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郭友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兴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1,773,290,711.27 | 1,621,594,825.07 | 1,621,594,825.07 | 9.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845,620,410.12 | 834,632,030.71 | 834,632,030.71 | 1.32%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97,629,066.40 | -5.42% | 962,307,467.25 | 11.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48,057.80 | -126.90% | 15,885,660.32 | -23.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717,989.58 | -169.54% | 10,548,519.24 | -39.4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39,908,130.26 | 46.9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42 | -126.92% | 0.0635 | -23.8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42 | -126.92% | 0.0635 | -23.8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12% | -124.49% | 1.89% | -27.93%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627.3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985,063.05 | 主要是随钻陀螺测斜系统项目补助205.5万元,国防科工局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项目补助120万元,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经费补助补助100万元,航天科技国产化补助99.67万元。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21,802.7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59,895.1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706,202.26 | |
合计 | 5,337,141.08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6,867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 | 国有法人 | 22.65% | 56,696,116 | 0 |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 国家 | 14.04% | 35,146,179 | 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29% | 5,725,646 | 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其他 | 2.07% | 5,191,021 | 0 | ||
中国航天科工运载技术研究院北京分院 | 国有法人 | 1.61% | 4,042,441 | 0 | ||
林泉航天电机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44% | 3,593,739 | 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动态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80% | 1,999,810 | 0 | ||
中国银行-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68% | 1,707,741 | 0 |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泽煦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0.63% | 1,577,630 | 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57% | 1,420,850 | 0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 | 56,696,116 | 人民币普通股 | 56,696,116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 35,146,179 | 人民币普通股 | 35,146,17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725,646 | 人民币普通股 | 5,725,646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5,191,021 | 人民币普通股 | 5,191,021 |
中国航天科工运载技术研究院北京分院 | 4,042,441 | 人民币普通股 | 4,042,441 |
林泉航天电机有限公司 | 3,593,739 | 人民币普通股 | 3,593,73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动态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99,81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99,810 |
中国银行-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1,707,741 | 人民币普通股 | 1,707,741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泽煦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 1,577,63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77,63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1,420,85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20,85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与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中国航天科工运载技术研究院北京分院、林泉航天电机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中国航天科工运载技术研究院北京分院是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的全资事业单位,林泉航天电机有限公司是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的全资企业。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应收票据 | 95,380,755.39 | 142,564,262.25 | -33.10% | 票据到期或背书转让增加所致。 |
应收利息 | 250,000.00 | -100.00% | 年初应收利息本期已收到。 | |
长期待摊费用 | 2,654,356.21 | 1,810,462.88 | 46.61% | 房屋装修费增加。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003,292.74 | 3,302,450.24 | 51.50% | 主要为递延收益本期缴纳企业所得税,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致。 |
应付票据 | 85,119,011.09 | 57,624,268.10 | 47.71% | 票据结算增加。 |
应付职工薪酬 | 1,269,303.77 | 332,015.41 | 282.30% | 提取应付职工薪酬,尚未全部支付所致。 |
应交税费 | 6,451,120.79 | 16,905,874.98 | -61.84% | 年初未交税费本期已缴纳。 |
应付股利 | 1,057,052.35 | 100.00% | 子公司尚未支付少数股东股利所致。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0,000,000.00 | 38,000,000.00 | 31.58% | 长期借款转入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增加。 |
专项应付款 | 9,473,950.00 | 15,171,450.00 | -37.55% | 主要为时空公司本期专项应付款减少所致。 |
少数股东权益 | 114,637,273.76 | 67,771,040.09 | 69.15% | 新增福建子公司、山西子公司、宁夏子公司、浙江子公司和贵州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导致少数股东权益增加。 |
利润表(单位:元)
项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财务费用 | 13,598,979.86 | 6,628,234.82 | 105.17% | 有息负债平均占用增加。 |
资产减值损失 | -316,800.00 | 371,726.70 | -185.22% | 已计提坏账的部分应收款项本期收回所致。 |
营业利润 | 10,508,385.88 | 17,759,953.20 | -40.83% | 期间费用增加导致营业利润减少。 |
营业外收入 | 12,530,214.24 | 8,522,658.45 | 47.02% | 主要为本期政府补助增加。 |
少数股东损益 | 1,959,688.02 | 446.12 | 439173.74% | 益来公司本期净利润增加,导致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增加。 |
现金流量表(单位:元)
