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寇卫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建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丽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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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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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54.14%,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归还控股股东美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克集团”)垫付的临时周转资金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97.58%,主要原因是公司远期结售汇理财业务期末估值浮动盈利减少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56.53%,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购进货物预付采购款增加所致;
(4)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43.73%,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在建固定资产项目投资额增加所致;
(5)交易性金融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87,523.01元,主要原因是公司远期结售汇理财业务期末估值出现浮动亏损所致;
(6)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75.77%,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用于供应商结算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减少所致;
(7)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77.22%,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全资子公司美克美家家具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克美家”)按期缴纳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导致期末应交税费余额较年初减少;
(8)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55.56%,主要原因是公司全资子公司美克美家开展加盟零售业务而收取的零售加盟保证金增加所致;
(9)长期借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公司因业务需要调整了贷款结构,本期增加了银行长期贷款所致;
(10)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公司融资租赁设备已到期支付所致;
(11)其他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31.31%,主要原因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施纳迪克国际公司期末长期递延租金减少所致。
3.1.2 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5.33%,主要原因是公司汇兑损失及手续费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38.28%,主要原因是公司将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在本期出售后,转回了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3)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89.37%,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远期结售汇理财业务到期合约收益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4)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7.30%,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收到的财政补贴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5)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2.39%,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固定资产到期报废处置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1.3 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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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6.12%,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出口收入降低导致收到的出口退税款减少所致;
(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76.17%,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归还控股股东美克集团垫付资金所致;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17.63%,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归还控股股东美克集团垫付的临时周转资金导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出增加所致;
(4)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81.30%,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取得的远期结售汇理财业务到期合约产生的收益较上期减少所致;
(5)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70.31%,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处置机器设备所收到的资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61.10%,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美克美家店面投资支出及FA(家具制造自动化)等固定资产项目投资额增加所致;
(7)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未发生吸收投资行为所致;
(8)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81.58%,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取得银行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9)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43.78%,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支付股利分红金额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4年9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2014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项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4年9月30日、2014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全文。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2014年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同时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并按照上述新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
本次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不涉及对上年同期或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变更或调整的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没有影响。
公司名称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寇卫平
日期 2014-10-29
证券代码:600337 证券简称:美克家居 编号:临2014- 080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0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公司董事共9人,参会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传真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登载在同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议案
2014年财政部陆续颁布或修订了一系列会计准则,其中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公司将按照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对原对应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新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
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执行新会计准则,不涉及对上年同期或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变更或调整的事项,对2014年三季度财务报表没有影响。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预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公司拟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任职条件、资格进行审核,由本届董事会提名寇卫平先生、陈江先生、冯东明先生、赵晶女士、黄新女士、张建英女士、陈建国先生、李大明先生、李季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陈建国先生、李大明先生、李季鹏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二)。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根据《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给予每位独立董事年度津贴5万元人民币。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和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的勤勉尽责和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计划于2014年11月20日召开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三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预案》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提交的有关预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寇卫平先生:汉族,56岁,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美克美家家具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美克国际家私(天津)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陈江先生:汉族,52岁,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美克美家家具连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等职务,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冯东明先生:汉族,57岁,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董事长,现任美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赵晶女士:汉族,38岁,大学专科学历,历任公司工厂工艺员、新品开发主管、企划部主任、零售事业部商品采购与展示部经理、家具制造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营销开发中心总裁。
黄新女士:汉族,48岁,大学学历,工程师,曾在新疆水利厅和新疆美克实业有限公司从事技术管理工作和企业管理工作,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张建英女士:汉族,48岁,大学专科学历,会计师,曾任乌鲁木齐市钙素材料总厂会计主管、本公司财务部主任、财务总监助理,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附件二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建国先生:汉族,51岁,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曾任新疆财经学院财政系主任、新疆财经大学科研处处长,现任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兼任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拟上市公司新疆康地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天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德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大明先生:汉族,47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新疆地矿局助理工程师、团委委员,现任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李季鹏先生:汉族,45岁,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新疆探矿机械厂审计师,现任新疆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
证券代码:600337 证券简称:美克家居 编号:临2014-081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0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公司监事共3人,参会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以传真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与会监事认为: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2014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对相应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是依据具体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预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换届选举,由本届监事会提名甄靖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公司职工民主选举冯蜀军先生、邵炜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简历见附件)
以上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需经公司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甄靖宇先生:汉族,50岁,大学学历,曾任塔西南泽普石化厂工程师、主任、厂长、塔西南石化总厂副厂长、塔西南大化项目管理处副厂长(代厂长)、新疆美克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部长,现任新疆维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冯蜀军先生:汉族,42岁,大学学历,曾在新疆国际经济合作公司从事财务管理工作,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邵炜女士:汉族,39岁,大学专科学历,工程师,曾任新疆屯河聚酯有限责任公司操作员、本公司技术员,现任公司投资部投资主管,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证券代码:600337 证券简称:美克家居 编号:临2014-082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11月20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13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20日上午10点
2、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2014年11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506号美克大厦6楼会议室。
(六)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会员公司,可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融资融券业务会员投票系统,按照所征集的融资融券投资者投票意见,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并可根据融资融券投资者对同一议案的不同意见进行分拆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以上预案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11月1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以会议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并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被委托之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14年11月19日下午19:00 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时间:2014年11月19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00—19:00。
五、其它事项:
1、会期半天,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506号
联系人:黄新、冯蜀军
电话:0991—3836028
传真:0991—3628809、3838191
邮编:830011
特此公告。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11月20日召开的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4年11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10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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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项表决方法:
■
(三)表决意见
■
公司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及监事,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选举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议案个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公司100股股票,本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候选人共有9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900股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当选举票数超过一亿票时,应通过现场进行表决。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如某A股投资者持有100股股票,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共9名董事会候选人议案组(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方式如下: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