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本报告,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3、公司董事长吉晓辉、行长朱玉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穆矢及财务机构负责人林道峰,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4、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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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非经常性损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年第4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计算。
(2)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未年化处理。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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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报告期末股东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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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银行业务数据
3.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补充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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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存款总额包括短期存款、短期储蓄存款、短期保证金、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长期存款、长期储蓄存款、存入长期保证金、汇出汇款和国库定期存款。
2、报告期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均未年化处理。
3.2资本结构情况
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计算: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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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为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量的母公司口径资本充足率相关数据及信息。核心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扣减项;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净额+其他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扣减项;总资本净额=一级资本净额+二级资本-二级资本扣减项。
2、按照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简称“旧办法”)规定计算,截止报告期末母公司口径的资本充足率 11.44%,比上年末上升0.08个百分点;核心资本充足率8.71%,比上年末上升0.15个百分点。
3.3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其他监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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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上表中流动性比率、存贷比率、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按照上报监管机构的数据计算,数据口径为母公司口径。
2. 上表所填写的存贷比为原口径下的存贷比。根据银监发[2014]34号文的存贷比新口径,截止2014年9月30日调整后的人民币存贷比为71.20%,调整后的本外币存贷比为70.85%。
3.4信贷资产“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四、重要事项
4.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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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中国银监会核准,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发行优先股总数不超过3亿股,每股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并按照有关规定计入公司其他一级资本。其中,2014年发行量不超过1.5亿股,募集金额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事宜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
4.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简称“广东移动”,持股占公司总股本20%)承诺:其参与认购公司2010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为36个月;另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相关商业银行主要股东资格审核的监管要求,广东移动的控股母公司中国移动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31日在香港联交所公告如下对中国银监会的承诺:广东移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交割之日起5年内不转让所持该公司股份(适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在广东移动关联机构之间的转让不受此限);到期转让股份及受让方的股东资格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监管部门的同意。
截止目前,广东移动能严格遵照其承诺履行。
4.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财政部于今年陆续颁布修订了一系列会计准则,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 号—合营安排》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这7项会计准则自今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经评估,上述会计准则的施行对公司201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14年1-9月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上述新颁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分类和列报方面。公司根据相关准则要求对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列报进行了调整。
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由长期股权投资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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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4年10月30日
股票简称:浦发银行 股票代码:600000 编号:临2014-04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表决截止日期为2014年10月30日。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7名,实际表决董事17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表决通过了:
1、《公司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对外披露。
同意:17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2、《公司关于施行新会计准则财务报表重新列报的议案》。
同意:17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股票简称:浦发银行 股票代码:600000 编号:临2014-04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表决截止日期为2014年10月30日。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7名,实际表决监事7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表决通过了:
1、《公司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认为该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无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7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2、《公司关于施行新会计准则财务报表重新列报的议案》
同意:7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