项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908,130.26 | -75,241,733.48 | 46.96% | 本期销售商品、接受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455,337.88 | 47,904,374.18 | 49.16% | 本期借款增加导致。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航天三院 | 一、航天三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航天三院作为航天科技的控股股东,为消除将来可能与航天科技之间的同业竞争,航天三院就与航天科技间避免同业竞争的持续性安排承诺如下:1.对于航天科技正在或已经进行生产开发的产品、经营的业务以及研究的新产品、新技术,航天三院保证将来不生产、不开发、不经营;亦不间接经营、参与投资与上市业务、新产品、新技术有竞争或可能在竞争的企业、新产品、新技术。航天三院同时保证不利用第一大股东的地位损害航天科技及其它股东的正当权益。并且航天三院将促使航天三院全资持有或其持有50%的股权以上或相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2.凡航天三院及下属公司在中国境内有商业机会可参与、经营或从事可能与航天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航天三院(并将促使其下属公司)应于知悉该商业机会后立即通知航天科技。并将上述商业机会按航天科技合理接受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航天科技。航天科技表示放弃或在合理期限中未明确接受的,航天三院及其下属公司方可合理地参与该机会。 | 2010年05月06日 | 航天三院严格履行承诺 | |
航天三院 | 二、航天三院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为了减少并规范航天三院与航天科技将来可能生产的关联交易,确保航天科技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益,航天三院现作出如下承诺:1.不利用自身作为航天科技股东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航天科技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作为航天科技股东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航天科技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不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条件与航天科技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航天科技利益的行为。同时,航天三院将保证航天科技在对待将来可能产生的与航天三院的关联交易方面,航天科技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1.履行合法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2.依照市场经济原则、采用市场定价确定交易价格。 | 2010年05月06日 | 航天三院严格履行承诺 | ||
航天三院 | 三、航天三院关于保持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的承诺:航天三院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航天科技与航天三院及航天三院的附属公司、企业(包括航天三院目前或将来有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任何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及该等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的任何下属企业(以下简称:"航天三院及航天三院的附属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的独立。具体承诺如下:1.人员独立(1)航天科技的生产经营与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独立于航天三院及其下属公司(为本承诺目的,不包括航天科技及其下属公司)。(2)航天科技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航天三院及其附属公司兼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3)航天三院推荐出任航天科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如有)均依法定程序进行。2.财务独立(1)保证航天科技设置与航天三院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和拥有与航天三院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2)保证航天科技在财务决策方面保持独立,航天三院及航天三院的附属公司不干涉航天科技的资金使用。(3)保证航天科技保持自己独立的银行账户,不与航天三院及航天三院的附属公司共用一个银行账户。(4)保证航天科技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依法独立纳税。3.机构独立(1)保证航天科技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与航天三院机构完全分开;航天科技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与航天三院及航天三院的附属公司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2)保证航天科技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自主地运作,航天三院行为规范,不超越董事会、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航天科技的决策和经营。4..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航天三院及航天三院的附属公司不违规占用航天科技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5.业务独立(1)保证航天三院及航天三院的附属公司避免与航天科技及控制的子公司发生同业竞争。航天三院作为航天科技的第一大股东保证现在和将来不经营与航天科技相同的业务;亦不间接经营、参与投资与航天科技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企业。航天三院同时保证不利用其股东的地位损害航天科技及其它股东的正当权益;并且航天三院将促使承诺方全资拥有或其拥有50%股权以上或相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2)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可能减少航天科技与航天三院及航天三院的附属公司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对于航天三院及关联方将来与航天科技发生的关联交易,航天三院将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确保公平、公正、公允,不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3)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式,干预航天科技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 | 2010年05月06日 | 航天三院严格履行承诺 | ||
科工集团 | 四、科工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科工集团作为航天科技的实际控制人,为消除将来可能与航天科技之间的同业竞争,科工集团现就与航天科技间避免同业竞争的持续性安排承诺如下:1.对于航天科技正在或已经进行生产开发的产品、经营的业务以及研究的新产品、新技术,科工集团保证将来不生产、不开发、不经营;亦不间接经营、参与投资与上市业务、新产品、新技术有竞争或可能在竞争的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科工集团同时保证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损害航天科技及其它股东的正当权益。并且科工集团将促使集团全资持有或其持有50%的股权以上或相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2.凡科工集团及下属公司在中国境内有商业机会可参与、经营或从事可能与航天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科工集团(并将促使其下属公司)应于知悉该商业机会后立即通知航天科技。并将上述商业机会按航天科技合理接受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航天科技。航天科技表示放弃或在合理期限中未明确接受的,科工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方可合理地参与该机会。 | 2010年05月06日 | 科工集团严格履行承诺。 | ||
科工集团 | 五、科工集团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为了减少并规范科工集团与航天科技将来可能生产的关联交易,确保航天科技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益,科工集团现作出如下承诺:1.不利用自身作为航天科技股东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航天科技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2.不利用自身作为航天科技股东之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航天科技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第三方的权利;3.不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条件与航天科技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航天科技利益的行为。同时,科工集团将保证航天科技在对待将来可能产生的与科工集团的关联交易方面,航天科技将采取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1.履行合法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2.依照市场经济原则、采用市场定价确定交易价格。 | 2010年05月06日 | 科工集团严格履行承诺。 | ||
