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朱文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史键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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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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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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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币资金: 期末金额 11,629.92万元,期初金额8,283.46万元,期末较期初增加3,364.47万元, 增长率为40.40%,主要原因是项目贷款期末结余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金额 264.89万元,期初金额516.33万元,期末较期初减少了251.44 万元,减少率为48.70%%,主要原因是本期应收票据到期银行承付所致。
3、应收账款:期末金额9,948.07万元,期初金额7,427.03万元,期末较期初增加2,521.04万元,增长率为33.94%,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收入增加,应收账款相应增加所致。
4、预付账款:期末金额6,666.14万元,期初金额1,219.54万元,期末较期初增加5,446.60万元,增长率为 446.61%,主要原因是新版GMP项目改造及新制剂车间建设设备购置所致。
5、在建工程:期末金额11,349.64万元,期初金额2,539.76万元,期末较期初增加8,809.88万元,增长率为346.88%,主要原因是新版GNP项目改造及新制剂车间建设,且两项均没完工所致。
6、应付票据:期末金额4,287.00万元,期初金额300.00万元,期末较期初增加3,987.00万元,增长率为1,329.00%,主要原因是子公司辅仁堂为支付货款及设备款本期增加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7、长期借款:期末金额27,751.00万元,期初金额14,200.00万元,期末较期初增加13,551.00万元,增长率为95.43%,主要原因是本期增加了对新制剂车间及新版GMP项目改造的投资,致使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8、营业利润:本期金额1,881.15万元,上年同期1,353.55万元,本期较上期增加527.59万元,增长率为38.98%,主要原因是主营业务收入增加所致。
9、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 502.71万元,上年同期 343.56万元,本期较上期增加 159.15万元,增长率为 46.32%,主要原因是政府补贴增加所致。
10、利润总额:本期金额 2,376.19万元,上年同期1,696.48万元,本期较上期增加 679.71万元,增长率为 40.07%,主要原因是主营业务收入增加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具体如下: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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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此次调整对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影响为零。
证券代码:600781证券简称:辅仁药业公告编号:临 2014-023
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讯方式)通知于2014 年10月19日发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一、审议《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于2014年10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正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
7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弃权;0 名董事反对,通过了本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2014年陆续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若干号,并要求公司在规定的日期后执行,公司的会计政策作如下相应的变更。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修订和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共七项会计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修订和颁布的会计政策,公司相应修订公司的会计政策,并与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度审计机构注册会计师沟通后,对公司2013年12月31日 “长期股权投资”及其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董事会成员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相关规定而进行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相关规定,认真对照公司财务会计信息对调整事项进行了充分披露,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新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并与公司2013年度和2014年度审计机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和披露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由此,我们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弃权;0 名董事反对,通过了本议案。
特此公告。
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81证券简称:辅仁药业公告编号:临 2014-024
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落实施行 2014 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而对公司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本年度前三季度报告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一、概述
2014 年 10 月 29 日,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从 2014 年 1 月起,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自 2014 年 7月 1 日起执行。2014 年 6 月 20 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了修订,要求企业应当在 2014 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公司决定从 2014 年 7月 1 日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新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2013 年 12 月 31 日影响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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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追溯调整对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没有影响。由于上述情况,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减少11,369,608.00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增加11,369,608.00元,该调整对公司 2014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净资产以及 1-9 月份净利润没有影响。
2、其他准则的影响
对于上述其他新修订及新颁布的准则实施后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 2014 年修订及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并对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