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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钱明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兼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金红女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与年初数相比减少27,366万元,主要是本期支付的土地出让金;

      (2)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年初数相比减少4,895万元,主要是本期收回的基金产品及股票投资;

      (3)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与年初数相比减少1,048万元,主要是贸易业务结算收回的应收账款;

      (4)报告期末预付账款与年初数相比增加1,459万元,主要是贸易业务预付账款增加;

      (5)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与年初数相比减少13,413万元,主要是房地产业务土地招投标保证金充抵土地出让金;

      (6)报告期末存货与年初数相比增加195,417万元,主要是房地产业务新增土地储备;

      (7)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与年初数相比减少43,279万元,主要是收回的保本银行理财产品及国债回购;

      (8)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与年初数相比减少31,537万元,主要是权益法核算参股企业上海格林风范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实施利润分配;

      (9)报告期末短期借款与年初数相比增加34,700万元,主要是增加的银行短期借款;

      (10)报告期末应付账款与年初数相比减少9,920万元,主要是房地产业务支付的工程款;

      (11)报告期末应交税费与年初数相比减少3,723万元,主要是房地产业务支付的各项税费;

      (12)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与年初数相比减少20,000万元,主要是到期偿还的委托贷款;

      (13)报告期末长期借款与年初数相比增加59,003万元,主要是控股子公司上海嘉宝联友房地产有限公司向上海嘉定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5亿元,详见公司临2014-017号公告;

      (14)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税金及附加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6,768万元,主要是房地产业务结转收入及利润增加,对应计提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

      (15)年初至报告期末财务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562万元,主要是短期借款增加,对应利息支出增加;

      (16)年初至报告期末资产减值损失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562万元,主要是按账龄计提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减少;

      (17)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612万元,主要是按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而上年同期为下降;

      (18)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外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9,141万元,主要是本期确认的土地使用权补偿收入增加,详见公司临2014-006号公告;

      (19)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外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41万元,主要是上年同期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处置;

      (20)年初至报告期末所得税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660万元,主要是经营性应纳税所得额增加,对应计提所得税费用增加;

      (21)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1,212万元,主要是支付的土地出让金;

      (22)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9,502万元,主要是本期收回的理财产品及国债回购;

      (23)年初至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344万元,主要是收到的长期借款增加。

      (二)报告期公司房地产业务说明

      (1)房产开发情况

      单位:万元,平方米

      ■

      (2)物业租赁

      单位:平方米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4年10月27日,公司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发行总额为人民币9.6亿元的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发行票面年利率为5.5%,本次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3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钱明

      201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22 证券简称:嘉宝集团 编号:临2014_022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明先生召集和主持。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关于按照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对2014年期初资产负债表有关会计科目金额进行调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14年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有关规定,原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内核算的对其他企业投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处理并且追溯调整。

      据此,公司在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对已披露的 2014年期初资产负债表进行相应调整,即原在报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列报的部分股权投资(包括上海嘉宝光明灯头有限公司、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翔花园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斯考特空调有限公司)已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列报,影响调整列报的金额为5,375,233.52元,有关情况如下:

      ■

      以上科目调整不影响公司2013年度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及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没有其他涉及准则变动需要进行会计调整的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31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