科工集团 | 六、科工集团关于保持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的承诺:科工集团承诺,在航天科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完成后,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航天科技与科工集团及科工集团的附属公司、企业(包括科工集团目前或将来有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任何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及该等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的任何下属企业(以下简称:"科工集团及科工集团的附属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的独立。具体承诺如下:1.人员独立(1)航天科技的生产经营与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独立于科工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为本承诺目的,不包括航天科技及其下属公司)。(2)航天科技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科工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兼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3)科工集团推荐出任航天科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如有)均依法定程序进行。2.财务独立(1)保证航天科技设置与科工集团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和拥有与科工集团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2)保证航天科技在财务决策方面保持独立,科工集团及科工集团的附属公司不干涉航天科技的资金使用。(3)保证航天科技保持自己独立的银行账户,不与科工集团及科工集团的附属公司共用一个银行账户。(4)保证航天科技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依法独立纳税。3.机构独立(1)保证航天科技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与科工集团机构完全分开;航天科技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与科工集团及科工集团的附属公司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2)保证航天科技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自主地运作,科工集团行为规范,不超越董事会、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航天科技的决策和经营。4.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科工集团及科工集团的附属公司不违规占用航天科技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5.业务独立(1)保证本次交易中向科工集团购买的资产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产、供、销等环节不依赖于科工集团。(2)保证科工集团及科工集团的附属公司避免与航天科技及控制的子公司发生同业竞争。(3)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可能减少航天科技与科工集团及科工集团的附属公司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杜绝非法占用航天科技资金、资产的行为,并不要求航天科技向科工集团及科工集团的附属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与向非关联企业的交易价格保持一致,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4)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式,干预航天科技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 | 2010年05月06日 | 科工集团严格履行承诺。 | ||
科工集团 | 七、科工集团关于股份锁定承诺:由于科工集团下属全资单位航天三院拟认购航天科技本次发行之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科工集团作为航天三院的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航天科技权益股份比例由32.52%增加至40.23%,超过30%;根据《航天科技收购管理办法》,上述事项触发了科工集团的全面要约收购义务,科工集团将根据《航天科技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第三项之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科工集团特承诺:拥有航天科技的权益股份在本次发行股票收购资产完成后36个月内不对科工集团以外转让或上市交易。 | 2010年05月06日 | 科工集团严格履行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14年07月11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海通证券 | 一、谈论的主要内容1.公司生产经营状况;2. 在建工程的建设进度;3. 原材料成本上升对毛利率的影响;4. 车联网业务的进展、收入情况及市场空间;5.汽车电子产品2014年业绩预测;6. 公司2014年全年经营和业绩预计情况。二、公司没有提供相关书面资料 |
2014年07月17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
2014年07月23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
2014年08月07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华创证券 | |
2014年08月12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
2014年08月13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
2014年08月27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招商证券 | |
2014年09月16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
2014年09月19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
2014年09月22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
2014年09月24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
2014年09月26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
2014年09月29日 | 公司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八、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郭友智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4-董-011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经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
二、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条原为: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智能控制技术及产品、工业机器人、自动化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其它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进出口业务。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现修订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智能控制技术及产品、工业机器人、自动化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其它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进出口业务;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并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个人原因,独立董事荣忠启先生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相应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于荣忠启先生任独立董事期间,按时参会并按时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给予肯定;对于荣忠启先生以专业的知识,独到的见解为公司提供指导性意见和建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吴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宁向东、怀效锋、荣忠启、王军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布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人。荣忠启先生提出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减少至三人,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补选吴平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没有发现其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二〇一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二〇一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吴平先生简历
