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海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颜树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益勤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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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63.88%,原因是苏州凤凰楼盘集中交付,收入集中确认。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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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证券代码:600716 股票简称:凤凰股份 编号:临2014—026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与连带责任。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海燕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4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江苏凤凰置业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南京分行借款贰点捌亿元人民币的议案
同意江苏凤凰置业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南京分行借款贰点捌亿元人民币,用于收购宜兴养老产业项目,该收购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借款期限5年,借款综合成本为基准利率上浮10%,以江苏凤凰置业有限公司所持宜兴养老产业项目的股权及该项目土地提供质押和抵押担保。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向合肥凤凰文化地产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项目开发需要,公司决定向江苏凤凰置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凤凰文化地产有限公司增资38,000 万元人民币,将该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0 万元人民币增资至48,000万元人民币。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本次增资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增资文件,办理增资手续等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凤凰股份关于向合肥凤凰文化地产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四、关于向关联方销售车位的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本公司下属公司苏州凤凰置业有限公司按照市场价向关联方苏州凤凰投资有限公司销售所开发的苏州凤凰文化广场机动车位使用权。
关联董事陈海燕先生、汪维宏先生、曹光福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数为4票。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无须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薛健、李启明、魏青松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苏州凤凰投资有限公司购买苏州凤凰置业有限公司所开发的苏州凤凰文化广场机动车位使用权,鉴于购买数量较大,销售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给予适当优惠成交,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
2、董事会在对《关于向关联方销售车位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此项关联交易。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关联方销售车位的关联交易公告》。
五、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16 股票简称:凤凰股份 编号:临2014-027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与连带责任。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单翔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2014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与会监事对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4年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保证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16 证券简称:凤凰股份 编号:临2014-028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合肥凤凰文化地产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与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公司名称:合肥凤凰文化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凤凰”)
●增资金额:38,000万元
●本次增资已经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对外投资概述
因合肥凤凰项目后续开发需要,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向合肥凤凰增资38,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合肥凤凰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48,000万元人民币。
二、合肥凤凰文化地产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凤凰文化地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号六楼
法定代表人:齐世洁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销售;项目投资;房屋租赁;物业服务;建筑装潢材料销售;室内装饰(经营范围涉及资质的,凭资质证经营)。
三、增资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合肥凤凰增资38,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合肥凤凰注册资本由 10,000 万元增加至48,000 万元。本次增资后公司持股79.17%,江苏凤凰置业有限公司持股20.83%。
四、此次增资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合肥凤凰的增资,是为了保证合肥凤凰项目开发对资金的需要,有利于项目快速开发,尽早达到销售条件。
五、授权事项
为确保本次增资事项能够顺利、高效地实施,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本次增资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增资文件,办理增资手续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凤凰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16 股票简称:凤凰股份 编号:临2014—029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销售车位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与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公司下属公司苏州凤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凤凰置业”)按照市场价格向关联方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传媒”)全资子公司苏州凤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凤凰投资”)出售车位,此项交易有利于快速回笼资金。
●过去12个月发生的与同一关联人的交易:凤凰传媒及其下属公司创壹软件因经营发展需要,分别购买南京凤凰地产开发的凤凰和睿大厦18层、19层及17层商品房,建筑面积分别为3482.46平方米和1863.08平方米,总房款分别为人民币71,718,785元和人民币38,529,942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苏州凤凰投资因经营需要,拟购买苏州凤凰置业开发的苏州凤凰文化广场项目车位共计281个(其中机械车位278个,平面车位3个),总价款2781.7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苏州凤凰投资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关于向关联方销售车位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陈海燕先生、汪维宏先生、曹光福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赞成的独立意见,全体非关联董事以4票赞成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苏州凤凰投资成立于2011年9月14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20594000206854;
注册地址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158号;
法定代表人:丁宝联;
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企业管理服务,投资信息咨询,日用百货、纺织品、服装、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家具、玩具、工艺美术品、灯具、鲜活食用农产品、卷烟(雪茄烟)的销售,提供售后及配套服务;涉及、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自有房屋出租;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图书借阅;出版物批发零售、网络发行;批发与零售;预包装食品;饮品店(冷热饮品、机制爆米花);室内游乐设施经营(不包含电动电子设备)。
苏州凤凰投资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4年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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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苏州凤凰置业开发的苏州凤凰文化广场281个车位。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主要内容:
(1)苏州凤凰置业与苏州凤凰投资签署《车位买卖协议》,约定苏州凤凰投资购买苏州凤凰置业开发的苏州凤凰文化广场项目车位共计281个(其中机械车位278个,平面车位3个),总价款2781.7万元。
2、定价政策:按照公司正常对外销售的市场价格确定。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苏州凤凰投资因经营需要,以市场价购买苏州凤凰文化广场项目车位共计281个。本次交易将增加本年度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加速资金回笼,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有积极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1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关于向关联方销售车位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陈海燕先生、汪维宏先生、曹光福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赞成的独立意见,全体非关联董事以4票赞成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如下:
1、苏州凤凰投资有限公司购买苏州凤凰置业有限公司所开发的苏州凤凰文化广场机动车位使用权,鉴于购买数量较大,销售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给予适当优惠成交,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
2、董事会在对《关于向关联方销售车位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此项关联交易。
此项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凤凰传媒及其下属公司创壹软件因经营发展需要,分别购买南京凤凰地产开发的凤凰和睿大厦18层、19层及17层商品房,建筑面积分别为3482.46平方米和1863.08平方米,总房款分别为人民币71,718,785元和人民币38,529,942元。
八、备查文件
1、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函及独立董事意见。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716 股票简称:凤凰股份 编号:临2014—030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与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是按照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有影响;对2014年净利润无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2014年初,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2014年6月,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二、 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进行重分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该类权益性投资重新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相关会计科目2013年12月31日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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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长期股权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两个会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有影响,对2014年净利润无影响。
2、执行其他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业务、事项,按照上述新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六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1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