争 | 市北集团 | 市北集团及关联公司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在现有业务以外新增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通过投资、收购、联营、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以避免市北集团及现在或将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附属公司和其他控制的公司与上市公司的潜在同业竞争。 | 2012年4月11日 | 否 | 是 | ||
其他 | 市北集团 | 市北集团作为第一大股东将继续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上遵循“五分开”原则。 | 2012年4月11日 | 否 | 是 | ||
其他承诺 | 股份限售 | 市北集团 | 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持有的市北高新股份。 | 2013年11月13日 | 是 | 否 | 见说明 |
说明:2013年12月27日至2014年1月3日期间,市北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卖出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份合计2,536,700股,因违背了市北集团2012年4月11日在《收购报告书》中作出的“本次收购的股份自股份登记至名下之日起三年内不进行转让”和2013年11月14日作出的“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持有的市北高新股份”的承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14]4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市北集团予以警示,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详见2014年1月18日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受产业园区载体开发周期影响,目前公司在开发项目仍处于建设中,相应开发项目在存货中列示,因此,截至2014年三季度末,公司存货较2013年末增幅较大,预计2014年尚无法实现上述开发项目的对外销售,从而将导致公司2014全年盈利较2013年将有较大幅度下降。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及新颁布的七项准则
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及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等七项准则,并按照相关准则中的衔接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2013年度、2012年度财务数据进行了重新列报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将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投资从长期股权投资中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进行了追溯调整。该项调整对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影响为零,追溯调整前后财务报表项目主要影响如下: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 单位 | 交易基本信息 | 2013年1月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013年12月31日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1,821,600.00 | 1,821,600.00 | |||
北京鹫峰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0 | 150,000.00 | |||
上海华艾软件有限公司 | -35,420,000.00 | 35,420,000.00 |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1,000.00 | 71,000.00 | |||
北极绒(上海)纺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7,000,000.00 | 17,000,000.00 | |||
合计 | - | -544,626,000.00 | 544,626,000.00 |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3.6 主要房地产项目情况
1、房地产出租情况 (单位:平方米)(2014年1至9月)
地区 | 楼面面积 | 月平均 出租面积 | 出租率 | 期限 | 平均单位租金(月) | 租金收入 |
上海市闸北区 | 48,418.42 | 36,464.26 | 75.31% | 中长期 | 110.36 | 36,219,000.10 |
上海市黄浦区 | 83.92 | 83.92 | 100.00% | 中长期 | 21.45 | 16,200.00 |
上海市静安区 | 8,849.39 | 36.00 | 0.41% | 中长期 | 334.49 | 108,375.00 |
上海市普陀区 | 4,984.00 | 4,984.00 | 100.00% | 中长期 | 19.95 | 894,992.44 |
合 计 | 62,335.73 | 41,568.18 | 66.68% | 37,238,567.54 |
2、房产销售面积情况 (单位:平方米)(2014年1至9月)
种类 | 年内已竣工工程楼面积 | 在建楼面面积 | 可供出售楼面面积 | 报告期内已售楼面面积 | 报告期内销售金额 | 每平方米 平均售价 |
工业楼宇 | 0.00 | 202,866.00 | (注) | 901.85 | 18,037,000.00 | 20,000.00 |
注:2014年1月,本公司将总部经济园北园楼面面积13,125.76M2, 账面价值为83,770,355.47元的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用途改为出租,自改变用途之日起,将相应的存货转至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14-069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4 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等相关新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调整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并自文件规定的日期开始正式执行。
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市北高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4-07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14-070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2014年财政部修订及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准则》等会计准则,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对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调整和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4年以来,财政部陆续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并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或颁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2014年10月29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相关新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调整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并自文件规定的日期开始正式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应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2013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告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 单位 | 2013年12月31日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1,821,600.00 | 1,821,600.00 |
北京鹫峰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0 | 150,000.00 |
上海华艾软件有限公司 | -35,420,000.00 | 35,420,000.00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1,000.00 | 71,000.00 |
北极绒(上海)纺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7,000,000.00 | 17,000,000.00 |
合计 | -544,626,000.00 | 544,626,000.00 |
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严格依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等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有效的变更及调整,公司与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论证,并认真评估了其对本公司会计核算及科目产生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严格依据财政部要求,变更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并自相关文件规定的日期开始正式执行。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严格依据财政部相关要求实施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14-071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或连带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 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以下简称:“三季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未发现三季报的内容和格式有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制度规定的情况,所包含的信息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未发现参与三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现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严格依据财政部相关要求实施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