吴平,男,1968年10月出生,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3月入党。1999年6月北京大学财务管理学专业本科毕业,1999年11月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研究生毕业,2007年6月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资源产业经济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博士学位,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中国注册税务师。
工作学习情况:
1996.07-1999.06 北京大学财务管理学专业本科学生
1996.09-1999.11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生
2001.11-2004.11 大庆石油管理局公共汽车公司总会计师(副处级)
2002.04-2004.11 大庆民新巴士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
2004.11-2007.07 大庆油田昆仑集团有限公司 总会计师(正处级)
2003.09-2007.06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资源产业经济专业博士
研究生学生
2007.07-2008.06 中国石油大庆石油管理局财务资产部副经理、
副主任(正处级)
2008.06-2012.10 中国石油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主任(正处级)
2012.10-2013.02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党委书记兼
业务主管工作
2013.02-至今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中电科技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总会计师
吴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最近三年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条件。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4-监-007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上午10:30时在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海鹰科技大厦1605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4-临-050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并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2014年三季度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精神,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2014年三季度的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核。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出具的未经审计的2014年三季度财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这些事项均属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自然人、非法人单位、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并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人。荣忠启先生提出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减少至三人,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补选吴平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2、根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没有发现其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3、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宁向东、怀效锋、荣忠启、王军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4-临-051
关于召开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二○一四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1.会议时间:2014年11月20日(星期四)下午2: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19日-2014年11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20日9:30至11:30,13:00时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9日15:00至2014年11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海鹰路1号海鹰科技大厦1605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众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内容
1.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4.审议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及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9月16日和2014年10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相关公告。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4年11月17日(星期一)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届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报名登记办法、时间、地点
1.出席会议的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11月19日的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00至4: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海鹰路1号海鹰科技大厦1605会议室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3636110,联系传真:010-83636060
联系人:杜伟、吴丹
五、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20日9:30至11:30,13:00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901,投票简称:航天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
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 | 议 案 | 申报价格 |
全部议案 | 代表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 | 100.00元 |
1 | 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1.00元 |
2 | 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元 |
3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3.00元 |
4 |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4.00元 |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总议案100.00元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如下表: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表决意见种类 | 代表申购的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计票规则: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 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19日15:00至2014年11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七、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一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附: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以下表决权:
1. 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2. 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4.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日期: 2014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4-定-004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